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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村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问题的法律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关于村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 ,我国法律未作出统一规定 ,各省级地方法规的规定极不统一 ,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对村委会候选人资格作出统一规定。  相似文献   

2.
试论村民自治组织的行政主体地位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我国村民自治组织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新生事物 ,并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之一种而被规定于宪法中。关于村民自治组织的行政主体地位 ,行政法学界已早有且多有论述 ,但往往忽视其本身具有的经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授予的自治功能而抽象地认为村民自治组织是“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 ,但经法律法规授权 ,也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① 实际上将村民自治组织对于自治事务的管理排除于行政法学所研究的公共行政之外 ;或者将村民自治组织协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 ,受委托办理某些国家行政事务的活动作为其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例证 ,② 难以…  相似文献   

3.
关于完善村民自治法律体系的两个基本问题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依靠制定村民自治组织法来弥补,因为现行的省级各种关于这一法律的实施办法和全国各地农村村民自治丰富多彩的实践已经为村民自治组织法的制定提供了较为充实的素材和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制定一部全国统一的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可以使我国有关村委会和村民自治的立法在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得以平衡、村委会选举法律体系更加完善、村委会选举更加规范、广大农民民主选举的权利得到更好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4.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保障村民自治、推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激发农村活力等方面产生了积极效果,但实施中也出现乡—村关系模糊、村务监督薄弱、权利救济不完善、法律责任缺乏等问题,需要根据村组发展的实际情况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修改。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应以健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核心,秉持坚持与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的理念,坚持村民自治制度,保障村民民主权利;在修改策略方面,要总结实践经验、面对现实问题,体现时代要求、推动乡村发展,深化填补并重、错位领域纠偏,法律协调统一、吸纳良善规范。在修改基点方面,应坚持村民自治本位、突出村民自治主体、善用村民自治资源、拓宽村民自治渠道、促进村民自治深嵌等。  相似文献   

5.
现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了村民自治权利的救济途径,实践中众多矛盾、争议却得不到及时解决,凸显了我国村民自治权利的司法救济严重不足。尽快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纳入司法审查,完善村民自治权利司法救济,是当下促进村民自治健康发展的紧迫任务。  相似文献   

6.
滕修福 《江淮法治》2011,(17):47-47
据报道,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正案草案规定,按规定程序选聘到本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籍不在本村,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其他专业特长.本人中请参加选举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可以列入选民名单。  相似文献   

7.
为避免灾后群众安置点矛盾的发生.彭州市司法局将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将公证服务引入灾后住房分配.有效化解灾后重建房屋分配中的矛盾.近日,彭州市司法局派出公证员.来到彭州市三界镇观圣村村民委员会.为当地灾后统规统建住房的抽签分房活动提供现场监督公证.  相似文献   

8.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作为现阶段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民主最基本的形式,村民自治作为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制度,能否真正实现法治之下的村民自治在依法治国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要.本文结合村民自治的背景,基于当前村民自治在实践过程中出现的影响法治建设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析村民自治过程中出现的法治建设困境.  相似文献   

9.
《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对确无行走能力不能到选举大会会场投票的选民,可以设立流甜投票箱.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带领监票人到其住所进行投票。流动投票应当在选举日进行并完成。”由此可见,流动票箱仅限于因年老、伤病、残疾等原因不能到选举大会会场或者投票站投票的选民。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诸如票箱设立过多,滥用流动投票箱:少数工作人员违反选民意愿.主动为选民写选票,干涉选民投票等不和谐的现象.影响了选举的合法性、权威性、严肃性。  相似文献   

10.
村民自治权的组织框架是村民自治权实现的依托。“广西兴安县金石乡中洞村修水电站纠纷案”暴露了村民委员会在村民自治中权力过于集中、对权力缺乏制约等现行村民自治权运行的缺陷,这种缺陷是引发村民委员会侵犯村民自治权的根源。“权力的合理分工及相互制约是权力正常运行的前提”这一蕴涵于现代公司制股东权实现过程中的理论同样适用于作为社会公权力的村民自治权的实现。本文在重构村民自治权的组织框架时,将村民自治权的运行框架定为村民大会、村民委员会、调解监督委员会这三个相互独立并相互制约的自治机关,同时增设村民常委会议强化村民大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职能,厘清村民委员会的职能,提高调解监督委员会的地位,将其确定为村民大会下设的与村民委员会并行的机关。  相似文献   

