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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罗海敏 《证据科学》2012,20(3):330-340
证人出庭作证是保障被告人对质权、保证刑事案件审判质量的客观需要。我国大陆地区长期存在证人出庭难、出挺少的问题,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也是此次刑诉法再修改的重点内容之一。台湾地区在确定应出庭证人范围、强制证人出庭作证、证人保护与作证补偿、证人拒绝作证等方面的可行性做法,可以为大陆地区进一步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提供借鉴和参考。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严重影响和制约着我国司法改革的进程,而且直接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事实的正确认定和对案件的正确处理。本文指出深刻分析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原因,完善我国证人出庭制度,有利于更好的保证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3.
我国法律规定,证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但现实司法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证人不愿出庭的情况比比皆是,这样既造成我国目前的控辩式的庭审难以实现,又有悖于立法的原意。为何会出现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情况,而又如何杜绝这种情况的出现,本文认为应当完善我国现行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相似文献   

4.
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证人出庭作证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一直困难重重,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证人出庭作证的比例极少。大多数庭审均由审判人员宣读证人证言,而控辩双方也无法就证言进行直接的言辞质辩。显然,这种情形与修正后的刑诉法所要求的庭审功能有着较大的差距,必须改善和改进现行的证人出庭情况,以确保庭审功能。为使证人出庭作证达到刑事诉讼及庭审调查的内在要求,我们有必要对我国刑事诉讼中证人不出庭或拒绝出庭作证的情况进行分析,找出问题,探究对策,以健全和完善我国刑事诉讼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一、证人不出自或拒绝…  相似文献   

5.
证人拒绝作证制度是现代法治国家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是证人出庭作证原则的例外规定。当前,世界各国普遍确立了拒证权制度,而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却长期没有这一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文试图以证人拒证权制度的价值理念探讨为起点,对我国的确立拒绝作证权的社会条件进行了简要的概括性分析,阐述证人拒绝作证制度在我国可以确立并存在的合理性及必要性。确立证人拒绝作证制度是完善我国证据法律制度,加强对证人人权保护,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6.
我国民事诉讼证人制度缺失及修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人制度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证人制度,但不完善。以我国民事诉讼法上的证人制度为中心,结合相关国家的立法例,提出作为证人的主体应当是自然人,法人不应当作为证人;无论证人年龄如何,均有作证的资格;我国证据立法中应当建立保障证人强制出庭作证的制度和证人拒绝出具证言和出庭制度,并提出了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7.
证人出庭作证对于查清案件事实,保障当事人尤其是被告人权利、保障证人证言的真实性、保障庭审顺利进行具有重大意义。由于我国有关证人出庭作证的人身利益和经济利益保护制度不够完善,刑事审判过程中证人出庭率普遍底下。虽然修订后的刑诉法增加了证人出庭作证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促进和保障证人出庭作证,但这些规定还比较笼统,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需进一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证人出庭作证作为证人的基本义务是维系现代刑事诉讼正常运转的基本要求,为了保证证人出庭作证,各国普遍确立了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目前证人出庭作证率不高是我国刑事诉讼中最薄弱的环节,而确立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是保障证人出庭作证的关键之所在。为了避免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可能会带来的负面影响,使强制证人出庭作证正当化,应明确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的证人范围;证人出庭作证的表现形式;完善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设置;构建相关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9.
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证人证言证实犯罪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重要途径之一。是保障我国刑事案件诉讼公正性、合法性的重要手段。现阶段我国虽然在刑事诉讼法中增添了证人保护、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等制度,但我国当前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的现状依旧存在很多问题。只有从立法层面、司法层面等探究造成这种现状的起因,才能保证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完善,从而更好的服务于刑事诉讼,同时也是保证刑事证人以及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本文拟对当前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立法缺陷进行分析,探讨新时期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应予以哪些优化与改进。  相似文献   

10.
证据制度可谓民事诉讼制度的核心,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作为证据制度中极其重要和不可或缺的部分,无论是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已有规定,还是司法实务中的运作,都依然存在着诸多不足与缺陷,因此从理论上对其中的相关问题予以厘清无疑是十分必要的。本文正是就我国民事证人适格问题、出庭作证的义务性质及出庭作证制度总体架构及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检讨与反思,认为:证人适格与证人的范围并非同一个概念,证人的适格性是由作证权利能力和作证行为能力两个方面同时决定的。将我国民事证人出庭作证仅定质为公法义务不仅有违民事诉讼的实质与目的,而且也与现代民事诉讼的要求背道而驰。民事诉讼中的证人应该分为两种,一是当事人的证人,二是法院(法官)的证人。前者出庭作证并不是公民应尽的公法上的义务,只有后者出庭作证才是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义务。在探讨如何建构和完善证人出庭作证这一制度时,必须从整体上去把握。对于别国的相关制度,如证人作证前宣誓制度及庭上对证人的交叉询问制度等,我们切不可盲目照搬。目前学界有关证人出庭制度中的相关称谓较乱。对于依法本应出庭作证,但由于出现或发生了法定的事由因而可以不作证或不出庭作证的权利,当下的各种称谓均欠妥当,而以“免证权”予以界定则较为妥切。只有对于那些依法本应出庭作证,但在经法院通知或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证人才可以称之为拒证证人。对于免证证人和拒证证人所苛加的法律责任应该有所区别。  相似文献   

