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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徐勇 《法制与社会》2016,(4):187-188
调查显示,新疆南疆地区居民法律意识总体水平有待提高,城乡之间以及不同民族之间居民在法律知识水平、维权能力、法律信仰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同时,其法律意识受经济水平、民间习惯、宗教教义、法制环境等因素影响较大。本文认为要提高南疆地区居民法律意识,应该结合经济发展进程,弱化传统文化负面影响,同时完善执法、改革司法,创建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  相似文献   

2.
刘振宇 《法学杂志》2012,(6):170-174
中国古代民族法是多元一体中华法制文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充分尊重和发掘少数民族自身的法律文化,又强调民族凝聚力和国家主权统一,既注重政策,又注重法律,既赋予少数民族"自治"权,又促进地方的法制化管理,有效地维护了边疆民族地区的稳定和经济、文化的繁荣昌盛。  相似文献   

3.
《法学杂志》2012,33(6)
中国古代民族法是多元一体中华法制文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充分尊重和发掘少数民族自身的法律文化,又强调民族凝聚力和国家主权统一,既注重政策,又注重法律,既赋予少数民族“自治”权,又促进地方的法制化管理,有效地维护了边疆民族地区的稳定和经济、文化的繁荣昌盛。  相似文献   

4.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指明了我国法学教育的方向,有利于促进我国法律教育的科学化发展,但作为一项全国性教育公共政策,没有充分考虑民族地区法律人才需求的现实与特点,不能有效解决民族地区法律人才问题,故应增设"民族地区卓越法律人才"类型,在人才标准、培养模式、培养主体、培养机制上有所特殊性,体现针对性。  相似文献   

5.
民族地区的法律贯彻问题是一个重大的理论与现实问题,做好这一工作,对民族地区的稳定及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要意义。民族地区由于历史、地理等因素的影响,民族风俗习惯及文化传统等仍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在社会生活中仍发挥着极大的作用。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及生产、生活方式中,有一些与我国刑法等现行法律存在着差别,  相似文献   

6.
我国西部民族地区是恐怖主义犯罪的重灾区。东突势力和藏独分子从事恐怖暴力活动往往与其狂热的宗教信仰、极端的民族主义、偏执病态的人格、无视法律的反社会心理,以及感情冷漠、缺乏怜悯和同情之心密切相关。为了预防西部民族地区恐怖主义犯罪,我们需要弘扬中华民族优良文化传统,提高民族文化认同感;加大西部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工作,提高民族地区青少年素质;发挥情报工作优势,对重点目标进行心理疏导:做好民族政策的宣传与落实,加强民族团结教育。  相似文献   

7.
曾代伟 《现代法学》2003,25(5):170-176
本文试以12-13世纪中国北方游牧文明对中原农耕文明的又一波撞击中,女真习惯法文化与中原儒家法文化双向流动、融汇而成的多元一体的金法文化为例,说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荟萃各民族法律文化之精华,兼收并蓄,广采博取,取精用宏,才铸就了自身独特的法律品格;而作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典型代表,中华法系的形成也经历了从分散的多元结合成一体的历史过程;中华法系是以汉族为主体的各民族法律意识、法律原则和法律制度长期交流、融合的产物。  相似文献   

8.
刘希 《犯罪研究》2006,(3):16-24
我国复杂的民族状况决定了对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犯罪进行社会控制的特殊性及难度。本文拟从基本范畴的界定、民族习惯法与刑事制定法的互动、宗教对民族地区犯罪社会控制的影响、民族地区犯罪社会控制法律体系的构建等多个角度论述如何构建针对少数民族的犯罪社会控制法律文化体系。  相似文献   

9.
基础教育在民族地区教育中占据重要地位。然而,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发展缓慢,远远落后于其它地区。这不仅违背了基础教育的公平性原则,而且影响着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水平的提高,制约着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本文针对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落后现状,提出了振兴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具体措施,对基础教育工作做出了方法论方面的探索。  相似文献   

10.
民族地区的法律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是巩固民族团结,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地区稳定和加快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当家做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必不可少的条件。近年来,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实践中确实存在不少令人费解,而且十分棘手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存在多种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而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和智力的发展时期,他们什么都想知道,什么都想学,什么都想亲自去做,但由于他们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所限,他们的认识能力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和表面性,容易养成不良品质和恶习劣迹,最终导致违法犯罪。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考虑到对他们未来的发展,为了让他们既能改过自新又能健康成长,在对他们进行惩罚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对他们进行教育、启发、感化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政策,这就是所谓寓罚于教。在管理过程中始终贯穿教育、感化、挽救的精神,从而达到治其心、治其本的目的。  相似文献   

