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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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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美有限责任公司制度比较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本文以中国现行《公司法》与美国 1 996年《统一有限责任公司法》为主要对照蓝本 ,围绕公司设立制度、资本制度、治理制度、分配制度、解散制度五个大的方面 ,就中美两国的有限责任公司制度进行了集中比较 ,其中可以看出两国有限责任公司制度上的相同之处 ,更可以领略两国有限责任公司制度上的差异所在。  相似文献   

2.
1993年12月29日经第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公司法》为我国公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在《公司法》正式颁布实施前,为规范随着o改革开放”政策而产生的我国公司,我国政府和有关部门也陆续出台过一些单位的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这些法规,与正式颁布的《公司法})有许多差异。比如,上海市和深圳市的两个地方政府规章规定的股份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O0万元,而公司法规定的股份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IO00万元;又如《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虽然与《公司法》规定相同,…  相似文献   

3.
中国公司法之构造缺陷及克服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吴越 《现代法学》2003,25(2):119-127
作者认为 ,中国公司法在实践中存在以下缺陷 :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之间区别模糊、国有独资公司定位不当、股份公司之董事会缺少有效约束、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虚拟化以及对关联公司以及公司集团的约束不力。为更好地发挥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实有改革有限公司制度以及重新塑造股份公司之董事会与监事会关系的必要。此外 ,还应当增加对关联公司与公司集团的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4.
对我国有限责任公司治理结构的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两权分离理论而为股份公司设计的公司治理结构,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并不完全适用。公司法应当基于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不必过于强调三会的设置及其权力分配,而应当注重在股东之间利益平衡的基础上合理配置和设定股东间的权利义务,以公司自治为原则,构建多样性、灵活性的公司治理结构框架。我国《公司法》应当允许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在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强行性法律规定、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的前提下,就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作出自治性安排。  相似文献   

5.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转让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两种公司形式之一,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文拟就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转让涉及的法律问题作些探讨。一、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转让所产生的“一人公司”问题有限责任公司在性质上虽属资合公司,但股东之间又十分重视相互间的关系,有限责任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又是基于股东彼此间的信任关系而成立的,因此,它同时又具有人合公司的因素。正因为如此,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转让作出了限制性的规定。我国《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  相似文献   

6.
我国旧《公司法》对公司最低资本额的规定较为严格,不仅提高了公司设立的门槛不利与我们经济的发展,且并没有有效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资本额制度作了较大的修改。本文将研究对象锁定在最低出资额制度上,对我国新旧《公司法》中的相关制度进行比较,结合公司法是"设计精巧的公司、股东、债权人三者利益的平衡器"的这一特点,对我国新公司法最低资本额制度相关配套措施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7.
内地与澳门股份公司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借鉴其他地区发展股份公司的经验,积极、稳妥地发展我国内地股份公司,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经济的繁荣和发展都十分有益。本文试从股份公司的设立、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等方面,对我国内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与《澳门公司法典》①中的有关股份公司的法律制度作一比较分析。一、股份公司的设立股份公司的设立一般有两种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所谓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自己认足公司全部股份或公司首期发行的全部股份,并缴足股款,使公司得以成立。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股资…  相似文献   

8.
1993年以来我国《公司法》虽经过多次修订、修改,但其体系结构并没有发生实质的变化。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公司法》最初是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而参酌各国公司立法经验,整合了有限责任公司法规范和股份公司法规范,采取“统分结合”的方式,形成了现行法上的规范体系。这一体系对法律解释和法律适用产生了困扰。各国现代公司法体系是19世纪自由竞争和工业经济的产物,是为大型公开公司的需求而设计的。多数国家以公开公司为基础,以封闭公司为例外,建立了公司法的体系,在立法形式上,采取这两类公司的分别立法或统一立法的模式。近年来,以英国和日本为代表的国家进行了公司法的改革,转变了原有的观念,以中小企业和封闭公司为基础构建一般规范,对公开公司作出例外规定或就某一事项作出单独规定。我国《公司法》的修订应顺应当代知识经济和数字经济的要求,在坚持现行法上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统合于一部公司法典的基本模式的同时,建立从公司设立、存续到消灭等的同一事项中以具有封闭性质的中小公司为定位建立基础规范,对具有公开性质的大公司作例外或单独规范,以利于公司法的解释和适用。  相似文献   

9.
公司法立法结构关乎公司法的立法质量、成本以及公司运行效率。我国采用统一公司法的立法模式,以有限责任公司为目标公司,并以股份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衍生品。这种立法结构扭曲了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相互关系,造成了在法律解释和适用上的诸多困难。在未来修改公司法时,我国应以股份有限公司为目标公司,以有限责任公司为其例外,重新构建公司法的结构。  相似文献   