11.
论刑事诉讼证人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长期以来,由于立法和司法实践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制度存在较大缺陷。证人不愿或拒绝出庭作证、证人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等现象普遍存在。本文指出为了推进我国司法制度改革,实现正当的刑事诉讼请求,体现司法公正,必须重视刑事诉讼证人制度的建设。要在正视现存的证人制度诸多缺陷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并借鉴外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采取具体措施完善证人制度。  相似文献   

12.
田国宝 《法学》2021,(2):177-192
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率低影响了我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而导致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率低的原因在于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激励机制不健全。解决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率低问题的对策在于借鉴法理学、经济学、行为科学等学科的相关理论成果及外国法治发达国家、我国地方的相关立法经验,对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激励机制进行重构:合理界定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行为的法律属性,强化对刑事证人的法律保护,增设我国纯正证人出庭作证的奖励机制,完善我国不纯正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的惩罚机制。  相似文献   

13.
证人出庭作证是刑事诉讼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它对于公安司法机关准确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打击违法犯罪,以及案件审理的公开、透明、公正具有重要的作用.而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则是衡量一国刑事诉讼制度是否完备的重要指标.2012年3月14日,全国人大通过的新刑事诉讼法,对我国现行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作了重大的修正和改革,明确规定了证人的范围,对证人出庭作证的保护,以及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和证人出庭作证的经济补偿制度,这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一大进步.  相似文献   

14.
证人出庭作证,是现代庭审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司法公正的关键。但证人出庭难在我国是一个普遍现象。本文通过分析证人不愿出庭作证的原因,并针对原因提出完善我国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对策。  相似文献   

15.
关于证人不出庭作证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张旭  易继松 《现代法学》2002,24(4):82-85
在我国现实条件下 ,证人不出庭现象的大量存在有其必然性。试图以立法强化对拒不出庭的证人制裁虽有助于促使证人出庭 ,但亦不能根本解决证人不出庭问题 ,被强制出庭的证人仍然会以未看清或已遗忘等为由拒绝提供证言 ,使司法人员真假难辨无法处置。因而 ,设定必要的法律条件 ,允许证人不出庭作证和使用其庭外证言十分必要。正视证人不出庭作证现象及其存在的问题 ,合理界定证人不出庭作证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以及严格规范不出庭证人在法院之外提供证言的程序 ,应当成为完善我国证人作证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16.
浅议证人拒绝作证特权制度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目前,多数学者认为只要是案件的知情者,均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言,为使人民法院尽可能地获取证据,迅速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允许如此广泛的公民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使证人拒绝作证特权制度在学术界及立法上失去了应有的地位。本文拟从西方国家对证人拒绝作证特权规则的概念、特征、主体内容进行分析,并纵观我国历史上关于证人拒绝作证特权的立法及现状、特征,及让我国证人拒绝作证制度现行相关法律制度现状,浅议构建我国证人拒绝作证特权制度的必要性及构建方案。  相似文献   

17.
我国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新的庭审模式,证人出庭作证成为这种审判方式得以顺利实施之重要基础。但目前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难的现状在很大程度上困扰了我国刑事审判的顺利进行。本文在分析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难的现状的基础上,针对证人出庭作证难的症结——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律制度不健全,提出确立直接言词原则、明确证人出庭作证范围以及完善强制证人出庭制度三点对策。  相似文献   

18.
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范小军 《法制与社会》2012,(11):128-129
证据是刑事诉讼中核心和灵魂,证人出庭作证有利于查明案情、核实证据以及正确的定罪量刑,但司法实践中证人、鉴定人出庭率极低,严重影响审判的公正性,需要进一步予以规范。《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针对上述问题对证人出庭作证制度进行了完善,明确证人出庭作证的范围、规定强制出庭制度、完善了证人保护制度,本文结合我国刑事司法诉讼司法实践,分析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出庭制度面临的困境,并结合刑诉法修正案的规定,进一步提出部分完善的措施和建议。  相似文献   

19.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作了重大的改革,证人出庭作证作为刑事诉讼中的重要环节,也相应作了修改和完善,使其适应新的法制和经济环境,顺应保护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需要。但是,从刑诉法实施以后的一年余司法实践来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仍有许多不完善之处,既束缚了证人作用的发挥,又影响了庭审工作进行。在此,本文拟对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出庭作证制度、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完善的意见作一阐述。  相似文献   

20.
王云龙 《中国律师》2005,(11):48-49
我国法律对证人出庭作证制度虽然作了原则规定,但由于证据立法的空白,现有法律规定中又缺少必要的程序规则,致使证人出庭作证制度难以在司法实践中得到贯彻和落实。因此,研究探索确保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则和措施,完善我国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一、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法律规定及其缺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只有一条对此作了规定,即第70条。强调证人必须出庭的同时,对证言的质证程序似乎作了规定,即辩论和质证。但是这种笼统的规定仍然难以改变司法实务操作中的混乱现象。1998年颁布实施的《关于民事经济审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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