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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40 毫秒
1.
魏军 《法治研究》2006,(12):58-59
商号是指商家的字号,是企业名称中最具显著性的部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称之为“厂商名称”,故商号权又称厂商名称权。商号权与商标权同属商业性标示权,虽然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商号仅是字的组合,但同商标一样,商号也体现出设计者的心思,要考虑怎样才能不与已有标示雷同类似,要具有识别性,给公众一个明快的感觉,不至于产生歧义。并且经营者在选定并使用了某个商号后,通过广告宣传等促销活动,可使其商号在市场建立起一定的信誉或“商誉”。  相似文献   

2.
商号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般认为,商号是商事经营主体在从事商事法律行为时,为表明不同于他人的特征,用以署名或允许其代理人使用的名称。如“北京千川隆福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中的“千川隆福”,再如我国“全聚德”、“同仁堂”、“北大方正”、“联想”等驰名商号。根据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1条第(2)款的规定,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外观设计、商标、服务商标、商号、产地标记或原产地名称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等是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由此可知,商号应属知识产权(工业产权)范畴。商号经依法使用,商事经营主体可取得对商号的专有使用权,即商号权。一般认为,…  相似文献   

3.
熊进光 《河北法学》2002,20(1):114-116
《德国商法典》以商号的真实性原则为基础 ,对商号的确定、商号的变更与转让、商号的保护等内容作了全面规定。改革后的《德国商法典》以商号自由化为基本目标 ,对商号的选用、商业信函中商号的使用说明、商号登记程序的简化等内容都进行了改革 ,通过改革旨在使德国的企业能更自由地通过商号的使用来提高其竞争力和在国际市场上的影响力。  相似文献   

4.
“国民待遇”原则是《伯尔尼公约》的基本原则之一,它的严格含义是指:“凡受本公约保护的作品,其作者除了在起源国之外,可在其他成员国享有后者的法律目前授予或今后授予其国民的权利,以及本公约所特别规定的权利。”(《公约》第5条第1款)由于国际著作权保护  相似文献   

5.
一、德国商号制度改革的原因及目的 德国商号制度主要是通过《德国商法典》第一章第3节(从第13条至37条)来加以规定的,此外,《有限责任公司法》、《股份法》、《合作社法》等法律中也对不同形式的商号作了相应的具体规定。包括对商号基本原则如商号真实原则、商号稳定性原则、商号专一性原则、商号统一性原则和商号公开性原则,商号的变更与转让,商号的保护等都作了规定。  相似文献   

6.
张湘兰  朱强 《时代法学》2006,4(1):80-88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仅规定了债权人收取利息的一般权利,利率的确定成了公约中最大的缺漏之一,由此带来的实践混乱减损了公约的统一价值。依据公约第7条的规定,利率应被定性为公约的“法定外缺漏”,从而应依据公约所基于的一般原则解决;多数学者所提出的“充分补偿”原则,不符合通过比较法以及公约本身立法体系所确定的利息救济的功能定位,利率补缺应适用“既给予受害方补偿又不惩罚违约方”原则;因此,利率的确定应以保护受害人的返还利益为起点,剥夺违约方的不当得利。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出现商号与商标权的冲突,本文阐述了商号与商标的权利冲突的表现,分析了权利冲突产生的原因,并探讨了解决的方法与相应原则。对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所称的"字号"一词,笔者将其称为商号。  相似文献   

8.
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以下简称“中心”)是依照《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正式设置,并根据《公约》授权负责组织处理特定国际投资争端的常设专门机构。《公约》作为一个国际社会共同努力而缔结的,专门规定解决国家同外国私人之间投资争议方法的多边公约,自其生效以来,受到国际  相似文献   

9.
公证与不动产登记法律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公证制度在不动产登记法律制度中的作用《物权法》确立了公示原则,登记既是不动产物权的表征方式,又是依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的基本要件。《物权法》第16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只有进入不动产登记簿的物权才能获得最充分的法律保障。根据《物权法》第9条的规定,依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都必须经过登记才发生物权的效力。  相似文献   

10.
厂商名称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的工业产权的一种形式。本文拟对厂商名称及其法律保护问题作一粗浅探讨。 一、厂商名称的概念与作用 厂商名称常常被称作“商号”或“企业名称”,它指  相似文献   