12.
论诱惑侦查之合法性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诱惑侦查的核心问题之一即是其合法性的标准问题.本文在对国内外所提出的诱惑侦查的合法性标准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各个标准的利弊,提出了修正应立足客观,兼顾主观的标准,建立一种首先考察客观,然后考察主观的两步判断标准,以达到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13.
作为继承客体的遗产,其范围的确定不仅涉及被继承人及遗产债权人的利益,且关乎其他继承制度的设计.囿于当时立法环境和立法技术,现行法关于遗产范围的规定不能反映现实之需,与公众继承习惯亦不相符.借鉴他国立法经验,尊重民情,重塑我国遗产范围制度.  相似文献   

14.
对于民法上土地与建筑物的关系问题,学术界长期以来众说纷纭。但通过一种形而下的还原性考察可以发现,罗马法及近现代范式民法其实既未采取绝对的一元主义,也不是纯粹的二元主义,而是以一元推定主义为共性,英美法亦不例外。我国立法尚有必要进一步契合一元推定主义的法理,妥善安排土地权利与建筑物权利的得丧变更,以保障秩序、自由、平等和效益等多元价值目标的协调。  相似文献   

15.
谭建华 《河北法学》2007,25(9):140-142
早期罗马法极重形式主义,凡为法律行为必依一定形式进行,否则不具法律效力.形式重于实质内容是早期罗马法形式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但随着罗马社会的发展,罗马法的形式主义经历了一个由盛及衰的过程.从罗马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法对罗马法的影响及罗马民族的务实精神等方面对其衰落的原因作了系统的探讨.  相似文献   

16.
世纪之交的劳动法发展——一种全新的思维和开放的观念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林嘉 《法学家》2001,(3):55-59
人类进入20世纪末以来,世界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全球化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潮流,由此也给法律的发展带来了广阔前景,劳动法的立法和研究也因此而更加繁荣。在开放的社会和世界性的经济环境下,以一种新的思维和观念来研究和探讨劳动法律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7.
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之救济,是指在仲裁裁决作出后,若有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则依照法定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审查申请,进而通过司法程序对裁决予以处理的一种机制。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两种方式来获得救济。本文在对仲裁裁决救济机制确立之依据从理论上予以阐释的基础之上,对我国现有机制运行之机理加以析明,最终得出结论:申请不予执行之途与理不合,须予删除;申请撤销在适用上亦存在缺陷,须予改进。  相似文献   

18.
“知青作家”对于他们“革”中的“知青”身份有着强烈认同,而对作为“知青”前身的“红卫兵”身份却着意回避,这一方面意味着他们在刻意“剥离”其历史身份中的“革命”内涵,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历史反思的巨大局限,这一状况,与意识形态,历史转型以及他们的个人生命周期和身份认同历史均有重大关联。“知青作家”只有“正视”并且深刻反思其早期的“革命”身份,才能为他们这一代知识分子身份形象和话语体系的重建确立一个有效的前提。  相似文献   

19.
论CAFTA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若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自身需求为依托,可以发现学界所认为的其存在的"缺陷"中有许多并非真正缺陷,如未将运用争端解决机制的主体扩展到私主体、临时仲裁庭的设计不合理、争端解决机制的执行力度及惩罚措施不适当等。而该争端解决机制在仲裁员回避、仲裁裁决形成方式及仲裁裁决的复核等方面确实存在不足,应当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20.
In Israel, as in other democracies, there is no comprehensive definition of the job of its parliamentarians.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refusal to provide a comprehensive definition of the job, and the reasons why such a definition ought to be considered, both in Israel and elsewhere, even if the chances of doing so are slim. With regard to Israel, the main reason why a definition of the job of Knesset members (MKs) is required is related first and foremost to three provisions of the Knesset Members’ Immunity, Rights and Duties Law of 1951. The issue of remuneration for MKs and the problem of mistrust in the Knesset are additional reasons. The article explores those elements of the job that have nevertheless been defined in Israel in a piecemeal fashion – both in terms of what the job excludes and what it includes. Some of these partial definitions appear in laws, the Knesset Rules of Procedure, and the Rules of Ethics for Members of the Knesset. However, the most significant definitions have been provided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verdicts of the High Court of Justice, which has on occasion been called upon to deal with various issues connected with MKs’ rights and immunities.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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