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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检委会是检察机关的内部决策机构,对重大疑难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负有讨论决定和指导决策的职责。而办案人向检委会的汇报是否客观、全面,直接影响到检委会决策的质量。目前在检委会案件汇报中,有的办案人表现出能力与技巧的不足,影响到检委会委员对案情的把握和对问题的正确处理。  相似文献   

2.
修改后的刑诉法和修订后的刑法相继实施,新形势下犯罪形态千变万化,错综复杂、似是而非的疑难案件层出不穷,案件定性难,出庭公诉难度大,对于公诉人富有挑战性。承办人可能会因办案水平或认识的差异而与集体意见、检察长决定相左。由于案件的最终审结意见否定了承办人的意见,必定会挫伤其支持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出庭公诉效果。针对这种情况,我院从1999年起试行了案件换办制度。原承办人因承办意见被检委会、检察长否决之后,可能影响出庭公诉效果的,改变案件承办人员。实践证明,实行案件换办制度,可以保证办案人员忠实履…  相似文献   

3.
司法实践中,一些检察委员会决定书的基本格式是,“检委会听取了承办人的汇报后认为”,“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作出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相似文献   

4.
检委会案件汇报质效,直接影响检委会决策的质量。检委会案件汇报中存在议题报告制作不规范、案件汇报方法不科学以及案件汇报基础不扎实等现实问题,宜从规范议题报告内容、明确案件汇报重点和采用科学合理的汇报方法、夯实案件汇报基础等三个维度提升案件汇报质效。  相似文献   

5.
一、“向前延伸”,为检委会正确决策这一中心环节服务 1、严把拟提交检委会讨论事项关。一是规范提请检委会研究事项的材料格式及其必备内容。凡拟提交检委会讨论研究的案件必须包括: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该案基本事实、诉讼过程、承办人意见、部门意见、主管检察长意见。这样,有利于承办人加强责任心,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通过提请材料综合反映案件的全貌,防止有意或无意避重就轻或避轻就重现象的发生;有利于提高检委会办事机构复核及检委会的议事效率和质量;有利于检委会委员客观、公正地阐述意见。二  相似文献   

6.
一、启动程序。由于《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检委会讨论和决定事项的范围比较笼统,致使基层检委会研究事项比较繁杂,一些应该由承办人和主管检察长决定的事项进入了检委会,增加了检委会的工作负担。 笔者认为,应该对提交检委会的事项进行明确界定,不属于检委会研究的事项不能提交研究,  相似文献   

7.
在检委会讨论案件时,由于检委会委员多数事先没有阅卷,对案情心中无数,只能凭办案人的汇报而发表意见。因此,办案人在汇报案件时,能否做到目的明确,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详略得当,不仅关系到检委会委员能否根据汇报的事实和有关法律阐明对案件的定性处理意见,而且还关系到案件的查处能否获得重大进展。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践仅就向检委会汇报案件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谈点粗浅认识,和大家共同探讨。一、关于案由和案件来源问题这部分内容主要应汇报四点:l、被告人的姓名和案由。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说明被告人所犯罪行的罪名。…  相似文献   

8.
检委会的决策对于人民检察院的整个工作具有重大影响。保障检委会决策的正确性,离不开科学的程序设计。检委会决策的程序包括前置程序、汇报程序和讨论决定程序。为了检委会的顺利召开,应设置三方面的前置程序。各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设立专门的检委会办事机构,由检委会办事机构指定专人对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的每一个案件进行阅卷。在决定程序中,应当就每一项议题的内容进行表决,以便形成决议。在决定重大案件的过程中,应当就提请讨论决定的每一个问题逐一进行表决。在检委会对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的过程中,无记名投票的表决程序应当作为检委会决策的必经程序。在决策可能存在重大错误时,设置必要的救济程序,是保障检委会决策科学性的需要。  相似文献   

9.
一、引入评查机制,提高检委员质量督导效能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提高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已成为各级检察院的当务之急。以往,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把关由检委会集体讨论决定,而一般案件的法律适用、证据运用以及法律文书的规范齐备等质量问题则大多取决于案件承办人和分管检察长。作为检察工作最高业务决策机构,检委会似乎没有必要深入细致到每一个案件的质量督导和把关上。而事实上,撤案率、不诉率过高,法律文书不规范等质量不高的问  相似文献   

