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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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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甬党办[2018]55号)等文件精神,经市财政审核同意,制定了《2019年宁波市畜牧兽医专项扶持资金项目实施方案》、《2019年宁波市渔业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2019年宁波市农机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宁波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项目实施方案》、《宁波市农业经营主体扶持资金项目实施  相似文献   

2.
<正>甬农发[2019] 209号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杭州湾新区农业农村办公室、国家高新区农村事务办公室、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经市财政审核同意,现将《宁波市2019年种植业绿色发展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宁波市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项目实施方案》、《宁波市2019年农业龙头企业扶持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和《宁波市2019年下山移民及村庄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3.
甬贸局消[2013]31号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有关餐饮行业发展的指示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振兴浙菜加快发展餐饮业的意见》(浙政发(2012]84号)文件精神,更好地发挥餐饮业在改善民生、扩大消费、增加就业中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市早餐工程、集中式配送餐、中式快餐门店和品牌餐饮企业标准化建设,形成布局合理、经营规范、品种丰富、质量安全、价格适中的餐饮供应服务体系,特设立宁波市餐饮业发展扶持资金。宁波市贸易局会同宁波市财政局制定了《宁波市餐饮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4.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65-2019-0004甬农发[2019]158号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杭州湾新区农业农村办公室、国家高新区经发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为大力培育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切实抓好2019年粮食产销工作的通知》(甬农发[2019] 93号)有关精神,决定对规模种粮大户实行种植补贴。现将《宁波市规模种粮大户种植补贴工作方案》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5.
<正>晋政办发[2015]3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5年4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山西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规范涉农资金管理,加大查处惩戒力度,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模式,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财农[2015]7号),经  相似文献   

6.
甬政办发[2009]30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7.
<正>琼府办[2015]57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海南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4月10日海南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切实解决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开展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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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农发[2019]235号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财政局:为了加强和规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提升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宁波实际,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宁波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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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政发[2017)4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2017年7月13日宁波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6)49号)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我市盐业体制改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  相似文献   

10.
<正>甬财政发[2019]246号各区县(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杭州湾新区、大榭开发区、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环保局,法院,检察院:为规范和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完善生态环保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受损生态环境修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中央有关文件和《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党办(2018) 16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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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海府办[2014]1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4年1月20日2013年海口市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2013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资金,进一步推进畜牧品种改良。按照《海南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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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土资发[2013]3号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监察局:为进一步规范采矿权交易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矿业权交易管理工作的精神,我们对原《宁波市采矿权出让交易规定(试行)》进行修改完善,现将《宁波市采矿权出让交易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3.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0-2018-0015甬政发(2018)7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2018年9月29日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3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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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1-2018-0035甬政办发[2018]14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第三批宁波市历史建筑名单2018年12月14日宁波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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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63号)精神,切实把四亚甲基二砜四胺(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毒鼠硅、甘氟等剧毒杀鼠剂(以下统称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迅速形成"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确保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生命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深入开展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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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1-2019-0019甬政办发[2019]7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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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农发[2016]109号各县(市)区农业(农林、农机)局、财政局,杭州湾新区农业农村办公室、财政局,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财政局:为规范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政策执行的针对性、精准性、有效性,现将《宁波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反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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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政发[2016]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3月1日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浙政发[2015]4号)和省编委办、省法制办、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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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贸局消[2013]29号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意见》(甬政发[2010]89号)文件精神,现将《宁波市家庭服务业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2011年12月31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甬贸局消[2011]233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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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政发[2012]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市中心城区主要干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二○一二年四月六日宁波市中心城区主要干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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