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2,(2):25-27
财金[2011]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有关金融企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47号,以下简称《办法》),加强和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4.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0,(14):27-3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4,(10):63-66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13年10月1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0,(11):39-43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8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8.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6,(23):36-43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05年8月3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7月18日颁布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8,(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7号《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部长谢旭人二○○七年十月十二日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5,(7):45-48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保障企业法律顾问依法执业,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企业国有资产所有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2.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13)
正甬金管[2021]31号各区县(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为进一步发挥典当行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三农"主体普惠金融服务作用,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规范典当行经营行为,根据《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等,我局制定了《宁波市典当行监督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3.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23,(25):15-27
<正>京金融〔2023〕189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北京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行为,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市金融监管局制定了《北京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4,(29):54-6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行为,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5.
<正>《企业国有资产法》是国家首次站在基本法律的高度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专门立法规范,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深远的政策影响。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相比,该法在适用范围、管理体制、职责权限、责任体系等方面都有所区别、突破或创新,给浙江省国资监管政策法规体系的完善提出了新要求。 相似文献
16.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23,(27):32-42
<正>京金融〔2023〕215号各有关单位:为做好北京市商业保理公司监管工作,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根据《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地方金融组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北京市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23年5月18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3,(28):18-18
《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已经2013年7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8.
19.
20.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24,(10):63-75
<正>京金融〔2023〕454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促进小额贷款行业健康发展,防范风险,根据《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 86号)等相关规定,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