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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目前各类规范性法律文件抵触上位法甚至违宪的状况严峻.但是.现行的违宪审查制度存在较大缺陷,难以解决这一问题。首先,从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来看,我国违宪审查的主体无疑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因职能众多、开会次数有限、成员多数为兼职等原因,并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主动进行日常性的违宪审查。其次,我国宪法及法律都未对违宪审查制度的启动机制作出相应规定。再次,根据我国国情,普通法院也不适合成为我国的违宪审查机构。  相似文献   

2.
违宪审查的通行定义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某项(广义)立法或者某种行为是否合宪所进行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审查和裁决.而我国违宪审查工作在现实中缺乏可操作性,因此,急需建立一个专门的机构行使违宪审查权.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我国复合型违宪审查模式的建构:从基本的违宪审查内涵入手,在分析了目前的现状之后针对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并且论述了构建全国人大之下设立宪法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之下设立宪法审查庭的复合型违宪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3.
可诉性是法的基本特征之一,作为根本法的宪法理应具有可诉性。从宪法具有可诉性出发,通过区分违宪审查和宪法的司法适用这两种宪法司法化的表现形式,本文提出了由专门的宪法委员会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违宪审查,由现有的普通法院负责宪法的司法适用这一新型的宪法实施保障体制。  相似文献   

4.
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缺陷存在违宪审查主体不清、欠缺违宪审查的启动程序、违宪审查范围排除基本法以及宪法缺少适用性等问题,简单地借鉴国外的违宪审查模式无法制定符合我国政体和国情违宪审查制度.本文认为构建全国人大常委下设立宪法委员会和司法机关作为违宪审查主体的复合制违宪审查模式.在该模式下将基本法纳入违宪审查范围,赋予一切单位和个人提起违宪审查的权利,司法机关消极地受理宪法之诉,如此一来,该制度可以在不违背我国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解决我国现行违宪审查制度问题.  相似文献   

5.
中国宪法司法化路径探索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下载免费PDF全文
蔡定剑 《法学研究》2005,27(5):110-124
宪法实施中的违宪审查机制与宪法诉讼方式是两种不同机制的区别。在分析西方国家宪法实施的路径,以及中国实行宪法监督走违宪审查之路面临的困难后,根据违宪审查与宪法诉讼相别的理论,提出中国的宪法司法化方案,即违宪审查权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而由最高法院承担宪法诉讼的任务。  相似文献   

6.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而宪法有效实施主要依靠违宪审查制度来实现。今年是宪法实施30周年,为了弘扬法治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维护法律尊严,有必要设立违宪审查制度。本文列举了美国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件、被誉为"中国宪法司法化第一案"的齐玉苓案和由孙志刚案件引发的违宪审查等典型案件。探析违宪审查的内涵、制度缺陷及其完善对策。  相似文献   

7.
周蔚 《法制与社会》2011,(28):168-169
我国近些年来相继出现律师上书申请提起违宪审查程序的案例和事件,这让我们关注到一个共同的宪法问题——违宪审查制度。违宪审查制度是保证宪法有效实施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提请违宪审查程序的完善尤为必要。律师是提请主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试结合律师申请违宪审查的两种类型以及事例,从对律师提请程序不同类型的微观比较中宏观思考我国的违宪审查提请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建议,从而希望违宪审查提请程序在我国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与完善。  相似文献   

8.
近几年来相继出现了一些涉及宪法的案例和事件,文中把这些涉及宪法的案例和事件简称为“涉宪案件”。这些涉宪案件让我们关注到一个共同宪法问题——违宪审查制度。违宪审查制度是保证宪法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法律制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进步的重要标志。本文试结合这些涉宪案件探讨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现状、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并提出了完善的建议,从而希望违宪审查制度在我国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与完善。  相似文献   

9.
违宪审查是宪政的起点,没有违宪审查,宪法就失去了实际的法律效力,谈论宪法和宪政也就成了没有意义的空话。但是在我国,违宪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确存在,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迄今尚未撤销一例违宪的法律、法规、规章;违宪是最严重的违法行为,可恰恰是这最严重的违法行为却无相应的司法追究机制和司法救济机制。基于违宪审查的重要性和现存局限性,在此探讨我国现行的违宪审查制度,指出其缺陷以及完善途径,提出适合中国国情的违宪审查模式依旧是我国宪政建设中具有现实意义的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的宪法监督体制是一种由《宪法》和《立法法》共同构成的宪法监督双重体制,这种宪法监督体制存在着极大的弊端。为了尽快的启动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我们应该将现行的宪法监督双重体制转变为宪法监督二元体制,由议会监督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和合宪审查权,负责审查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权力行为的违宪性问题,而由司法监督行使宪法诉讼权,负责公民宪法权利的救济。  相似文献   

