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龙骏腾 《人民论坛》2022,(16):85-87
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权的受损呈现出规模性、隐蔽性和市场失灵性的新特点。“整合主义”、反垄断法的价值追求和公共利益理论为反垄断法保护个人隐私提供了坚实的依据。在我国,反垄断法对个人隐私权保护有其可行性。应明确反垄断法可以应用于个人隐私权保护,并阐明反垄断法保护个人隐私权的评估细节,确定反垄断法保护个人隐私权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2.
王立梅 《探索与争鸣》2024,(4):109-121+179
解构数据承载利益的复杂性是数据产权配置绕不开的难题。解题第一步是认清谁参与了数据价值生产,在其中发挥着何种作用。目前,学界对自然人数据来源者利益保护的探讨,主要集中在隐私权及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而自然人参与数据利益分配的资格长期被悬置,成为数据法中被忽视的议题,知情同意等机制可能在其中沦为为资本增值服务的角色。基于数据来源是价值续造的起点、普遍免费服务并非合理对价及促进流通激励、保护数字人格等方面的考量,可以采取货币兑换、权能兑换及集体托管等路径,实现对自然人数据来源者的财产权保护。  相似文献   

3.
杨玉英  商硕 《前沿》2023,(6):108-122
随着企业积累的大数据资产价值不断增长,为企业数据权益建立法律保护机制已成为企业法律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就企业数据的保护模式而言,权利赋予和行为规制虽各有其弊,但二者之间的关系并非水火不容,而是具有潜在的互补性。应以增值处理作为企业数据初始阶段与增值阶段的判断标准,以独创性作为衍生数据的阻隔考量要素,在类型化的基础上,将“准财产权”作为非独创性衍生数据权益属性定性的选择方案,体现了此类新兴资产属性范围演化的渐进特点,而特殊数据的保护则需要结合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的保护路径进行叠加操作。通过相对渐进的理论定位与不同权利保护路径的选择相结合,以实现权益保护的最优效果。  相似文献   

4.
5.
陈兵 《人民论坛》2021,(5):34-37
迈向信息时代的深处,数据的市场价值及其实现方式不断显化,数据成为一种全新的生产要素。当前,数据要素的应用场景不断丰富,数据要素的私权益属性与公权益属性不断融合,不同类型的数据权益交织在一起,致使数据权益的边界愈发模糊,其法律定位与保护机制亟待明晰。基于数据要素具有多元权益融合的特征,建议引入场景原则,科学合理、安全高效地实现不同场景下多元主体利益的动态平衡,推动数据要素保护从静态的私权模式向动态的共治共享模式的转向。  相似文献   

6.
大数据推动了证据体系“本”的提升和“质”的嬗变。司法审判中,既可以运用“大数据证据”办“大体量案件”,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升华;也可以实现证据体系由海量数据所包围、以算法驱动智慧庭审的新样态。对于大数据证据在审判中的定位,相关学说观点在理论与实务中大相径庭。鉴于大数据复杂海量的特点,不应纠结于证据种类的划分,而应将其看作辅助判断证据的形式要素。在弱人工智能时代,大数据证据的运用面临着两层难题,一是取证、质证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二是在刑事审判过程中,由于数据本身具有的算法歧视、非透明等特点,大数据与证据耦合易引发潜在风险。在庭审中,对大数据应当精用慎用,构建“鉴—取—审”一体的证据审查体系;同时,搭建数据信任的桥梁,厘定获取大数据证据的“有限第三方”理论,设置特定指向的公开披露,为算法信任设置正确导向,积极发挥大数据在各审判阶段的价值效能,完善其介入刑事证据体系的逻辑合理性,更好地促进未来证据体系的发展变革。  相似文献   

7.
马海群  张涛 《电子政务》2023,(3):118-128
随着数据与算法成为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其衍生出的安全风险逐渐被社会所关注。自“棱镜门”事件爆发后,我国政府对数据安全治理的需求应运而生,通过发布相关法规政策来凸显数字化社会发展过程中数据安全的重要性,《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为我国数据安全治理指明了方向。而数据爆炸式增长引发自动化决策不确定性的问题,使得算法风险成为数据安全治理的关键,《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的实施开启了我国算法安全治理的新时代,也使我国算法安全治理有规可循。以数据与算法安全为治理对象,以实现总体国家安全为治理目标,从治理主体和治理内容两个层面对我国数据与算法安全治理现状进行全局性分析,总结形成治理的典型特征,进而有针对性地剖析问题并形成适用于我国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大数据技术是将信息汇聚、综合在同一平台之中,并能够借助自身先进性挖掘其中的共性特征,满足异构信息的海量存储、处理需求,以此指导生产、营销实践。大数据的应用凸显了信息价值,但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信息风险。关注大数据时代对个人网络隐私造成的威胁,聚焦当前立法保护中的弊病问题,并就解决优化策略进行探究。  相似文献   

9.
个人信息的程序性保护不同于宽泛意义的法律程序,而是指数据处理者实施处理行为前,应当向利害关系人提供的必要程序,以有效约束数据处理者,从而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预期利益。当前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中,确权授权机制存在固有局限、知情同意规则的效果被弱化、数据利益的分配失衡等情况表明,个人信息的程序性保护亟待加强。三种类型的数据正义理论为个人信息的程序性保护提供了较为体系化的理论支撑:以工具性的数据正义拓展确权授权机制,以程序性数据正义支持个人信息决策理性,以分配性数据正义均衡利益分配。结合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实践,个人信息的程序性保护可在三个方向上予以加强:细化公示公开程序以配合确权授权机制,强化知情同意程序以制约数据处理决策,完善影响评估程序以协调各方利益。  相似文献   

