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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中国近现代继受西方民法的效果评述   总被引:3,自引:2,他引:1  
孙宪忠 《中国法学》2006,(3):166-174
自清末变法以来,随着政治、经济体制的巨大变迁,中国民法的形成与发展先后受到潘德克顿法学、前苏联法学和日本法学的深刻影响。适应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中国民法自1995年以来虽呈现了正确认识和全面继受潘德克顿法学的可喜局面,但由物权法的制定可知,前苏联法学对中国民法仍具有很大的消极影响。为促进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立法机关和民法学界亟待革新意识与鼓足勇气。  相似文献   

2.
这篇短论简单分析概括了所谓的后现代法学的一些流派之特点.指出了中国法学界在研究后现代法学时存在的一些问题。文章强调不应当以简单的辨析、分类、贴标签或其他功利的方式来对待后现代法学。而应当根据具体研究之需要.将之作为研究的工具.推进中国法学界的研究能力。  相似文献   

3.
法学教育层次的提高,并没有带来教育质量与水平的相应提升。作为衡量一所政法院校和法学院办学水平重要指标的法学学术论文质量的大幅下降的现实提醒我们,应当重视提高法学学术论文的质量。我们应当站在强化法学素质教育的角度看待和处理这一问题,还应当采取包括改革现行法学教育培养模式中与加强学生法学研究能力不相适应的设置等各项有效措施来提高法学学术论文的质量。  相似文献   

4.
德国对罗马法的继受较晚,但是程度最深,范围最广泛。由于"永续帝国理论"深入人心,德国建立了完备的罗马法教育体系,以及皇帝赋予罗马法学家在司法实践和政界的重要地位及特权等等因素,德国的固有法几乎被全部取代。但是罗马法与德国社会并不完全适应,所以16世纪末开始兴起"罗马法现代实用"运动,使德国的固有法得到推崇和发展。最终形成了德国普通法,真正将继受来的罗马法消化吸收,奠定了近代德国法的根基。  相似文献   

5.
二十世纪初,美国法学进行了一场与心理学的交叉研究尝试。心理学家闵斯特伯格首倡进行法学与心理学的交叉研究,受到著名法学家威格摩尔的激烈反击以及一些心理学家的反对。但是,也有部分心理学家随后开始进行法律行为实验研究及法律心理学研究,法学界的著名学者哈钦斯针对一系列具体主题进行法学与心理学的交叉研究,而威格摩尔在反击之后也开始在这一领域展开研究。此次交叉研究为二战后行为法学派在美国法学界的兴起提供了基础。我们可以由此思考法学对于交叉研究的接受度,以及那个时代心理学影响法学研究的可能。并通过20世纪美国法学各类交叉研究的繁荣,反思我国当下司法实践的现代化变革及法学研究范式的发展。  相似文献   

6.
罗马法是一部对现代法学有重要意义的法典,它的价值是不言而喻的。经过中世纪与教会法和日耳曼法的融合和发展,罗马法成为现代私法的重要源头。从近代欧洲对罗马法的复兴和继受过程中可以看出罗马法强大的生命力,这对当代中国如何继承中国传统文化和吸收国外先进的法律原则和规则提供某种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7.
当前法学教育以课堂和教材为中心的传统模式根本无法实现锻造法治人才的初衷,法学教育应当围绕法学职业技能和实务操作的培养目标进行全面展开。实现法学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的双项结合是法治现代化工程积极推进的应有之义,与此相对应,建立“动态化法学实习基地”是面向法学实践教育的基础保障,也是弥补当前法学教育缺陷的必要之举,能够在切实可行的实践推进中带来多元化的积极效益。  相似文献   

8.
历史法学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政治思想背景和法律思想背景。历史法学,一般是指18世纪末19世纪初,在德国形成的以胡果和萨维尼为代表的,以历史的观点和历史的方法来研究法律的一种思潮。历史法学对德国和其他国家法典的制定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蔡枢衡与杨兆龙两位教授是中国著名的法学家。两人同受民国时期教育之熏陶,故国学功底扎实;又曾留洋国外,受新式教育,并师从当时法学大家,故深谙西洋法学。融中西教育之背景,学识广博,见解高远。两位先生虽已作古,但其著文、其观点,于当世法学研究而言,仍具启发与教示意义。本期《研究生法学》特设“名家重读”栏目,择摘两位先生旧作,既是为重温我国老一辈法学家之治学风格,也希冀为吾等后生晚辈之治学态度提供一种负责任的视角。  相似文献   

10.
论司法考试与大学本科法学教育的关系   总被引:24,自引:0,他引:24  
法律职业的专业化和精英化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的法律传统或法律职业的发展趋势。司法考试 ,是以检验欲担任法官、检察官以及律师的考生是否掌握了所应当具备的学识和应用能力为目的的国家考试。大学法学教育 ,则以培养一部分具有较强的一般法律素养的法律通才以及为将来拟从事法律职业者和拟从事法学研究或教学者打下法律基础作为自己的基本目标。大学本科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之间有一定的联系 ,但司法考试不应当成为大学本科法学教育的指挥棒。对司法考试知识的掌握应当通过专门的学校 (或学院 )的训练来完成。  相似文献   

11.
法律职业特质与法律职业化要求法学教育应当是一种以能力和素质为培养宗旨的职业化教育,然而我国目前法学教育存在众多问题,从而扭曲法学教育的本来面目,致使法学专业衰落。法学教育根据法律职业化的要求应当定位为精英教育,并以此为出发点来进行改革,惟如此,方能复兴法学专业。  相似文献   

