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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与法律》2006,(5):39-39
作为反洗钱的主要阵地,金融机构担负的责任可渭重大。继《反洗钱法》近日颁布后,央行2006年11月14日公布了修订后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并将分别于2007年1月1日和3月1日起实施。《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是央行2003年颁布的金融机构反洗钱主要依据。新的规章对人民币和外汇大额和可疑资金合并一处,不再单独制定管理办法。新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强调了金融机构对客户的身份识别制度。不仅要求对建立业务关系或者力、理规定金额以上的一次性金融业务的客户身份进行识别,还要了解客户的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发现异常迹象或者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有疑问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此外,还要保证与其有代理关系或者类似业务关系的境外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对于金融机构的处罚,新规定要更加严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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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反洗钱行政管理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反洗钱义务主体履行预防和控制洗钱义务实施监督管理的行为,涉及监督管理权限在行政机关间的配置及行政机关间为履行各自的职责而发生的配合和合作的关系。2006年10月3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国第一部《反洗钱法》,该法对中国的反洗钱行政管理部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本文根据《反洗钱法》的规定,结合中国反洗钱行政管理的现状,就依法建立健全中国的反洗钱行政管理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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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于2007年1月1日正式施行了,《反洗钱法》及其相关的配套规章制度的颁布,已经初步构建起我国反洗钱的制度框架。本文分析了我国反洗钱立法的五个阶段,指出银行在反洗钱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结合我国当前银行业存在的问题,提出建立和完善银行业反洗钱工作机制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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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两国反洗钱立法发展比较与启示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英国是国际社会最早做出刑事立法反应打击洗钱犯罪的国家之一。2002年8月4日,英国下院通过了一部新的反洗钱法律《2002年犯罪收益法》(Proceeds of Cri me Act2002)。一年多之后的2003年11月28日,英国下院又通过了一部反洗钱法律文件《2003年反洗钱法规》(The Money LaunderingRegulations2003)。前一个法律文件是反洗钱的刑事法律,着重规定了洗钱犯罪的构成要件及刑事司法程序;后一个法律文件则是反洗钱的综合法律,着重规定了有关机构防范洗钱犯罪的法律义务,并相应地设定了相关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防范洗钱犯罪的法律责任,尤其是刑事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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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击洗钱犯罪,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规定了洗钱罪,2006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六)》则进一步扩大了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范围。司法机关和作为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人民银行近年来也加大了对洗钱活动的防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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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将特定非金融机构列入反洗钱义务主体范围。按照《反洗钱法》第3条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作为现代社会资金融通的主渠道,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系统是洗钱的易发、高危领域。但金融机构并不是洗钱的惟一渠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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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预防洗钱犯罪的新武器--评2001年欧盟对1991年欧共体预防洗钱指令的修正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2002年9月召开的我国银行业首次反洗钱专门会议上提到中国人民银行将制定和颁布《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报告暂行规定)》等与反洗钱工作相关的法规,以完善我国银行业反洗钱法规体系,防止犯罪分子利用金融机构从事洗钱活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本文就2001年欧盟对1991年欧共体预防洗钱指令的修正案(以下简称为欧盟预防洗钱新指令)的出台背景、主要变化以及积极意义进行介绍和评论,期望对我国的反洗钱立法提供一种参考和借鉴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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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9日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六)》内容涉及多项犯罪规定,其中对《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规定也作出相应的修改,扩大了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种类,将清洗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和收益纳入洗钱罪范畴。这一修改不仅有助于加大对洗钱犯罪的刑事打击和惩罚力度,而且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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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反洗钱法已发展成为包括国际法和国内法、刑法和金融法、实体法和程序法以及反洗钱技术培训等多种措施的控制洗钱的综合法律机制.国际反洗钱法的发展推动了我国反洗钱法治的发展.2006年我国在反洗钱法治发展方面取得里程碑进展,我国应以2006年<反洗钱法>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反洗钱领域国际法治与中国法治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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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6,(4):19-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经协商,达成《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并于2006年2月28日签署。本《安排》已于2006年2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7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根据双方一致意见,本《安排》自2006年4月1日起生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