10.
政府数据是政府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核心资源,其权属确认难题严重影响着政府履职效能。当前,学界对正向给予政府数据权利方式的研究尚未提出适应中国数据治理实践的较为清晰的路径方案。研究尝试从反向路径进行思考,通过界定政府数据采集与使用的禁止情形,而确定政府数据权利生存空间和涵摄范围。算法及其规制输出便是反向确权路径的核心要素,即应以算法本身为确权基础、以算法规制的价值判断结论为确权标准,明确政府享有数据权利的场域与谱系。具体而言,如果算法规制不合法或不符合公民利益,政府就不享有数据权利;只要合法并以公民利益为目的规制算法,在这个空间范围内政府对其数据就享有权利。  相似文献   

11.
贺小石 《探索与争鸣》2022,(12):197-204+214
过度收集和滥用个人网络行为信息会损害信息主体的权利和自由,阻碍数字经济发展。当下,对个人网络行为信息的法律定性悬而未决,导致相应的保护规则与秩序构建徘徊不前。传统信息主体赋权保护路径无法妥善解决信息关系中的权力结构失衡问题,应将个人网络行为信息纳入个人信息范畴,对其进行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的双重保护。新技术条件下,信息主体与信息控制者之间存在事实上的信息信义关系,个人信息保护路径应从赋权模式转向行为规制模式,充分运用权利分割思想,借鉴信托制度,积极探索以信义义务为核心的数据信托机制,兼顾信息主体利益和数字经济发展要求。  相似文献   

12.
目前,劳资冲突与劳资矛盾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突出因素。如何减少劳动争议、冲突,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龚志军  何娟 《桂海论丛》2020,(4):103-107
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商业价值越来越大。基于利益的驱使,个人信息被非法收集和利用、被过度挖掘的现象愈见严重,然而面对这些问题,现行法律法规尤其是民事法律未能对个人信息进行有效保护。现有《民法总则》没有明确提出个人信息权,现有个人信息收集的告知-同意原则规定较为笼统,《侵权责任法》对个人信息侵权的侵权构成要件和精神损害赔偿救济力度规定不够合理。因此,大数据时代,我们在充分利用个人信息的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需要完善民事法律对个人信息权保护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4.
李德恩 《理论月刊》2020,(3):113-123
在大数据时代,针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与开发行为常态化。大数据具有极高的管理价值和经济价值,业已成为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近年来,中国开始实施大数据国家战略,推动数据资源的整合和开放共享。但中国大数据规则体系的建构相对滞后,既有法律不能完整解释自然人个人信息权、数据开发者权利。数据权立法事关海量经济利益的公平分配,需要在加强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稳妥推进。数据权是以数据为权利客体而形成的权利组合,包括个人信息权和知识产权,前者涵盖了隐私权、数据可携权、被遗忘权的内容,后者包括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和新型知识产权。中国应在数据收集、加工、交易的不同阶段,各有侧重地确认并平衡保护公民个体权利以及从业者权利,促进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5.
16.
大数据侦查是大数据与侦查的结合,大数据是大数据侦查区别于传统侦查的关键变量和本源性因素。因此,从数据逻辑切入对大数据侦查的立法规制是大数据侦查法治化的内在要求和基本路径。数据保护原则是数据保护领域的黄金法则,具有控制大数据侦查权和保护犯罪嫌疑人权利的积极作用。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框架下,数据保护原则的子原则——目的限制原则、数据质量原则、数据最小化原则、数据保留限制原则以及数据安全原则是大数据侦查立法规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现行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及相关部门立法应根据相关原则蕴含的法律精神完善大数据侦查有关的立法内容。  相似文献   

17.
针对市县两级公安人脸识别系统协同应用需求,提出了多算法人脸大数据平台的总体架构,设计并完成了平台各项组成系统,解决了不同厂家算法不兼容、敏感数据传输等问题,实现了在市县两级公安信息网和公安视频专网进行数据安全同步,以及全区域的动态布控、静态检索,轨迹分析等应用。  相似文献   

18.
大数据时代,政府部门作为大量数据的控制者,如何在扩大数据开放的同时保护好公民隐私,成为了一项重大的难题。当前我国政府数据开放面临的公民隐私保护困境主要有:开放标准适用困难、数据的权属不明以及相关部门缺乏对政府数据开放的统筹管理。破解政府数据开放难题的法律措施主要为统一开放标准、明确政府对数据的管理权与设置开放方式、建立全国性开放平台并统一管理。唯有如此,才能在促进政府数据开放的同时保护好公民的隐私,使社会公众更好地享受数据红利。  相似文献   

19.
在医疗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为推动“健康中国”战略加速实现,我国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加强了对个人健康医疗信息的保护力度,但其未形成专门性、系统性的法律体系,安全问题频发。目前,我国个人健康医疗信息法律保护存在缺乏单独立法、告知同意规则有待加强、侵权损害赔偿难以实现的问题,无法满足个人健康医疗信息安全保护的需要。建议借鉴域外“基本法+专门立法”的分层保护模式建立专项法律制度;通过明确“告知”内容、细化“同意”标准、明确“撤回”途径等细化“告知+同意”规则;以侵权归责原则及构成要件的重塑,优化民事救济途径;以刑罚处罚范围的扩充、刑事法律规范的衔接、刑罚处罚力度的加强,完善刑事保护机制,进而依法保障个人健康医疗信息安全。  相似文献   

20.
当前,国家号召积极开展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发展,各地竞相探索数据要素市场的有效模式和可行路径。在理论滞后实践的情形下,研究明确了数据要素市场的内涵,探讨了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模式、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和发展原则,构建了数据要素市场供给、流通、应用、监管、制度、基础“六位一体”的总体框架体系,并从政策法规、试点示范、生态联盟、理论研究、基础设施等方面提出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总体思路,以期对我国加快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提供指导和参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