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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中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7,(6)
熊十力是现代新儒家的主要代表,也是中国哲学史上最具创造性的哲学家之一。熊十力建构的韩非学,代表了现代新儒家对先秦旧法家的认知。熊十力站在儒者的立场上,对韩非思想进行了全面的阐释与深刻的批判,他以“法术家”定义韩非,他把韩非的思想归结为“法术兼持”、“以术为先”、“抱法用势以治”等几个关键词。据此,熊十力建构的韩非学或韩非法理学,即为“以术行法”之学。全面而系统地厘清熊十力建构的韩非学,是深入理解韩非、法家学说及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门径与重要参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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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法家学派堪称中国古代学术史和思想史上的瑰宝奇葩,而秦朝无疑是法家思想的实践之地,也是法家思想人物大展身手之地。自从韩非集法家之大成,完成了法家的系统理论后,全面执行法家思想路线的就是李斯。曹昇所著《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一书,以另类的写史笔调详尽地为读者再现了李斯一生的仕途之路,以心证史般地还原了李斯在秦朝践行法家思想的奋斗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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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亡于秦,韩非亦使秦亡。非其力能堕秦城、败秦军,其学使然。人们曾给韩子冠以“法家集大成者”的头衔,对其学识的广博倍加赞许,但却常常忽视他已不是“纯粹的法家”。他的“集大成”并没有给法家增添新的光彩,相反,却把由商鞅阐发而行之于秦的法家之学引入歧途,淹没了秦法家原有的合理思想。前人常把秦二世而亡的责任记在法家的帐上,这是不公正的。仔细比较一下商鞅、韩非的法律思想,结论应当是:兴秦者商鞅的法治思想,亡秦者韩非的“集大成”之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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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诸子学视角重新审视法家诸子的内在联系,质疑司马谈《论六家要旨》对儒家、墨家、道家、法家并列划分的合理性,对法家学派的渊源重新进行考察,结合先秦儒、墨、道三家显学的演变传承、互相影响之过程,析清法家学派的属性。韩非之前法家作为松散的学术集合体,法家诸子分属不同学派,直到韩非继承三家显学传承,法家学派才得以确立。韩非作为法家集大成者、诸子集大成者,在中国传统学术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的划时代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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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刘海年同志在《论秦始皇的法律思想》一文中指出:战国时期的法家代表人物,从李悝到吴起、商鞅,再到韩非、李斯,他们都主张以法律治理国家和实行君主专制,然而,“恰恰是在‘法治’和‘专制’这两个问题上,他们的思想常常发生矛盾”。刘文着重分析了这一对矛盾在法家学说主要实践者秦始皇身上的充分表现。本文赞同刘文所提出的这一重要观点,并步其路子,通过对集法家学说大成者——韩非思想的分析,企求对这一观点有所补充和扩展。一、韩非的“法治”统一于“专制”众所周知,韩非是一个极端的君主专制主义者。韩非所处的时代,刚刚由奴隶制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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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约公元前二八○——二三三)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是新兴地主阶级的思想家和政治理论家,也是先秦一位优秀的散文家。他继承和发展了前期法家的法治学说,创立了一套完整的法治思想体系,为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国家,奠定了理论基础。同时,韩非把文学看作现实斗争的工具,坚决反对虚言浮辞、华而不实的文风。他那笔锋犀利、富于文采、战斗性很强的论理散文,就是他宣传法家革新进步思想的锐利武器。因此,韩非无论在政治思想方面或文学方面都有着重大的贡献,在历史上起了进步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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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其是在荀子思想的基础上来建立和发展自己的思想。韩非以其独特的方式来理解和发展法家思想,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以“性恶论”为前提,提出自己的治国修身之道。韩非的这种治国修身之道虽然是以儒家的思想为基础的,但其思想已经偏离了传统的“礼治”思想,表现出了“法治”的思想,其法治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使用重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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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人们对其提出的"法治"思想历来褒贬不一。韩非"法治"思想建立在其人性论基础之上。文章拟通过法的制定、法的内容、法的执行和法制教育四个方面分析韩非"法治"思想的基本特点,得出韩非"法治"思想的现代启示即现代法治视角下韩非"法治"思想的缺陷与其"法治"思想对当今法治建设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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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作为法家的集大成者,系统地考察了历史统治经验,在先秦法家人物的基础上全面发展了法治理论,极大地影响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但限于历史条件,韩非的法治理论显现出了为君主专制服务的工具性以及法治手段的极端性,这和现代法治理念相差甚远,但是其中的法本理念、法不两适、法不阿贵等对现在的法治建设依然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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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考察传统和传统法律文化的基础上,分析了法家韩非的思想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以期对现代法治发展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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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作为春秋战国时期法家之集大成者,提出了"以法为核心,法、术、势相结合"的思想主张,该思想在秦王朝的实践对秦统一中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试从历史和现实角度对韩非的思想进行简要评述,以此找寻现代中国法治建设可资借鉴之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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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一个宏大的主题,可以从思想史的角度予以解释.在法家思想的演进历程中,管子、韩非代表的法家是第一期法家.在20世纪上半叶,梁启超、陈启天代表的法家是第二期法家.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兴起的法家是第三期法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可以作为法家第三期思想的集中表达.法家第三期与法家第一期、法家第二期都强调法治、富强,因而可以共享法家之名,但是,由于法家第三期与执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且兴起于和平与发展居于世界主流的时代,因而与前两期法家又具有明显的区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虽然是一个法学问题,但它的实际指向远远超越于法学的领域与视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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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对韩非思想的内容无甚争议,但理解与评价各异。有的认为韩非思想很可取,有的认为它违背了儒家思想,完全不可取。实际上,儒法思想各有其适用性,儒家主要适用于正常时期,法家主要适用于乱世。韩非的法、术、势相结合思想,是对先秦法家思想的总结,对当时社会起到了重要作用,其思想固然有不少偏颇之处,其实是乱世之中的不得已,它对于乱世治国具有如下合理性:法、术、势并举,有利于治国者察奸邪、固威势,使当时人畏服而去私为公;通过客观性的法,回归清静无为,力图无为而无不为,克服治国者的主观随意性;在混乱黑暗的世道中,以绝对君权能够维护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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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法治理论的缺失——再论法家思想与秦亡的关系徐进商鞅是我国古代历史上杰出的法治理论家,他的理论产生了辉煌的实践效果。在法家与秦的兴亡问题上,我的结论是:兴秦者商鞅的法治思想,亡秦者韩非的“集大成”之学。〔1〕但这并不等于说由商鞅及其后学最先系统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