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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徐伟功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3,(2):86-89
世界贸易组织要求我国必须有完善的国际私法。虽然我国国际私法经过50年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也存在着诸多问题。新科学技术革命与全球化为中国国际私法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机遇。我们必须抓住良好的机遇,在稳定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环境中,努力建设好我国的国际私法。 相似文献
2.
新中国国际私法的风雨之路--政治、经济与法律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徐伟功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7(4):99-104
新中国的国际私法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它的发展与中国的外交政策、经济发展水平 ,国际环境无不存在密切的联系。目前 ,中国国际私法正处在良好的发展环境中 ,有挑战 ,更有机遇。中国国际私法的发展必然会在立法中走向法典化。 相似文献
3.
关于中国国际私法实践困境之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妮娜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4(6):186-192
为使中国国际私法摆脱当前司法实践困境,需要反思国际私法学科特性与中国国际私法发展的特殊历史,对中国国际私法实践中最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进行剖析,即涉外法律关系的判定、冲突规范的适用、最密切联系的确定和外国法的查明,并对未来国际私法立法走向做出预测。功能型国际私法为我国国际私法发展之趋向,我国未来立法必须在上述四个环节制定科学、严谨的规定,且应改革司法机关人才任用制度,形成理论研究与立法、司法实践之间的联动效应。 相似文献
4.
杜瑞平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6(2):30-33
国际私法的性质 ,从目前而言主要还是国内法 ,但正在逐步向国际法过渡。我国国际私法立法历史久远且起点高 ;目前我国国际私法立法在立法模式上不拘于单一形式 ,立法层次多元化 ,但立法技术粗糙 ,法律规范不周延的现象比比皆是 ;中国国际私法立法中直接适用的实体法太少 ,司法解释过多。世界经济一体化为中国国际私法立法带来了机遇。中国国际私法立法应以传统的冲突规则为主体 ,在有限的范围内辅之以现代灵活的法律选择方法。中国亟待一部完整的国际私法典。 相似文献
5.
孙智慧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8,(3)
随着1978年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提出和发展,我国国际私法立法迅速发展,并架构起国际私法规范体系,缔结并加入一系列国际条约。作为独立部门法的国际私法以其独特的角度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6.
徐伟功 《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8(4):38-40
世界贸易组织要求中国必须完善市场法制,其中当然包括完善的国际私法。我国国际私法的自由裁量权条款表现为层次多、范围广两大特征。设计我国国际私法有关自由裁量权的条款,在立法上应处理好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度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周黄河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07,(1):125-126
国际私法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完善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的情况下,作为一个传统上受大陆法系影响颇深的国家,我国国际私法立法与体现世界先进水平的一些国际私法立法相比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因此,制订一部专门的国际私法典,不仅仅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对外开放对我国立法机关的要求,也是我国国际私法理论工作者努力的目标。 相似文献
8.
企业"走出去"必然引发海外权益的法律保护问题以及随之而来的法律适用问题。本文从国际私法角度,分别就我国企业海外发展的机遇与风险、权益法律保护涉及的国内与国际法律制度、争议解决的非诉讼方式和国际民商事诉讼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论述。 相似文献
9.
关于国际私法教学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广宇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5,(2):122-123
国际私法对推动和促进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民商事交往和维护国际间的正常经济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国际私法教学作为传承国际私法知识,发展国际私法理论和培养国际私法人才的途径,必然随着国际私法的发展而发展。本文立足实践,论述了国际私法教学中理念、教学模式等问题。 相似文献
10.
曲丽艳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Z1)
WTO法作为法律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是各国法律和全球法律发展的结果 ,而它的产生又势必影响到各国国内的各个法律部门以及国际法的发展。在我国人们讨论更多的是 WTO法对民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的影响 ,但人们通常都忽略了国际私法和 WTO法的关系。本文就是通过分析 WTO法与国际私法的关系 ,来表明国际私法和 WTO法的互动关系 ,以及 WTO法对国际私法的影响 相似文献
11.
