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共同犯罪中的被告人同陂告人之间能不能相互作证?从理论上讲,被告人与被告人之间不能相互作证。这是因为:1.被告人的陈述都是口供(口供是六种证据的一种),而不是证言(证言也是六种证据的一种,证言和口供是两个不同种类的证据)。2.证人必须是第三者,共犯既是本案件当事人的一方,他就不能兼做该案的证人。在同一案件中,既是被告人,又是证人,这在法律关系上是说不通的。3.如果同案被告人是用同一程序进行同案处理  相似文献   

2.
一、被告人与证人的诉讼地位根本不同我国刑事诉讼法把刑事被告人与证人作为两种独立的诉讼参与人.他们都是知道案情的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证人证言都有证明作用,但他们的诉讼地位却截然不同.证人处于第三人的地位,与案件本身无关.证人证言可能包含开脱被告人罪责的内容,也可能包含证实被告人罪行的内容.法律未规定证人具有辩护和控诉两种职能.如果证人作伪证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时,便丧失了他在该案中的证人地位而成  相似文献   

3.
在刑事案件庭审中,由于受种种不良关系的影响,经常出现证人作伪证的现象,如何揭穿伪证,对于出庭支持公诉的公诉人而言,是一个严峻的考验,这就要求公诉人充分利用庭上询问、质证等法定程序环节,巧妙设计,使庭审向着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的方向进行。我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诈骗案件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的辩护律师突然向法庭提供了一名证人,该证人证明其中一名被告人案发时不在犯罪现场。面对上述突发事件,公诉人沉着应对,通过周密的法庭询问,揭穿了证人的虚假证言,使庭审活动顺利进行。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有罪。现将办理此案的经过及办…  相似文献   

4.
同案被告人口供的证据价值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聂昭伟 《现代法学》2005,27(6):109-115
传统观点认为,同案被告人与案件结果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其不具有证人资格。随着世界范围内证人资格的扩张,案件的利害关系逐渐与证人资格脱离开来,同案被告人开始取得了作证的资格,其供述可以作为证人证言使用。当然,同案被告人与案件利害关系的强弱影响到其证言的证明力。具体来说,同案共犯之间由于存在直接利害关系,其口供在一般情况下需要补强;而同案非共犯以及非同案共犯与案件不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其口供证明力较强,无需补强即可作为定案依据。  相似文献   

5.
对共犯可否兼作证人,目前我国法学界有些人持否定态度。例如:徐益初同志《论共犯的举发》(《法学))1982年第12期)一文说:“在共犯案件中,原则上共犯不得兼作证人或互为证人。……这是因为:(一)证人必须是第三者,共犯既是当事人的一方,他就不能兼作该案的证人,既是被告人,又是证人,这在法律关系上是说不通的;(二)共犯之间都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检举共犯的犯罪行为,其动机复杂,供述的真实性如何,如果没有旁证,就难于置信。”汪纲翔同志《证人资格问题浅析》(《法学》1983年第1期)一文说:“如果同案被告人,是用同一程序进行同案处理的,同案处理的结果与他具有切身的利害关系,因此,其诉讼地位与证人的诉讼地位是不同的,对这种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证人翻证情况比较突出,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就我院而言,1997年至1998年6月,共办理贪贿案件19件20人,被告人翻供的12人,证人翻证达15人。因贪贿案件主体特殊、影响大、涉及面广,处理不好翻供翻...  相似文献   

7.
共同被告人供述的类别证据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为六种,共同被告人供述究竟是属于被告人供述,还是属于证人证言?还是兼有被告人供述和证人证言的双重性格?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  相似文献   

8.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是一种重要的证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开庭审判;又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在法庭上,公诉人用证据指控被告人有罪,辩护人则出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反驳不正确的指控,控辩双方表现出明显对抗。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居中裁判,根据控辩双方展示的证据,质证后,对案件进行裁决。由此可见,提出出庭作证证人的主体是检察机关和被告人、  相似文献   