12.
在台湾地区,近年来法律经济学领域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总体而言,台湾法学界对法律经济学研究方法的接受程度还十分有限。从知识产品生产的供需关系进行分析,影响法律经济学这一特定法学知识生产的"供给"因素包括了法学研究人员的知识结构和法学研究历史发展的路径依赖;而"需求"一端则主要表现为当下的法学学术体制以及学术界之外的种种社会因素。随着学术研究的全球化和多元化发展趋势,法律经济学方法有望在未来对台湾的法学学术研究产生更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13.
王夏昊 《现代法学》2006,28(5):13-18
法学方法论是法理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与法律实务最密切相关的部分。但是,中国法学界对其研究的对象和范围没有清楚的认识和界定。应当说,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包括法的渊源、案件事实的认定、法律解释、法律漏洞的填补、法的体系等。  相似文献   

14.
冯嘉 《研究生法学》2009,24(3):8-25
在中国现阶段的环境法学研究中,表现出一些以非法学方法研究环境法学问题的倾向,包括以国家政策或领导人讲话为基础阐释环境法律的“行政解释学”倾向,以成本一效益为唯一分析方法而排斥其他研究方法的“经济学帝国主义倾向”以及在环境科学、生态学不断发展背景下,不同学科话语转换缺失的问题倾向。这影响了环境法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也造成环境法学研究成果难以被法律实践所应用。环境法学是法学学科的一个分支部门,在研究目的及研究和应用方法上必然应当具备法学的特质。法学研究以实践为基础,主要解决价值判断问题,在方法上注重运用以权利义务分析为根本特征的法律思维。因而研究环境法学应当遵循法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是运用法律思维解决价值判断问题。  相似文献   

15.
在台湾地区,近年来法律经济学领域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总体而言,台湾法学界对法律经济学研究方法的接受程度还十分有限。从知识产品生产的供需关系进行分析,影响法律经济学这一特定法学知识生产的“供给”因素包括了法学研究人员的知识结构和法学研究历史发展的路径依赖;而“需求”一端则主要表现为当下的法学学术体制以及学术界之外的种种社会因素。随着学术研究的全球化和多元化发展趋势,法律经济学方法有望在未来对台湾的法学学术研究产生更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16.
再论法学对哲学诠释学的继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彬 《法学论坛》2012,(5):71-77
法学对哲学诠释学的继受,存在着解构与建构两种不同的理论路向。为此,须明确法律诠释学对哲学诠释学进行继受的可能与限度。立足于本体论与方法论相统一的解释学立场,在建构意义上将法学方法论纳入哲学诠释学的理论框架中,诠释学的任务不仅仅在于对法学方法论进行反思,更在于实现诠释学思维的方法论转化,创建法学作为人文科学的方法论。诠释学反思导向法律意义的追问,必然引起法律概念论从实体本体论向关系本体论的革新。  相似文献   

17.
中国现代性法学话语的时间坐标,应当着眼于“后礼法”这样一个关节点。在“后礼法”时代,既要认真对待“礼法”时代之“礼”在“后礼法”时代的历史遗留物,更要积极应对“后礼法”时代本身对于中国法学提出的挑战。中国现代性法学话语的空间坐标,应当从“中国与西方”这种传统的法学空间图式,转换到“中国与世界”这一新的法学图式中来。在传统的“中国与西方”图式中,现代性的中国法学话语主要是由西方法学来定义的,在“中国与世界”图式中,现代性的中国法学话语主要是由世界法学来定义的。通过建构中国现代性法学话语的时空坐标,有助于中国法学树立起自我意识与自主观念,承担起为世界法学做出“中国贡献”的责任。  相似文献   

18.
教义法学和社科法学的相对关系,非常类似于规范式思维和后果式思维。社科法学,可以说是教义法学的基础;而教义法学,可以说是社科法学的简写或速记。在教学和实际运用时,不必每次都追根究底,由社科法学中找理论基础;由各种教义出发,可以大幅降低思考和操作的成本。朱苏力指出了传统教义法学的缺失,可以说踏出了第一步;第二步是要找到替代方案,找到更好、更有说服力的方法论,为法学界的工具箱更新武器配备。必要时应当让证据来说话,在后果中权衡价值和利益得失。  相似文献   

19.
历史法学派产生于特殊的历史背景之下,为法学学科的形成以及法学的方法论发展做出了卓绝的贡献,为最终形成比较法做了基础性的铺垫。有些学者认为历史法学阻碍了德国民法典的产生,以及阻碍了比较法学的发展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  相似文献   

20.
在中国现阶段的环境法学研究中,表现出一些以非法学方法研究环境法学问题的倾向,包括以国家政策或领导人讲话为基础阐释环境法律的行政解释学倾向,以成本-效益为唯一分析方法而排斥其他研究方法的经济学帝国主义倾向以及在环境科学、生态学不断发展背景下,不同学科话语转换缺失的问题倾向。这影响了环境法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也造成环境法学研究成果难以被法律实践所应用。环境法学是法学学科的一个分支部门,在研究目的及研究和应用方法上必然应当具备法学的特质。法学研究以实践为基础,主要解决价值判断问题,在方法上注重运用以权利义务分析为根本特征的法律思维。因而研究环境法学应当遵循法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是运用法律思维解决价值判断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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