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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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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何伟 《法治研究》2006,(9):63-63
一、应当建立行政诉讼当庭认证制度 目前,在相关行政诉讼法律上没有当庭认证具体的和强制性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更是普遍存在大量用于定案依据的证据没有当庭认证,许多情况下证据是在当庭进行质证后,在休庭后,在没有原被告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参加的情况下仅由法庭自行认定,并以此定案。这种庭后认证的做法,存在审判公开性不高、透明度不高和易于滋生司法腐败的许多弊端。因此,有必要在行政诉讼程序中建立一种严格的当庭认证制度。所谓严格当庭认证制度,就是要以法律的形式明文确定,在行政诉讼中被提交法庭进行质证的所有证据,其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及是否符合行政诉讼证据提交期限,是否符合行政诉讼证据的形式要件,法庭均应在当庭作出认定,同时规定未在当庭认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行政案件的定案依据,并且这种当庭认证制度应当是严格的、无例外的,因为允许一个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在庭后认证,实际上就可能有十个、百个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不在当庭认证。  相似文献   

2.
江苏仪征市残元撞问:在一民事案件中,法庭笔录来当庭宣读,也未由当事人阅读,仅叫当事人签名。10日后,原告问为什么不发调解书,办案人说笔录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原告认为调解书签发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办案人当即发一份简易调解书,原告看后,认为调解书和庭审结论不一致,拒绝签收,要求继续审理。请问这样的调解书有法律效力吗?答:首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33条第2款的规定,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或者由当本人当庭或者在5日内阅读。因此,法庭笔录未当庭宣读,又未让当事人阅读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要求,当宁人有权拒绝签名。其次…  相似文献   

3.
司法信箱     
在法庭审理中,宣读控告人、检举人或证人的证词时,是否可以不公开他们的姓名?编辑同志: 在法院开庭审理中,要将全部收集的证据在法庭上向被告人出示,并加以审查、核实。在宣读控告人、检举人或证人的证词时,是否可以只宣读事实材料不公开他们的姓名。请予解答。  相似文献   

4.
王在仁等11名被告人假冒上海天厨味精厂已注册的佛手牌味精,以假乱真,以次充好进行投机倒把的犯罪事实和情节,经过法庭一天的调查,讯问了各被告人,宣读了有关证据材料和当庭出示了有关罪证材料后,已经证实本案  相似文献   

5.
新思维     
马强认为对于不公开的案件,应适用定期审判:不公开审理即意味着不公布开庭公告,不允许公众旁听,法庭审理会过程均秘密进行。由于当庭宣判是在法庭辩论终结之日即行宣判,因此要求法院对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当庭公开宣判是不现实的。  相似文献   

6.
证人证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六种证据形式之一,是进行刑事诉讼过程中最普遍运用的一种证据,正确审查、核实证人证言对查明案情很有意义。法律规定证人有作证的义务,不仅要求证人在侦查、起诉阶段,要接受公安、检察机关的询问,提供证言,而且要求在审判阶段证人也应该出庭作证。但现实情况是,在法庭审判时,很少以至于几乎没有证人出庭作证,很多案件的法庭调查,都是以宣读卷内的证言笔录代替证人当庭陈述。造成这种情况的客观原因:一是证人囿于旧的传统观念,认为到法庭作证不是好事,因而不愿意出庭公开作证;二是证人怕出庭公开作证后,会受到有关人的打击报复;三是证人出庭作证得不到  相似文献   

7.
《法学》1989,(12)
在刑事诉讼尤其是法庭审理过程中,经常出现担任被告辩护人的律师,有时出示自行调查的材料,在法庭上宣读或要求审判人员代为宣读,并提交法庭请求作为本案处理依据予以备查。然而,公诉人或审判人员,对此往往以不是公、检、法人员的调查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为理由,予以拒绝,有的甚至还要指责。律师遇到由自己认真负责不辞辛劳甚至远涉千里取得的劳动成果(调查材料),得不到合理合法承认乃至歧视而感到委曲和气愤,却又无可奈何。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32条、第34条规定的刑事证据,是指侦查、检察、  相似文献   

8.
编辑同志: 据了解,有些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要求书记员将当庭质证的证人证言单独记录在调查笔录中,而不记录在法庭笔录中,甚至有的人民法院把这种做法作为规则明确规定下来。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不妥。 首先,法庭笔录是人民法院书记员对开庭审理的全过程所做的记录,是全面记载法庭审判活动的诉讼文书。其基本作用在于将案件事实和证据固定下来,既是人民法院处理案件的依据,又是  相似文献   

9.
试论与当庭供证相矛盾的庭前供证的使用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在我国刑事审判实践中,就证据运用和取舍,有一个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即被告人、证人出庭陈述,但其供证与审判前阶段尤其是侦查阶段作供证发生矛盾,这种情况下,如何看待和使用庭前书面供证以及庭上的言词证据。具体而言,就此有两个问题必需法庭处理解决:其一,庭前书面供证能否作为庭审证据。既然被告和证人出庭,按照直接言词原则,是否只能将当庭供证作为证据,而不允许庭前供证出示。或者说,庭上陈述的证明效力是否当然优于庭前供证,直至抑制书面供证的法庭出示。其二,庭前供证的证据作用性质。如果允许庭前供证在法庭出示,其…  相似文献   