11.
违宪审查机构的性质和地位——以宪法的性质为根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违宪审查机构的设置取决于对其性质和地位的理解。要正确把握违宪审查机构的性质和地位,必须以对宪法的理解为根据。我们认为,宪法不是法律,它既是高级法,又是社会契约,而两者之间的紧张关系将宪法推演为程序法则。因此,作为保证宪法实施的机构,违宪审查机构具有超国家、超法律的性质。  相似文献   

12.
我国在历史上形成的宪法观,即宪法作为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的政治改革纲领,和从运动到法制的宪法实施模式的转型,构成现行宪法实施模式之解释性建构的前提.在宪法实施上,我国确立了代议机关至上的人民宪政模式,其基本特征是:双轨的宪法适用、一元的法规违宪审查、人民作为宪法的最终实施者.在此法秩序下,规章以下的公权行为不是违宪审查的对象,法律不受违宪的质疑,最高法院无违宪审查权.该模式有其历史正当性.当然,它的具体设施还很不完善,改革的方向是加强程序建构.  相似文献   

13.
公民违宪审查建议权是体现人民主权原则和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手段,有助于促进违宪审查机关职能的发挥,实现违宪审查的目的,其有效行使可以进一步激发公民参与国家法治建设的热情,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没有将法律纳入到公民违宪审查建议的对象、缺少具体的违宪审查机构、违宪审查建议处理程序不具体、行使违宪审查建议权的条件缺乏规范是目前影响公民有效行使违宪审查建议权存在的主要问题.未来我们应从解决上述问题入手,确保公民违宪审查建议权能够有效行使.  相似文献   

14.
违宪审查权本质上是一种高于或独立于立法权的权力,它的主要功能是监督立法和实现宪政.违宪审查权有三种模式,即由最高司法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的模式、由专门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的模式和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兼立法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的模式.违宪审查权与立法权相分离的前提是宪法与法律的分离.违宪审查权与立法权相分离,并由不同的权力机关来行使,具有重要的宪政意义.中国违宪审查权面临着立法机关自己审查自己的困境,改革的出路应该遵循违宪审查权与立法权相分离的路径,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5.
当今寰宇,宪法在保护公民基本权利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是不可逆转的世界趋势.违宪审查是维护宪法权威的关键环节,而违宪审查制度则是开展违宪审查的制度保障.芬兰法律体系具有北欧国家的某些特点,其国会宪法委员会违宪审查制度又不同于一般西方国家的审查模式.芬兰违宪审查已经形成了运转良好的有效体制,为宪法的实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也逐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中国国情的宪法监督制度①,但由于我国宪法实践发展尚不成熟,故而仍然存在若干有待解决的问题.例如,与违宪审查有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违宪审查还没有形成长期有效的机制等等.芬兰在宪法监督方面与我国具有很多相似之处,其违完审查制度发展相对完善.本文认为为深入研究并完善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学习借鉴芬兰违宪审查的具体制度设计,就不但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16.
违宪审查是宪政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作为一项制度,一般的理解是:当没有公民或有关组织对某个现行的法律或政府的某项行为提出合宪性异议、并将该异议提交到违宪审查机构时,就推定该法律或行为被广泛认可,是合宪的;一旦有公民或者组织对某法律或政府的某项行为提出合宪性异议,那么违宪审查机构就要根据宪法及其基本精神对此作出裁决,要么宣布该项立法或行为违宪,是无效的,要么宣布其不违宪,是有效的,任何公民和组织都要服从。  相似文献   

17.
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建立的主要法律障碍   总被引:34,自引:0,他引:34  
王克稳 《现代法学》2000,22(2):72-74
为了保证宪法实施,必须建立相应的违宪审查制度,但是由于我国目前违宪审查的机构未能建立起来,宪法规范缺少可适用性,法律适用与宪法及法律的解释相分离以及宪法监督欠缺相应的启动机制。因而,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至今未能实际建立起来。我国立法监督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任重而道远。  相似文献   

18.
李萍 《法制与社会》2010,(25):33-34
美国和法国分属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美国建立了以普通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的违宪审查制度,法国则形成了以宪法委员会作为专门机构来行使违宪审查权的模式,两者无论是从成因、审查主体、审查对象、审查时间和方式,还是从审查效力上都有明显差异。本文就美法两国的违宪审查制度进行了简要的比较分析。  相似文献   

19.
违宪审查是宪法实施的重要内容,一般认为有以下四种模式:司法机关审查模式、立法机关审查模式、专门机关审查模式、复合审查模式,我国采取的是立法机关审查模式。本文认为完善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应该从健全违宪审查机构和健全违宪审查程序两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20.
当下,学界存在着一种将宪法诉讼等同于违宪审查或者违宪审查组成部分的倾向,有学者进而提出通过宪法诉讼实现违宪审查的思路。这是行不通的。宪法诉讼可以和违宪审查分离开来由法院和违宪审查机关分别承担,在涉及违宪审查的宪法诉讼案件中,法院最终需依据违宪审查机关的决定才能作出判决。建立复合型宪法诉讼制度是与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相协调、可行的制度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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