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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张悦仙 《河北法学》2013,(1):105-110
传统侵权法律适用关注的是选择过程的合法性,缺少对所选择的法律适用结果的关注,以至于忽视了在法律选择过程中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分析在侵权法律适用中保护当事人利益原则的理论基础及必要性,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概括我国在侵权法律适用方面保护当事人利益的具体体现,并分析在司法实践中保护当事人利益原则如何实现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2.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从传统的合同法律适用领域扩张适用于涉外侵权准据法的选择中,这已经成为各国的共识.由于传统的惯性思维以及对意思自治原则滥用的担心,国内外仍然大量存在着限制侵权法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的立法和主张.这显然不符合国际私法的发展趋势.在涉外侵权法律关系中,不仅要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还要在选择主体、选择范围、选择时间、选择方式、决定事项等问题上扩张适用意思自治原则.  相似文献   

3.
在涉外人格权侵权纠纷中,双方当事人援引相同的法律且未提出法律适用异议的,可以认定已经就该民事关系的准据法做出了选择。人格权兼具精神利益和财产属性,当姓名权和肖像权具有商业化使用权能时,当事人仅以侵权责任法为依据进行主张,该人格权的精神利益和财产价值可一并予以保护。在酌定赔偿数额时,人民法院应结合权利类型、侵权方式、被侵权人和侵权人的侵权程度、身份地位、经济情况、获利情况、过错类型等予以综合考量。  相似文献   

4.
论“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侵权法律选择中的运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运用于侵权法律选择中,意味着涉外侵权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的争议所适用的法律。造有利于争议得到顺利解决,符合国际私法促进国际民商事交往之目的.在全球化发展的时代,为促进我国的对外民商事往来,我们有必要借鉴国外立法在这方面的经验,在可行的范围内将意思自治原则运用于我国的侵权法律选择之中。  相似文献   

5.
谢新胜 《行政与法》2006,(11):122-123
合同与侵权竞合的现象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非常普遍,但对竞合案件,依照合同识别与依照侵权识别将适用不同的管辖权规则和冲突规则,最终的判决结果也可能不同。为保护当事人利益,法院对此类案件的识别应避免模糊,并且尊重当事人的选择。  相似文献   

6.
沈倩 《法制与社会》2011,(10):271-271
美国是冲突法革命的起源地,通过研究美国冲突法革命的进程,我们发现:当代美国冲突法的理论在侵权问题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摒除了欧陆国际私法在侵权领域仍然适用的传统侵权行为地法规则,重视实体法问题,用利益分析以及连结因素衡量得到更为合理的裁判。本文以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为视角,通过介绍美国冲突法革命的进程,讨论一下保护"弱方当事人"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张鹏 《知识产权》2024,(1):106-126
各国在处理跨境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域外法律适用问题时主要采取两种模式,即单向域外适用模式与双向域外适用模式。前者更多地是将知识产权视为一种政策性的特权,在处理域外侵权行为时往往不会发生外国的知识产权法被本国法院所适用的情况,但会出现本国知识产权法适用于发生在域外行为的情形;后者更多地是将知识产权视为一种民事权利,对于发生在域外的行为,本国法院既可能适用本国知识产权法律,也可能适用外国知识产权法律,是否发生外国法律的适用取决于一国立法对较为中立的连接点的界定。我国在立法上采取了以“被请求保护地”为连接点的双向域外适用模式,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并不进行法律选择而是径行适用中国知识产权法律。这将导致在司法上采取了将中国知识产权法律适用于域外行为的单向域外适用模式。我国应在跨境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域外法律适用问题上回归双向域外适用模式,并在具体纠纷裁判中丰富和明确“被请求保护地”的含义,同时设置“无所不在”侵权行为的特殊法律适用规则,限制当事人共同选择适用法的范围以及确定公共秩序在准据法选择中的适用,以实现维护本国利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8.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是两种主要民事责任。前者系由法律规定不得侵害他人的注意义务,后者则在保护契约当事人的利益。二者的分立早在罗马法中便得以确立。由于法律规则是对丰富多样的人类具体生活某一角度的抽象.因此同一生活事实就可能同时蕴含着侵权与违约的成分。这就产生了两种责任规范的竞相适用——侵权与违约责任竞合。不过,在人类早期的法律中,实行的是责任非竞合制度,即一行为同时触犯侵权与违约两种责任规范时。  相似文献   