10.
证人是知道有关案件情况并提供证言的人。证人要如实提供证言,如果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对于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控辩双方的质证并且查证属实之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由于证人当庭所做的证言与庭前证言笔录在证据能力上都不受明显的限制,法庭很少传召证人出庭作证,对大多数证人证言都是通过宣读证言笔录的方式进行法庭调查的。结果是多数证人不出庭作证,  相似文献   

11.
一、辩护律师当庭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的材料后,公诉人应当怎么办? (一)庭中办法。 办法一:如果律师向法庭提供了证人证言,公诉人就应当着重审查律师所提供的材料的效力问题。首先,分析提供材料的主体的情况。看其与被告人有无特殊的亲友关系、上下级关系,当庭询问被害人核证,是否与被害人有矛盾,是否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其次,看律师提供的材料的证明主体是否向公、检两家作过证言,如果就同一个事实作过证言,则应说明:“同一主体不同时间作出两个不同的证言,哪个有效,应当查明”,然后根据原证言与本案其他证据的关联性、一致性方面,论证原卷宗证言的正确性。最后,审查律师提  相似文献   

12.
刑事审判实践中,被告人和证人在法庭上不同程度地改变原陈述的情况比较突出。多数法官因对庭前供证缺乏信赖而认为一般应当使用当庭供证,公诉机关则对法庭过分注重庭上供述而忽略庭前供证的做法提出不同意见,并就这种做法实际可能导致鼓励翻供,对抗司法追究并影响打击犯罪的后果表示担忧。本文试就如何看待和使用与当庭供证相矛盾的庭前供证进行探讨。一、当庭供证与庭前供证的证明力比较客观性是刑事证据的第一要求,对书面供证与当庭供证证明力的评断,首先应比较这两类证据各自对案件事实真实反映的可能性。被告人口供和证人证言均属…  相似文献   

13.
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7条对一审公诉案件的庭审示证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辩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根据此规定,一审法庭中...  相似文献   

14.
49岁的黑龙江无业人员杨靖,化名杨思亮,冒用影视基地名义,诈骗800余万元。近日,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针对杨靖矢口否认相关材料上的签字是自己所签的说法,公诉机关请求法庭让其当庭书写了三种不同的签名,以与相关证据印证。■冒用影视基地名义诈骗案开庭@高志海  相似文献   

15.
证人证言是英美法系重要的证据形式。言词直接是英 美证据法的一个基本原则,要求当事人和证人在诉 讼中必须以口头方式向法庭陈述,法官根据当庭审判得出的直接印象作出裁判。证人证言在美国称言词证据,意为证人在法庭的证人席上经宣誓或正式确认后提供的口头证言,偶尔也可以是审判前经宣誓提供的书面证言[1]。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有关“证人有义务出庭作证,并向法庭作出忠于事实和法律的陈述”和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则有关“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言词直接原则的某些要求。虽然如此,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可靠性欠  相似文献   

16.
某地一法庭公开审理一起五人共同贩毒案。五名被告人均当庭翻供且口径一致,其口供与公诉人的指控大相径庭。据法庭宣读案卷材料,五名被告人在开庭前已三次共同翻供,所供贩毒数额一次比一次少。数次翻供,被告人之间的口供均出奇地吻合。被告人倘有“充足”理由——因为侦查、预审人员刑讯逼供、诱供、指供才使供词吻合。显然,被告人在关押期间已经多次串供。公诉人明知被告人当庭撒谎,却举不出反驳的有力证据,好不尴尬。造成公诉人尴尬的原因一般解释有三:一曰关押场所管理不善、致使人犯串供;二曰侦查、预审时确有逼供、诱供、指供…  相似文献   

17.
提问是公诉人当庭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重要手段,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被害人、证人以及鉴定人要对公诉人、辩护人等所提出的问题作出回答,也就是说,证人当庭出证,被告人供述与辩解,被害人陈述以及鉴定人向法庭所作的口头陈述等都是通过回答公诉人和辩护人的提问的形式向法庭展示的c所以,提出什么问题以及发问的方式、技巧直接影响这些言词证据的形成,并进而影响法庭对案件事实的判断。因此,公诉人必须重视发问的方式和技巧,以免因发问不受而导致举证失败。具体说在庭审操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注意围绕证据相关性进行发问,…  相似文献   

18.
庭审笔录是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案件时,由书记员当庭记载全部法庭审理活动情况的文字记录,是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作出公正裁判的主要依据。为保证法庭审判客观公正、必须要实现法院的庭审记录要同步显示。  相似文献   

19.
所谓证人视听资料证据在庭审中的运用,是指侦查、起诉机关在案件侦查和审查起诉过程中,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询问证人的时候,由证人声明以此证据在法庭中使用,视同其本人亲自到庭作证,侦查机关除依法制作询问笔录外,同时使用录音、录像等视听手段提取视听资料,由此形成证人视听证据,于开庭审理时当庭同时出示和播放,可以起到证人亲自到庭作证的同等效力。这样做: 1.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47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157条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辩认,对未到庭的证人证言笔录、鉴定人的结论、勘验笔录和其它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笔者认为,刑事诉讼法第47条注重  相似文献   

20.
法庭审判是刑事诉讼的中心环节,而法庭调查又是法庭审判的中心环节,它是指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当庭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核对,由控辩双方进行讯问、发问、举证、质证的一系列活动。案件事实能否确认、被告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关键在于法庭调查的结论如何,本文仅就法庭调查中证据合法性的质证的重要性、意义及遇到的具体问题谈几点体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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