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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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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抢劫罪是一种严重侵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往实践中对抢劫罪相关问题的认识不一致,导致量刑上的巨大差异。最新的司法解释对抢劫罪的特征、既遂和未遂及加重情形中入户抢劫、“准抢劫”等问题给予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2.
抢劫既是危害严重的犯罪,又是发案率较高的暴力性犯罪.抢劫罪基本的特征是以不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劫取公私财物.暴力作为抢劫的主要手段之一,在实践中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因此,有必要从抢劫行为中暴力的实施对象、程度等视角来阐释暴力的本质,以准确区分抢劫罪与其他的暴力犯罪、抢劫犯罪的既遂、未遂等性质.  相似文献   

3.
本文研究了抢劫罪的基本构成要件行为,并认为,暴力手段是指对人不法行使有形力或物理力的一切情况,可以直接、也可间接行使,不要求达到压制对方反抗的程度;而胁迫手段是指以当场可以实现的人身伤害或造成其他物质损失为内容的精神强制,应当达到压制对方反抗的程度,同时,胁迫的表现方式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而“其他方法”则必须与前二者具有相同的质的规定性。行为人的手段行为与劫取财物之间必须具备因果关系。对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中的“多次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等疑难问题,转化型抢劫是否存在未完成形态等也作出初步研究。  相似文献   

4.
案情 太原市万柏林区保安公司陈某等五名保安人员受公司的指派,到地矿局宿舍拆迁工地执勤,负责工地和宿舍院内的治安保卫,禁止闲杂人员入内,1998年3月22日上午和中午,分别有二名收旧家俱的人被保安人员口头警告后,再次悄悄入内时,被五名保安人员抓住,拉到办公室其间将收旧家俱的人打了三拳,踢了两脚,强制其交出罚  相似文献   

5.
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关于抢劫罪的行为对象存在诸多争议,文章对特殊物品不动产、财产性利益、无形财物、非法财物和被扣押财物、自己的财物能否成为抢劫对象分别进行了论迷。  相似文献   

6.
抢劫罪是最严重的侵犯财产罪,本文从四个方面对其特征进行分析,并就抢劫罪的罪与非罪问题,抢劫罪与盗窃罪、抢夺罪、诈骗罪、绑架罪的区别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7.
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关于抢劫罪的行为对象存在诸多争议,文章对特殊物品不动产、财产性利益、无形财物、非法财物和被扣押财物、自己的财物能否成为抢劫对象分别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8.
论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最容易发生混淆的地方是,当两罪都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当场取财和以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当场取财的两种情况。此时,两罪的真正区别就在于暴力所指向的对象不同。抢劫罪的暴力及暴力威胁指向的是人身,而敲诈勒索罪的暴力及暴力威胁所指向的是人身以外的物。  相似文献   

9.
对于如何理解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的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条件、客观条件、主观条件,在刑法理论界与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应予以澄清。  相似文献   

10.
我国刑法269条规定的转化型抢劫罪在司法适用中存在诸多的争议,对法条的不同理解导致了在定罪量刑上的巨大差异。本文从转化型抢劫罪的适用条件与转化型抢劫罪的犯罪形态两个方面进行了探讨,进一步论证了转化型抢劫罪适用的前提条件、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与转化型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的犯罪形态问题。  相似文献   

11.
刑法第153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逮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150条抢劫罪处罚。”在司法实践中,对这一条文的理解和执行很不统一。笔者认为应注意如下两个问题: 其一,如何正确理解条文中的“当场”二字。这里的“当场”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盗窃、诈骗或抢夺行为的现场,而不是其他。因为刑法第153条规定的是由盗窃、诈骗、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况。转化的条件是犯罪分子“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转化的前提是犯罪分子实施了盗窃、诈骗或抢夺行为。离开了盗窃、诈骗和抢夺的现场,“转化”就无从谈起。  相似文献   

12.
事后抢劫罪并非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经法律拟制为抢劫罪。司法解释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能否成立事后抢劫罪出现了不一致的规定,立足解释论的立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被重新理解,故此承认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是本罪的犯罪主体。事后抢劫罪与承继的共犯也是一个疑难问题,事后抢劫罪不是身份犯,后行为人成立共同正犯和共犯的想象竞合。但是,根据正犯优于共犯的法理,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共同正犯论定刑事责任。最后,事后抢劫罪存在未遂,盗窃等前提行为相对于事后抢劫罪是一种潜在的实行行为,经由后续暴行、胁迫行为的实施,成为一种显在的实行行为。  相似文献   

13.
抢劫罪的承继犯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抢劫行为而在抢劫行为尚未结束过程中,他人与之形成意思联络,从而加入其中完成抢劫的共犯形态.承继犯的责任问题是客观存在的,既不能完全否定,也不能全面肯定,而应该有条件的承认.  相似文献   

14.
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为实践中如何准确适用法律提供了重要的指导,但也存在对入户抢劫,携带凶器抢夺以及驾驶车辆强行夺取等的解释有违刑事立法的初衰及刑法原理的问题。对于上述问题,应当在遵循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主客观相统一等原则的基础上,尽可能根据立法原意做出相关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15.
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但是,对于像不动产、违禁品等这样一些特殊物品能否成为抢劫罪的对象,则无论国外还是国内刑法理论界都存在争论。而这些争论往往会导致在实践中对某种行为罪与非罪以及此罪与彼罪上的认定差异。因此,对抢劫罪的对象问题进行一定程度的专题探讨,就具有很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6.
转化型抢劫罪,又称准抢劫罪,构成该类犯罪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是“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从抢劫罪构成特征考察,并结合司法实务,先行的盗窃等行为不必受数额较大标准的限制;由于主观意图结合的中断,盗窃等罪的预备、中止形态不符合转化的条件;另外,以盗窃等方法实施其他犯罪,又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能否转化,应作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  相似文献   

17.
本文在占有翔实资料的基础上,梳理了自1979年至今抢劫罪研究概况及发展脉络,并对抢劫罪的研究现状进行了比较客观的整体评论,在评论的过程中涉及到了关于“携带凶器抢夺”、抢劫罪的对象范围、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抢劫罪的加重处罚情节以及关于转化型抢劫罪等近年来学界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及主要研究得失,并总结了抢劫罪研究的整体成就和不足,意图为有志于深入研究抢劫罪的后继者提供进一步研究的线索。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法规定的非典型抢劫罪包括转化型抢劫罪、携带凶器抢夺的准抢劫罪和聚众打砸抢中毁坏财物的准抢劫罪。司法实践中,应注意这三类非典型抢劫罪的正确认定。  相似文献   

19.
抢劫罪理论研究六十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国60年来,刑法学界对于我国实践中常见多发的抢劫犯罪进行了卓有建树的研究。研究历程大致可以分为如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后至1979年刑法典颁布之前;第二阶段是自1979年刑法典的颁布至1997年刑法典的出台;第三阶段是1997年刑法典出台至今。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典型抢劫罪的基本犯形态的客观特征、典型抢劫罪的加重形态、“携带凶器抢夺”的认定、转化型抢劫的认定、“聚众打砸抢”以抢劫罪认定的理解、抢劫罪的对象、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抢劫罪的刑罚配置等。这些研究,对于丰富抢劫罪的刑法理论、指导司法实践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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