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9 毫秒
1.
2.
捐赠通知 2003年4月15日,邓贵藏主任交给我一份中国公证员协会下发的<关于开展向西部地区公证处捐赠电脑活动的通知>.邓主任说:"这次捐赠活动意义重大,我们应该积极支援西部地区的兄弟公证处."接过<通知>,我从心里由衷地高兴,中国公证员协会的这个"红娘"当得好啊,电脑若有知,也会欢欣雀跃的. 相似文献
3.
4.
5.
6.
7.
实践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合同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未能依约履行合同,在没有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情形下,即向法院提起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或者向仲裁机构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或仲裁机构应当如何处理?是将"应当通知对方"作为单方请求解 相似文献
8.
亲历住院部医疗服务七点多钟,天亮了。护士进来笑眯眯地通知我们,住院部正在准备房间,晚些时候,就会派人来急诊室接收转移,请我们耐心等待。九点多钟,住院部的接收护士按照上级指示,推着活动床 相似文献
9.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方针,最近,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中宣部、司法部联合发出了《关于在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通知》。认真贯彻这个通知,以法制的力量保障、推动治理整顿和改革的顺利进行,这不仅是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的内在要求,也是我们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客观需要。因此,在治理整顿中加强法制教育,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0.
11.
12.
“通知-删除”规则是网络侵权认定适用的重要规则。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通知-删除”规则进行了规定,《民法典》第1159条也规定了错误通知所要承担的责任,但错误通知认定细则仍不明晰,司法适用亦存在相关争议。实践中错误通知行为频繁发生,不仅损害了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而且违背了“通知-删除”规则的立法本意,亟待明确其认定标准。结合司法实践,针对错误通知认定困境,提出从通知主体、通知内容、通知客体、主观要件四个方面对错误通知予以认定,明确其考量要素,这有利于从源头规制错误通知,保障“通知-删除”规则的有效运转,维护网络环境的良好秩序。 相似文献
13.
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和韩国集团诉讼的通知制度,除美国司法实践外,各国均明确排除了直接通知的原则澳大利亚以公告即间接通知为原则;加拿大以"合适的方式"为立法原则;韩国以全国性日报的公告(间接通知)为原则。在通知内容上,各国均追求完善;而在通知实施与费用上,各国原则上由原告集团承担,韩国则由法院通知。因此最佳通知方式是对赔偿请求额较大的集团成员,应予以直接通知;对其他集团成员的通知,由法官裁量。通知的费用原则上由原告承担。 相似文献
14.
15.
消费者投诉拉开了查处“限定购买”行为的序幕1998年8月5日,南京市鼓楼区消费者范先生致信江苏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局。信中反映:“今年5月,单位分房,在拿钥匙时我们交了管道煤气费3500元。装修中,我们购买了一套嵌入式管道煤气灶具。到单位行政处通知我们领取‘金龙’牌灶具 相似文献
16.
17.
18.
19.
【裁判要旨】根据公司法的立法精神,公司通知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的通知,应为实质意义通知,而不能为仅走形式的程序性通知。公司因未经有效通知而召开股东大会所做出的决议,未能参会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