11.
略论保护知识产权与发展市场经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春燕 《知识产权》1995,5(4):26-28,31
知识产权制度是当今国际上通行的一项保护智力劳动成果的法律制度。根据《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有关下述项目的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在人类一切活动领域内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它商业标记;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一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  相似文献   

12.
企业名称作为一种企业的区别标志,在简单商品经济社会就已得到广泛的使用。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企业名称专用权法律保护的意义和作用为越来越多的人所重视,因为企业名称能反映企业的商誉和产品的质量价值。我国《民法通则》在有关章节中对企业名称也作了原则规定。在此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企业名称有关问题作了更明确、更详细的规定,它们是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的直接法律依据。按国际惯例,企业名称一股由5个要素构成:所在地(汪用地名称)、商号(字号)、所…  相似文献   

13.
专利当地实施要求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林秀芹 《法学研究》2003,(5):124-138
各国专利法中的“当地实施要求”条款与TRIPS协议是否存在冲突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各执一词。但从立法史上来看 ,《巴黎公约》对其最初予以确认 ,其后历次大会经剧烈争论后仍将其保留 ,说明其具有历史的合理性 ;从条约解释学上看 ,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TRIPS第 2 7条并不能构成禁止当地实施的“绝对条款” ,TRIPS对此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意味着应该适用《巴黎公约》的规定和TRIPS“平衡发明者与使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立法宗旨 ,因此“当地实施要求”并不违反TRIPS的规定 ,具有合法性 ,是发展中国家对自己的合理保护。  相似文献   

14.
未成年犯罪人身份信息保密制度扩展了犯罪人隐私权保护的范围。这是《儿童权利公约》所确立的“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和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规定的未成年人特别、优先保护原则的体现,也是一种基于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角度的考虑。  相似文献   

15.
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货物销售规定的一般原则(下)──对《公约》未明确解决的属于《公约》范围“所依据的一般原则”的探讨曹俊四、公平合理,兼顾双方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是买方和卖方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公约》关于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不偏袒任...  相似文献   

16.
《1986年联台国船舶登记条件公约》(下简称“登记公约”)开宗明义,在其序言中首先提醒人们;船舶登记关系到世界航运作为一个整体能否有秩序地向前发展。  相似文献   

17.
<正> 18世纪印刷技术的迅速发展,使作品可以借助书籍这种载体大范围地传播,版权制度亦应运而生。直到20世纪80年代,由于知识产权本身的地域性特点,版权的国际保护较少涉及法律适用上的争议。《伯尔尼公约》规定了清楚的规则:(1)公约成员国国民,其作品不论是否出版,均应在公约的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公约最低要求所提供的保护,此即“作者国籍”标准;(2)非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其作品只要首先在某个成员国出版,也应当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公约提供的保护,此即“作品国籍”,亦称“地点标准”;(3)享有国民待遇的作者在任何成员国所得到的版权,均须依照“权利要求地法”而不是“作品来源地法”来保护,此即版权的独立性原则。由此可见不论是权利的取得,还是跨界保护时的法律适  相似文献   

18.
试论数据库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根据1996年通过的《世界知识产权条约》对数据库的描述即“数据或者其他资料的汇编,无论采用任何形式,只要由于其内容的选择或排列构成智力创作,其本身即受到保护”。我们对数据库应有一个正确的认识:1数据库是信息的集合体。2数据库是根据一定的目的和要求,按照一定的方式,经过一定的筛选,进行系统的编排,而形成的一个信息的有机统一体,它作为一个整体向数据库用户提供用户需要的信息。3数据库作为集合的内容是版权作品或者版权作品之外的其他信息材料。根据《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简称《伯尔尼公约》)第2条第5款规定:“文学或艺…  相似文献   

19.
涂昌波 《知识产权》1996,6(2):26-27
我国于1985年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承担特别保护驰名商标的义务。十年来,我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了“茅台”、“五粮液”等19件驰名商标。然而,《巴黎公约》尽管规定了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条款,但未明确驰  相似文献   

20.
李维 《知识产权》1995,5(4):46-48
一、引言 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是在借鉴国际软件发达国家保护软件著作权的实践,结合我国软件行业的实际情况,并根据软件的技术特点,依法所采取的一项辅助性的管理措施。按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实施国际著作权公约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国实行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并非以软件权利人是否进行了软件著作权登记,作为享有著作权的必要条件,软件的登记申请完全是在软件权利人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就软件著作权制度本身而言,是为了协助法律的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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