9.
张珩 《人民检察》2005,(14):27-28
全程录像,是指检察机关在侦查和公诉等诉讼活动中为了核实案件事实,获取犯罪证据,运用视听技术对讯问犯罪嫌凝人、被告人以及询问证人、被害人的过程进行同步录像的一种诉讼活动。由于全程录像所形成的视听资料具有既能证明案件事实,又能反映程序事实的特点,所以各级检察机关相继要求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询问证人、被害人时采取全程录像的方式来记录讯(询)问的全过程。但是,现在不少这类视听资料无论是形式上,还是具体内容上都有诸多不完善甚至有悖于法律的地方。这不仅不能使全程录像所形成的视听资料发挥应有作用,反而容易成为当事人翻供、证人翻证的借口。  相似文献   

10.
一、证人出庭作证是刑事诉讼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证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必须出庭作证,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通例。一些国家规定,法官、检察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被告人、证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以原、被告双方  相似文献   

11.
(上接本刊 2 0 0 2年冬季号第 492页 )柯托案中的上述裁决对格拉西案所确立的原则具有意义深远的扩张作用。柯托案与格拉西案实际上存在相当大的区别。在格拉西案中 ,是被告人本人找到证人 ,跟他说自己的律师想跟他谈一下关于案件的问题。此外 ,被告人的叔叔 (身份明确 )曾与证人交谈并许诺给证人几千块钱。在开庭审判之前 ,证人已经收到了 2 0 0 0元。相形之下 ,柯托案中的有关证据就显得过分苍白了。虽然被告人已经被保释 ,但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被告人本人亲自实施了威胁行为 ,同时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存在着直接的、实质性的威胁。此外 ,在…  相似文献   

12.
证人旁听本案审理的现象应引起注意□于蔚证人证言是证据的一种。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公民的一项义务。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证人出庭作证所要证明的,一种是被告人有罪的事实,另一种是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事实。证人出庭作证,是审理刑...  相似文献   

13.
在人民法院审理受贿案件中,经常碰到被告人的供述与证人证言或书证、物证等证据材料互相矛盾的情况。笔者现就审理此类案件如何核查确认证据作些探讨。 所谓核查确认证据,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受贿案件中,对起诉机关的指控证据或下级人民法院已经确  相似文献   

14.
证人证言是刑事诉讼中最普遍的证据来源,几乎每个案件都要借助于它。证人客观地、全面地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陈述他所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对揭露犯罪,查明犯罪人,正确地解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政治与法律》丛刊第六辑刊载的汪纲翔同志的《同案被告人可否互为证人?》一文认为,同案被告人不能互为证人,不能根据他们的供述来定案。这个看法值得商榷。 (一)同案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可以作为证据,互相印证。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并明确规定有六种证据,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就是其中的一种。同案被告人的  相似文献   

16.
公正与效率是法院工作的主题,那么如何体现公正?对刑事审判工作来说就是对被告人的量刑做到“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如何体现效率,就是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少的审判资源,查清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而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却不是件容易的事,它要靠证据来证实。证人证言作为七种刑事诉讼  相似文献   

17.
证人出庭作证现状的思考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经过查证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然而,从新庭审方式的正式运作来看,证人到庭作证的只占极少数,绝大部分案件...  相似文献   

18.
田国宝 《法商研究》2004,21(2):89-95
刑事证人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之外的、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向公安、司法机关陈述自己耳闻目睹的案件有关事实的个人和单位。作证不应当定位为证人的义务 ,而应当定位为证人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 4 8条第 1款的规定存在重大缺陷 ,应将其修改为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所有耳闻目睹案件有关事实的人 (单位 )都有作证的资格。  相似文献   

19.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这一规定表明我国的庭前审查已由实体性审查向程序性审查过渡,起诉书成为启动审判程序的钥匙。因而,如何科学地制作起诉书,就成为十分值得研究的课题。对此,谈谈我们的几点意见。一、被告人关押处所与情况的书写实践中,有的在起诉书首部(被告人基本情况部分)写明,如果被告人在押的,写明在何处羁押,如果未在押的(指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则写明…  相似文献   

20.
1.首先是证人证言的收集。及时收集证人证言,取得的证据往往比较确实充分。而如果我们不及时收集证人证言的话有些案件就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致使公诉活动无法进行。如故意伤害案特别是一些轻伤害案件,因为这类案件一开始被害人伤情不确定,往往在事隔几个月,伤情结论出来后,才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