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
3.
(郜建辉,记者董礼学)近年来,黄山市重视抓好维权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建立综合体系,广泛开展宣传,狠抓落实,取得显著实效,被全国妇联表彰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单位。黄山市整合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先后建立维护妇女权益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法委牵头,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口和计生委、市妇联9个成员单位组成市级维护妇女权益联席会议制度:在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成立市法律援助中心妇联工作处。所辖屯溪区、徽州区、歙县、休宁县、祁门县等还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妇联工作处,并有47个乡镇、社区建立妇联维权站,依 相似文献
4.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的监督机关,充分发挥打击、保护、预防和监督的职能,不断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的促进工作的开展,现将2010年以来的涡阳县人民检察院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情况进行总结,本文试从基层检察院的角度分析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现状、问题以及对策,以期为以后的检察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5.
6.
7.
在河南省的律师队伍中,有众多的志愿者。维护未成年人、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是志愿者律师们自愿承担的社会责任。在河南省妇联专门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而招募的"巾帼维权志愿者"中,女律师占有相当的比例。长期以来,河南省的巾帼维权志愿律师活跃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各项公益活动中,也经常现身各级妇联的信访接待室,为到访群众无偿提供法律帮助。几年前,在河南省妇联信访接待室接待过一个女孩 相似文献
8.
9.
十八大提出要"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刚刚闭幕的"两会"再次提出要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法律作为保护公民基本权益的主要手段,需要在保护这个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本文从法律角度界定了农村留守儿童并分析了其在法律保护方面的缺失,并从法律角度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0.
11.
12.
为了配合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月”活动,中国法学会于二月十四日下午在全国政协礼堂东大厅召开座谈会,讨论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如何加强关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中国法学会副 相似文献
13.
<正> 当前,我国城乡正广泛、深入地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活动,与此相适应,司法机关严厉惩处了一批严重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摧残迫害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运用法律武器同一切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这是完全必要的,非常正确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党和政府一贯注重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毛主席在领导中国革命的过程中,不但十分重视妇女的解放问题,而且把妇女视为关系革命和建设成败的重要力量。党和国家一贯关心儿童的健康成长,把保护儿童,教育好儿童,视为关系我们国家民族和共产主义事业前途的大事。我们党一贯重视用法律的形式保护妇女和 相似文献
14.
2021年12月28日,全国妇联在京发布第七次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简称"黄浦区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在刚刚过去的2021年,黄浦区检察院以未检团队主办检察官莫苇菁的工作事迹为核心,倾力打造全新的六位一体"莫阿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品牌,默默守护,为爱前... 相似文献
15.
经济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人们的消费需求也逐步增加,相应的,消费者权益的内容也在扩大,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应受到更多的重视。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设定了协商和解、调解、申诉、仲裁和起诉这几种途径。本文通过对这些途径的分析和比较,找出了在维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基于此提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方案以及对我国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进行建立和完善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6.
17.
未成年人受生理、心理和社会地位的限制,对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缺乏正确的认知和必要的能力。对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保护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国家法律的框架内,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门政府机构、保护未成年受害人专门制度、未成年人司法权利保障制度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工作组织制度等,以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作为消费者,我们时时刻刻都要学会保护自己、消费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项活动、那么消费者权益更是需要受到保护。本文指出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当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重要职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政府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职能部门,应发挥其作用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9.
《河北法学》1991,(3)
一、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妇女的合法权益,是指妇女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其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妇女和男性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二是法律赋予妇女的特殊权利,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离婚后分割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女方的利益予以照顾等.对男女都享有的权利,在适用法律时,要特别注意保护妇女的利益。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的某些问题,也应按照保护妇女利益的原则予以妥善处理.我国宪法第48条明确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在《婚姻法》、《继承法》、《企业法》等各项法律中,也都制定了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特殊条款。现在,全国绝大多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还相继公布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这些法律规定,为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