许楚敬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5,(2):71-74,96
反致是国际私法上一项特有的制度。一个多世纪以来 ,各国学者对它争论不休 ,莫衷一是 ,但这并不妨碍各国实践普遍采纳这一制度。究其原因 ,乃是反致制度有利于公正合理地解决国际民事纠纷 ,符合国家的利益 ,符合国际私法的宗旨和本质。虽然其也受到现代冲突法革命的冲击和挑战 ,但在各国国际私法趋于一致之前 ,仍然有其存在的价值。我国未来的民法典 (涉外篇 )应该采纳反致和转致制度 ,并适当扩大反致制度的适用范围 ,但应以必要和不造成无限循环为限。 相似文献
12.
陆犀莉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6):41-43
国家豁免问题是国际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一个共同话题,也是一个长期争论的古老话题。《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对国家豁免的有关问题作了规定,基本的一点是在国家豁免问题上采取了限制豁免的原则。 相似文献
13.
本文就近现代国际私法发展史上对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的继承与批判 (即扬弃 )进行了阐述。作者认为 :近现代国际私法把“法律关系本座说”推置于一个基础、核心的地位 ,在继承的基础上加以发扬 ,在批驳的基础上予以完善 ,萨维尼能在一个世纪以前提出至今仍具深远影响的“法律关系本座说” ,实乃功不可没。 相似文献
14.
物权法的颁布,有力的推进了我们国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从私法的角度而言,物权法的出台为私法保护物权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律基础;从公法的角度而言,物权法的出台进一步划清了公权行使的范围,对政府开展依法行政和转变政府职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一定意义上行政法如何保护物权,是对行政法学的一个考验。我们立足于我国物权的行政法保护与规制的现状,分析了我国物权行政法保护与规制制度存在的问题。最后从完善的角度提出了建议,以期能够尽快健全与物权法相匹配的行政法制度。 相似文献
15.
齐彦伟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3):61-63
通过规定涉外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以保护弱者权益是国际私法领域的一大发展趋势.刚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也对此做了明文规定,弥补了我国在这一立法领域的空白.但是,新出台的规定在对弱者保护的问题上显得单薄并且缺乏弹性,仍需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6.
涉外扶养是当今国际社会民事领域的热点问题,我国已签署的于2007年11月通过的海牙《扶养义务法律适用议定书》,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最新的有关涉外扶养法律适用的国际条约。文章通过深入研究该议定书的新规则,探求其优势所在及存在的缺陷,以期得到国内学界的关注。 相似文献
17.
王菲菲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8,(4):16-23
世界上一些主要国家都将商主体分为商个人、商合伙与商法人三大类,我国也应将这三类商主体作为我国商事主体的基本分类在即将制定的商事通则中予以规定。本文在对国内外商主体立法例归纳的基础之上,提出了我国商主体的立法建议:商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经过登记的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商合伙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商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应纳入商主体范畴中。 相似文献
18.
周琳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4,(1):43-46
最密切联系原则自20世纪中叶产生于美国,现已为各国国际私法立法所采纳,对晚近各国的冲突法立法造成了深远影响.从经济学的角度,它是对各方效益最大化和效率的追求,但不加限制的最密切联系原则却会造成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的浪费.所以我国在合同等领域的冲突法立法中可以采用最密切联系原则,但对该原则赋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必须给予适当的限制. 相似文献
19.
徐伟功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7(2):122-130
2010年10月28日,我国通过了《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并于2011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关于冲突法的单行法规,在我国国际私法(冲突法)的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从有限理性和自由裁量权来看,《法律适用法》在立法上具有重大的突破,采取了开放式的立法形式,确立了最密切联系原则的补充性质,强调了弱者权利的保护,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其也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没有将最密切联系原则上升为基本原则的地位。 相似文献
20.
国际法对人道主义干涉的否定与再考虑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肖凤城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02,15(1):59-64
有的国际法学者认为人道主义干涉在 19世纪末已经成为习惯国际法 ,另外一些国际法学者不同意这种看法。即使认为人道主义干涉曾经是习惯国际法 ,它也已经在 2 0世纪被国际法确定为非法。但是 ,由于 2 0世纪的国际法对于解决发生于国家内部的严重人道主义问题没有给出积极的规范 ,因而人道主义干涉的合法性问题在国际法学界依然争论不休。19世纪式的人道主义干涉极易被强权国家所利用 ,不应当使其合法化 ;而发生在国家内部的严重人道主义问题又需要采取必要的人道主义行动。因此 ,人道主义干涉是国际法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本文认为 ,正确的方向应当是进一步完善安理会采取人道主义干涉行动的程序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