9.
张瀚 《法学评论》2012,(5):112-119
侵权的认定是司法过程的结果,无论是加害人还是被害人,对于法院是否最终认定行为构成侵权,他们事前的观察都具有不确定性。本文通过引入贝叶斯法则予以定量分析,认为当事人对侵权行为的事前判断具有不确定性,侵权的不确定性对侵权法预防功能和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运作存在着消极影响,并指出侵权制度的明晰性和侵权法法律适用的稳定性能使当事人事前对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做出较为准确的判断。侵权法一般条款的法律适用模式和侵权的类型化对减少不确定性有重要意义。在贝叶斯法则分析的基础上,对《侵权责任法》中的一般条款和类型化问题进行了解析,并从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指导性案例等方面对《侵权责任法》的法律适用提出了优化建议。  相似文献   

10.
由于环境污染侵权的复杂性、高度危险性和因果关系的难以证明性 ,为加强对被害人的保护 ,环境法在环境侵权方面具有一些不同于普通民事法律的特殊规则 ,诸如举证责任倒置、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不以违法性为必要等。这些规则的适用对于当事人间利益的平衡 ,尤其对于环境侵权受害人权益的维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 ,法官却往往忽视环境法之特定规则 ,未对这些规则加以适用。日前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运用环境侵权的特殊规则对江苏省首例家装污染案进行了审理 ,本文试图结合对该案的法律分析 ,对环境污染侵权的特殊规则加以论述 ,以期这些特殊规则在司法实践中得以准确的适用 ,使更多环境污染受害者的利益得以有效的保护。  相似文献   

11.
法律选择是国际私法中解决法律冲突的特有方法。为了克服传统法律选择方法的弊端,法学家们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法律选择方法。这些方法可以归纳为根据国家利益进行法律选择和根据当事人利益进行法律选择两类。当代国际私法的发展要求在法律适用问题上平衡当事人利益和国家利益乃至整个国际社会的利益,我国的国际私法立法应顺应这一时代潮流。  相似文献   

12.
法律选择是国际私法中解决法律冲突的特有方法。为了克服传统法律选择方法的弊端,法学家们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法律选择方法。这些方法可以归纳为根据国家利益进行法律选择和根据当事人利益进行法律选择两类。当代国际私法的发展要求在法律适用问题上平衡当事人利益和国家利益乃至整个国际社会的利益,我国的国际私法立法应顺应这一时代潮流。  相似文献   

13.
张景良  黄砚丽 《人民司法》2012,(15):103-108
侵权补充责任作为一种新的侵权责任形态,为侵权责任法所肯定。正确适用侵权补充责任形态,以发挥其在保护权利人,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关系方面的应有作用,需要我们对侵权补充责任作出恰当的性质定位和类型界定,并妥善解决司法适用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本文中,笔者拟就相关问题所作思考中的疑惑略作探究,以期于侵权补充责任形态的正确理解适用  相似文献   

14.
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中外籍伤亡乘客的赔偿问题暴露出我国涉外侵权之债的法律适用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即侵权行为地含义不明、缺乏经常居所地的认定标准、允许当事人事后选择法律的实际效用微小。相比较而言,此次事故中的外籍伤亡乘客之本国——美国或意大利——涉外侵权之债的法律适用规则却能为当事人提供明确或合理的保护。基于此,我们不仅要在具体案件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的规定作出明确、合理的解释,而且应当尽快出台新的司法解释明确侵权行为地的定义和经常居所地的认定标准,将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限定于与合同有关的侵权之债领域。  相似文献   