10.
检委会作为检察机关的重大业务工作决策机构和重要办案组织,是党领导检察业务工作的重要抓手。新时期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委会工作,应准确理解检委会委员作为担任特定法律职务的检察官的身份性质和职责定位,切实发挥检委会委员作为最优资深检察官的“大家”引领作用、“大师”示范作用和“导师”带教作用。科学设计检委会会前程序,通过加强检委会委员会前阅卷准备、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检察长审核把关,以及承办人预汇报磨练等方式,切实提高会前程序对检委会决策质效的保障作用。同时,应严格把握列席检委会人员范围,确保检委会作为检察机关内部决策机构的属性。  相似文献   

11.
刘瑜  李锦阳 《法制与社会》2013,(28):34-34,36
检察办案人员主要是负责对案件实施侦察、审查批捕、提起公诉等,而检委会主要是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内部决定的形式,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做出决定。检委会的组成、会议内容和决定文书不对案件当事人公布,但是处分了案件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因此如何保障检委会在缺乏外部监督的环境下公正司法是一个制度难题。本文拟分析检委会委员回避制度价值和缺陷,提出完善检委会委员回避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检察机关的案件汇报没有固定的模式,它是凭借案件承办人对案情的掌握程度,运用自己的逻辑思维,将案件有关的事实和证据介绍给检察委员会及有关领导的过程。汇报的过程就是听者在汇报者的介绍下介入案件本身并对案情及其处理作出判断的认知过程。所以,案件汇报直接反映了汇报人的综合能力,是对案件承办人能力的考验。其中包括汇报人对各种证据的认识程度;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对案件中行为人行为社会危害性的认识程度;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等诸方面。汇报的成效除与自身的素质直接关联外,还与汇报前的准备工作息息相关。下…  相似文献   

13.
论检察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检委会的职权范围问题,直接关系到检委会发挥作用的空间以及检委会与检察长之间的分权制衡。对检委会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范围的界定,关系到在检察权配置中检察委员会的职权范围。鉴于目前检察委员会管辖的案件和事项范围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应对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的范围作出明确规定,另一方面,应对检察长可以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和事项的范围进行明确界定,以赋予检察长必要的选择权。  相似文献   

14.
为了加强检察长对检察业务工作的统一领导,发挥检委的宏观指导作用,进一步提高广大检察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效率,切实降低诉讼成本,有必要充分利用检委会曾讨论、决定并通过法院公开判决的案例资源,建立检委会讨论、决定案件通报制度。一、概念和特征检委会讨论、决定案件通报制  相似文献   

15.
宋鹏 《中国检察官》2012,(11):61-63
案件承办人汇报案件时,能否做到问题明确、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详略得当,直接关系到检察委员会委员根据汇报的事实和有关法律阐明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同时也关系到维护检察委员会制度的科学性,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在实践中,检察长对审查逮捕意见的决定权,有不同意见,笔者认为:检察长不能直接否定案件承办人的意见作出决定。检察长行使决定权只具有程序和形式上的意义,检察长的决定应当以案件承办人的审查意见为基础,检察长否定案件承办人的意见直接作出决定是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相似文献   

17.
编辑同志: 在民事审判实践中,有些合议庭成员不具体承办案件,在评议案件时,往往只是根据承办人汇报的案情或根据案情报告载明的案件事实发表自己对案件的意见。由于他本人事前没有参加过对本案的调查询问  相似文献   

18.
检委会案例发布制度,就是将检委会讨论决定的并对以后案件办理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件以案例分析的形式向其管辖范围内的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发布,供它们办理同类型的案件时参照执行的制度。下级检察院检委会发布的案例不须向上一级检察院报告,上一级检察院认为其具有普遍意义的  相似文献   

19.
在加快检察改革和推行科技强检的过程中,依托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系统内专门设计的"检委会"工作模块,实行提交检委会议决案件、事项的网上受理、分发、讨论、决定、反馈的检委会网上议案,有利于建立一个公正、高效、规范,经济、透明的检察业务决策机制,进而保障检察权公平正义价值诉求的实现.  相似文献   

20.
首先,要正确认识检委会的性质。检委会是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法律监督职权的法定组织形式,是人民检察院讨论或者决定重大案件和检察业务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机构。它的设立是建设有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其次,要切实搞好检委会的制度建设。一要制定议事提请程序规定。有关业务部门按议事范围,拟报检委会讨论的问题和案件,须填写《提请检委会审议事项审批表》或《提请检委会审议案件审批表》,先交分管检察长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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