10.
王保树 《中国法学》2012,(1):106-116
现行公司法上,公司法律形态存在着结构性问题。有限责任公司虽属封闭公司,但没有涵盖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却容纳了公开公司和封闭性的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这种结构导致了封闭公司适用不同规则,公开性股份有限公司、封闭性股份有限公司适用同样的规则。公司法改革的取向是整合封闭公司资源,重塑有限责任公司形态,涵盖所有封闭公司,并使股份有限公司仅具有公开公司特点,不再涵盖发起设立的公司。在此基础上,同一法律形态的公司适用同样的规则,以利公司法现代化。同时,实现公司法体系一元化,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并轨,这是重塑有限责任公司形态的应有内涵。  相似文献   

11.
2005年10月27日修订通过,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法》增加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笔者从一人公司存在的必要性、一人公司的利弊、修改后的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法律制度进行了分析,阐明公司法增加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必将极大地抑制原公司法存在的弊端和促进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12.
中国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制度的存废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杨继 《现代法学》2004,26(6):125-132
中国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很独特。从起源和定型过程上考察,可以发现它和中国传统的国有经济制度有密切的联系。依据对其中几个具体理论问题的分析以及对该制度目前运行实际效果的判断,笔者认为它已经不适应中国股份公司当前的发展和对现代化公司治理的要求,应予废除。基于以上结论,并借鉴德国对股份公司代表人制度的规定,笔者提出了对中国《公司法》相应内容的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13.
邵文辉 《法制与社会》2011,(12):108-110
本文对现行《公司法》对公司形式的两种分类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保护制度作出分析,指出现行公司法的分类调整方式因缺乏针对不同公司形式的差异性规范,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保护存在不利影响。  相似文献   

14.
吴梦璐 《法制与社会》2012,(14):106-107
2006年的《公司法》首次引入"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巩固和完善我国现有的公司法体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揭开公司面纱"制度难以发挥立法者预期的目的。本文通过研究和分析《公司法》和司法解释,全面总结"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构成要件和举证责任规则、一人公司在适用"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特殊性以及公司在清算过程中的相关规定与"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联系和区别。  相似文献   

15.
<正> 当前,匈牙利有国营企业、合作社、协会、合伙、个体户、共同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等企业形式。1875年的《股份公司法》和1930年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仍然有效,但是这两个形式目前基本上限于匈外合营企业。国内个人不得作为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有限公司)的股东。  相似文献   

16.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3年12月29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并于1994年7月1日起施行。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的基本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均为资合性公司,即公司的经营活动,着重在于公司的资产数额。也就是说,这种公司主要以其资本做为其经营活动的信用。那么,其资本是否真实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所以,一般对这种公司的资本真实性都有很高的要求。我国公司法就体现了严格的公司“资本真实”的原则。公司资本即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由股东出资构成的财产总额…  相似文献   

17.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和界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是指当公司被其背后的股东操纵以致丧失其独立人格而被用以规避法律、逃避契约义务或社会责任时,法院基于法人制度的本质和目的,就特定当事人间的某一具体的法律关系否认公司法人格的存在,直接对隐藏在公司背后的操纵人进行追索的法律制度。近几年来,我国学术界对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条件及其与相关制度的区别一直未能形成较为统一的认识。而对公司法人格否认的正确适用和界定,无论对于该制度还是公司法人制度本身,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虽然公司法人格否认的效力具有特定性,并非对公司法人全面的否认和彻底的消灭,只是“在某些情形下由公司形式所竖立起  相似文献   

18.
公司法人格否认是一项英美法系的公司制度,是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责令公司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的一种法律措施。2005年我国《公司法》修改时,规定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一、公司法人格外部逆向否认概述传统意义上的公司法人格否认,即我国《公司法》意义上的公司法人格否认——"正向否认"。事实上,  相似文献   

19.
美国的有限责任公司简介徐海燕(-)美国有限责任公司的立法现状。首先应当指出,美国的有限责任公司(thelimitedliabilityCompany)与我国《公司法》中规定的有限于任公司迥然相异,其中的一项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是非法人企业,而后者则是法人...  相似文献   

20.
中国公司法在理念和制度上都应进行根本的变革与重构。公司法的修改在制度模式上应采用公司本位、公司自治的公司法制度模式。公司法修改应与证券法、三资企业法、破产法等法律的修改协调联动进行。公司法中应构建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投资者权益保护、关联交易规制、公司诉讼等公司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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