11.
陈雁 《法制与社会》2013,(7):210-211
村民自治政策的背景下,以公共选择模型分析村民自治过程中的公民参与,并通过对公民参与理论的综述以及村民自治的实际情况,探讨可能出现的公民参与问题。强调提高公民参与,才能发挥村民自治政策在促进基层民主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2.
《法治与社会》2004,(10):40-40
问:2004年7月,我们一些村民对村委会分配被征土地补偿款不满,认为村委会有的成员有以权谋私行为。我们也曾派代表和他们谈没有结果。请问:村民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不满时怎么办?  相似文献   

13.
依权"自治"下,干预性方式牵制政府职能转变,政策性推动损害了法制统一,管制型运作侵越了村民自治权利,外生性民主消解了村民民主热情,共管型机制产生了巨大行政成本。30年来村民自治的实践经验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法治的进步以及广大农民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的提高,为从依权"自治"走向依法自治创造了条件。应当通过完善立法,为依法自治创造法治条件;通过改革农村基层政权对村民自治的工作方法,以宏观指导取代具体包揽;通过摈弃乡镇党政对村民自治的监管方式,发挥村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领导、支持和保障村民自治;通过构建完善的法律救济机制,强化对村民自治的法律保障,从而实现从依权"自治"走向依法自治。  相似文献   

14.
党的领导是村民自治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村民自治的实行和推进,又对党的领导、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在推进村民自治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建设,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执政方式;坚持执政为民,不断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执政的群众基础;加快发展,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执政的经济基础;依法执政,坚持党的领导、村民当家作主和依法规范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15.
村民与村民委员会冲突的司法救济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村民自治实践中,村民与村民委员会不仅冲突不断,而且司法救济不畅,村民自治权成了司法救济的边缘领域。因此,完善村民与村委会自治冲突的诉讼救济机制,是实现村民自治健康有序运转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16.
我国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数量不断上升,涉及人数众多,矛盾尖锐。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的症结在于分配范围不清,分配对象不明和分配方案不公。我国应当拓宽补偿范围,完善补偿费发放制度,明确集体所有权人,确立集体成员的识别标准,设定最高留存比例,健全村民自治,从而确保征地补偿费公正、有序、合理的分配,以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相似文献   

17.
黎军  杨文滔 《时代法学》2011,9(3):55-59
近年来,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秩序比较混乱,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案件时有发生,村民委员会作为农村集体土地的管理者,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往往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我国刑法并没有将村民委员会规定为单位犯罪主体,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很多尴尬。本文着重对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作为单位犯罪主体的适格性、村民委员会"牟利目的"的认定及村民委员会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的性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8.
来守龙 《法制与社会》2014,(15):139-140
村民自治中的关系在本质上也就是制度下人与人的关系,集中体现为村委会与乡镇政府、基层党组织、村民大众的关系。村民自治关系中出现的问题为基层民主的发展提出了挑战也提供了进步空间,规范、细化基层制度安排的盲区,理顺村委会与乡镇政府、基层党组织、村民大众的不协调关系,创设适合本村实际的具体制度设计,既是基层民主进步的内在要求,也是国家民主发展的客观需要。  相似文献   

19.
村民自治权研究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忠禹 《政法学刊》2010,27(2):30-34
随着我国村民自治实践不断推进、学术界对农村问题研究的日渐深入,村民自治权逐步成为村治研究的一个核心问题。有关村民自治权的内涵和性质、主体等问题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探讨和研究。总体来看,当前村民自治权研究尚缺乏学理性和系统性,存在权利性质和主体界定模糊、内容分类简单、研究语境单一等问题,并且忽视了对村民自治权与党的执政权、政府行政管理权等之间关系的宏观性和规律性研究。  相似文献   

20.
《法治与社会》2007,(2):41-41
问:我3年前出嫁后,因丈夫为非农业人口.责任田未调出,户口也未迁出。最近,村里因部分土地被征获得了一笔补偿款,村委会分配该款项时,根据村规民约中“出嫁至本村外的出嫁女,不论其户口是否迁出,均不视为本村村民,不得在本村分配征地补偿款等款项”的规定,剥夺了我的村民资格.请问:村规民约能剥夺出嫁女的村民资格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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