15.
国际私法中的弱者含义不同于一般实体法语境中的弱者含义,特指在法律选择和争议解决方式及地点选择中实际处于弱势地位的特定人群。在国际私法的语境中,弱者保护更多地体现在涉外合同和特殊种类侵权争议的法律适用上。在涉外父母子女关系、涉外扶养和监护关系中不存在国际私法视角下的弱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将弱者概念错误地适用于涉外家庭关系,并采用了不合理的法律选择方法。为真正落实国际私法语境下的弱者利益的保护,我国涉外民事法律适用立法,应当将弱者的范畴限制在消费者合同、劳动雇佣合同和产品责任侵权等方面,取消在涉外家庭关系中所谓的弱者提法,并给予必要的限制。  相似文献   

16.
媒体在新闻侵权诉讼中应有适当的免责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彭莉  韩向东 《行政与法》2003,(12):76-77
随着新闻舆论监督的加强,新闻诉讼也日益增多,而在新闻侵权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官往往倾向于保护当事人的人格权。但在新闻侵权诉讼中,新闻媒体的法律主体与民事诉讼中的法律主体是不同的,况且我国尚无新闻法,这就造成了在新闻侵权诉讼实际操作中,使媒体的舆论监督权与公民的人格权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失衡。为了公平起见,新闻侵权诉讼中媒体应有适当的免责权。  相似文献   

17.
申慧军 《法制与社会》2012,(35):278-279
伴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法律制度也在随之不断的完善,更重要的是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渐的增强,对自身权益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视。因此,对证据的重视度就导致了我国公证机关要重视对证据的保全,保全证据公证是当事人维护自己权益、取得证据的有效方式。正因如此,我们要重视对保全证据公证以及在进行取证和保全过程中的侵权问题关注与研究,以此来保证证据的有效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当代社会,跨界环境侵权行为时有发生,原有的解决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原则,显然不适合跨界环境侵权这种特殊的侵权行为。因此,应突破传统的和已有的侵权行为法律适用原则,把保护弱者利益原则和政府利益分析方法作为跨界环境侵权法律适用的原则,在解决侵权问题的同时,保护弱者的利益以及生态环境的安全。  相似文献   

19.
《北方法学》2021,(4):127-137
涉外法律适用的风险客观存在于国际民商事关系之中,是在私人当事人或者法院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形成的,在一定条件下导致当事人利益受到损害,并可能危及国际民商事法律秩序正常运行的不确定因素。这种不确定源于法律选择行为本身,而各国实体、程序以及冲突法上规定的差异导致了法律选择的不确定,加之冲突正义与实体正义于具体实践中难以拿捏其度,故当事人的实体利益可能因涉外法律适用的不确定而遭受损失。这种涉外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隐遁于冲突法的制度之中,因其可能造成当事人实体上的损失故可称其为风险。但其虽植根于实体损失,却有别于实体法上的风险,亦不同于国内法运行时作为实体损失因由的程序法上的风险。作为一种风险,即应有所措施加以防控,但防控之举又须端详这一风险运行的本质。这一风险源于法律选择,因此涉外法律适用风险的防控方法,亦应深究法律选择本身,即言于当事人及法官当如何选法,如何正直地顾全自身利益或怎样保证实体利益分配的公允得当。  相似文献   

20.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7条规定了产品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该条与《食品安全法》第96条第2款规定的食品安全责任惩罚性赔偿之间的适用关系,是今后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之一。两者在主观要件、产品类型、损害后果要件以及赔偿数额基准等方面存在不同,适用不同的规范会给涉诉当事人的利益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就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类产品致人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这一情形,两者之间形成了适用规范并存的局面。此时,无法通过"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律冲突适用规则解决两者之间的适用关系问题,由当事人选择其中之一适用亦不符合法理,应当直接适用《侵权责任法》第47条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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