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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证实: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河南省永城市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李新功于当日被执行死刑。此前,因强奸、猥亵儿童,李新功被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熟人眼中,李新功"不太引人注意,不爱说话,不爱喝酒,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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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案件二审应当开庭的要求,9月11日上午8时30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公开审理了周口市警察涉嫌杀死李胜利一案。我作为该案一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代理律师参加了此次庭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赵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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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载:2002年8月26日,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河北省第六监狱,对一名在死缓考验期内脱逃的罪犯进行了公开宣判。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赵志良在死缓考验期内犯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依照法律规定,报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赵志良复核执行死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宣读了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对罪犯赵志良执行死刑的裁定和执行死刑的命令。随后,对罪犯赵志良执行死刑。①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赵志良在死缓考验期内所犯的脱逃罪作出判决,且依法报请核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对罪犯赵志良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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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判处杀人犯周隆坚、胡立志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周、胡二犯系浏阳县荷花公社荷花大队社员。为了杀人谋财,一九八一年一月十三日,周隆坚诱骗浏阳县关口公社水佳大队女社员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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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4年7月25日,又一名日本毒贩在中国被执行死刑。这一事件使有关外籍人员在华犯罪的司法问题再次成为热谈。日本毒贩在华被执行死刑2014年7月25日上午,日本驻中国沈阳总领事馆常驻大连办事处收到一个来自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已在大连监狱对日籍死刑犯执行死刑的通知,被行刑者是一名50岁的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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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中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后,不具体组织实施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而是将此项工作再委托罪犯羁押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执行。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错误的。首先,该做法违背了有关程序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应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7日内执行。”这一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执行死刑工作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而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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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死刑复核现状
立法现状:我国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20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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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7日10时,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和执行死刑命令,对抢劫杀害丽江市公路总段路桥施工队项目经理木鸿章的主犯谢宏执行枪决。同案犯谢宏的女朋友张超复核时被改判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另一同案犯陈光吕,二审维持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至此,一起在网络、电视等传媒炒得沸沸扬扬,被称为“女版马加爵”的丽江大学生抢劫杀人案有了最终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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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6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雇凶杀害情人的昭平县粮食局原局长关灿荣死刑,立即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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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0,(2)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89)粤法刑一文字第12号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的意见,即:根据刑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关于“……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的规定,(一)对于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高级人民法院第二审时,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在判决书中写明“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二)对于中级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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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9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震惊全国的济南"7·9"爆炸案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爆炸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党组书记段义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爆炸罪判处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原副大队长陈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爆炸罪判处济南利达汽修厂业主陈常兵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段义和、陈志于9月5日在济南被执行死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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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丹谊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0,(5):86-88
<正> 一、案情1997年10月6日上午9时许,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忻州分院审查起诉处李怀忠等人在原平市看守所对盗窃罪犯李明、王新执行死刑前验明正身时,发现忻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将省高级法院1997年9月19日就已经做出的二审裁定和9月29日下午下达执行死刑的命令,于10月4日才送达罪犯本人。即意识到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刑法》已于1997年10月1日生效,而修订后的国家刑法规定除盗窃国家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以及盗窃国家珍贵文物,情节特别严重的以外,一般的盗窃犯不再适用死刑。于是当即与负责刑场执行的忻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交涉,回答说此案已由最高人民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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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7,(3)
全国地方各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各大单位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各海事法院: 对于数罪中有一罪或者数罪应当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含死刑缓期二年 执行,下同)的案件,如何实行数罪并罚,各地法院的作法不大一致。有的对各罪分别量刑,再决定应执行的刑罚;有的则列出罪名,不分别量刑,只判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