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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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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科技发[2013]4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部属各单位,大型交通运输企业: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针对当前科技项目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部制订了《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了加强科技成果公开、项目负责人监督管理和评审专家监督管理三个方面的有关工作要求。现将4个管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2.
交安监发[2013]4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有关交通运输企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已经第9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交通运输部2013年8月6日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上海市、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有关企事业单位:为加强水运工程标准管理,使标准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促进技术进步和创新,保证工程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公众利益以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目前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实际情况,  相似文献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现将《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当前,随着船舶大型化的快速发展,我国部分沿海港口能力结构不合理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指导港口企业加快码头结构调整,适应船舶大型化发展的要求;  相似文献   

6.
各有关交通运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港口企业: 保证港口设施使用安全,提高港口设施的运行效率,保障港口资源的有效利用,是优港口、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内容。为加强港口设施的维护管理,加快实现港口转变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我部组织制定了《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各单位,中远、中海、中外运长航、招商局、中交建设集团:  相似文献   

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部管各社团,有关交通运输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大力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运输行业,促进交通运输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交通厅(局): 为加快港口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我国水运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有关批示精神,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共同制定了《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国发[1985]124号)自《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相似文献   

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现将《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交质监发[2009]5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长江航道局、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服务的需求,建设群众满意交通,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相似文献   

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有关港口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对信息化发展的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本规划旨在通过加快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  相似文献   

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交通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直属各海事、救助、打捞局,部内各单位,部管社团,有关港口和交通企业集团: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贯彻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似文献   

14.
交安监发[2011]7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各单位,有关交通运输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  相似文献   

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为进一步做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联合制定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为了加强车辆购置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促进交通运输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00)34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车辆购置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VI管理局:现将《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和《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相似文献   

18.
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 《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已经第4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近年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和九部委《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596号)等文件规定,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取得了明显成效。  相似文献   

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海事局、救助打捞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长江南京以下深水航道建设工程指挥部:现将《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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