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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证协会于2008年4月23日颁布了《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的指导意见》,该意见第5条为房屋委托书公证审查确立了实质性审查和形式性审查两种方式。虽然目前委托书公证并没有严格要求必须采用哪一种审查方式.而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接受委托书的第三人的需要.可以进行形式性审查或实质性审查。但笔者认为.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优先采用实质性审查.只有在对委托书的内容或者目的等有疑虑时才向当事人告知采用形式性审查.而在明确有非法的内容存在时则应当拒绝办理。笔者这样考虑主要基于三点原因:一是委托书公证的新动向。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大时代背景下.因受到利益驱动不法利用公证书的现象时有发生.如委托买卖房产公证书中有些当事人巧妙地设计让受托人凭经公证的委托书即可对房屋进行自由处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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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文书的格式与内容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一、中国公证文书的格式
按照中国现行公证制度,公证文书实行法定格式,《公证法》第32条规定:“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公证程序规则》第42条规定:“公证书应当按照司法部规定的格式制作.”如果具体加以区分,中国公证书的格式包括两大类别,即定式公证书格式和要素式公证书格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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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查处理方式在使用中可能存在的困惑 <公证程序规则>第63条第1款根据不同情况规定了维持、撤销、更正、补正、重新出具公证书等五种复查处理方式,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情形:当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办理程序无误时,公证机构应当决定维持;当公证书的基本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或者在办证过程中有严重违反公证程序的情形时,公证机构应当决定撤销;当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仅证词表述或者格式不当,或者公证书的部分内容违法或与事实不符时,公证机构应当区别情况决定更正、补正或者重新出具公证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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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委托售房的公证事项.20063月,产权人王力委托他的朋友赵小华全权处理其在昆明的一处房产,包括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查房屋档案、有转委托权等.因王力人在厦门,厦门的公证处出了一份委托公证书,公证的内容为王力在<委托书>上签字.其后,赵小华根据委托公证书把王力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给了杨勇.云南省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出具了转委托公证书,公证内容为赵小华在<转委托书>上签字、捺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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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我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由此可见,在我国当前法律制度框架下,当事人在申请公证时提供的证据,是公证机构判明公证对象的真实性以及出具公证书的主要依据。即,公证员只有对相关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进行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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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从性质上说,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公证书是对民事法律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我国不动产登记审查机构对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所证明的内容不进行实质审查,也不承担因公证书内容错误而造成的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有公证机构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的案例。但依据《物权法》第21条第2款规定:“不动产登记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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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证法》第27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但在实际工作中.虽然当事人负有向公证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义务.但也确实存在由于各种原因当事人无法出具一些证明材料的情况.如办理继承权公证时,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父母有继承权.若被继承人的父母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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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8条的规定,委托人办理委托书公证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这是因为委托行为是与人身有密切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委托书公证是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的。但在特殊情况下,譬如当事人正在外地出差办事或正旅居国外,而需要委托办理的事情又很急,让他们在外地或国外办理委托书公证有一定困难,或受时空限制等原因,既或很快办妥了,也失去了实际意义。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委托人总是凭借着委托人从外地或国外邮来的信件或发来的电传材料,代委托人申办委托书公证,这确实给公证处出了一个法律上的难题。近几年来,有的公证处尝试办理了接受委托书声明书公证,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笔者认为这一新的尝试,对人们正确有效地实施委托行为,妥善处理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进一步拓宽这一方面的公证法律服务,有着重大现实意义。对此笔者作如下剖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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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7月,根据司法部公证改革的推进部署,北京市公证处开始全面推行证据保全、现场监督、合同协议类要素式公证书格式。一、推行、使用的基本情况为使全体公证员在这项公证证明方式的改革中不掉队,对于要素式公证书格式的推行我处采取了“强制”的方法。规定:凡办理上述3类公证事项须出具要素式公证书,否则将被视为自认无能力出具而被取消办理该类公证事项的办证资格;要素式公证书的出具须经部门负责人、处主任或副主任审批。之后我们又进行了下述的日常落实工作:1年来坚持每季度召开主任办公会或处务会分析要素式公证书的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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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法》第2条、第45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公证。”据此并依照国际惯例,中国领事公证人是指在中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代表机构中从事公证(与认证)工作的领事官员。本文主要阐述中国领事公证人所遇到的中国内地私有房产委托书公证的种类及其相关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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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是公证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和格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法律证明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明确规定:“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数字是文字的组成部分.公证书中数字的用法当然也应当符合全国通用的文字规范要求。长期以来.公证书中的数字用法一直是按照《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关于公证书中数字用法的复函》([87]司公字第125号)(以下简称《复函》)关于“公证书编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其他数字均使用汉字”的规定执行。笔者认为,这样的规定与书面汉语的规范已经存在着不协调的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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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救济程序的重新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有权利必有救济”的基本法理,2005年8月2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对公证救济程序作了专门的规定。其第39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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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是公证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和格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法律证明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明确规定:“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数字是文字的组成部分.公证书中数字的用法当然也应当符合全国通用的文字规范要求。长期以来.公证书中的数字用法一直是按照《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关于公证书中数字用法的复函》([87]司公字第125号)(以下简称《复函》)关于“公证书编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其他数字均使用汉字”的规定执行。笔者认为,这样的规定与书面汉语的规范已经存在着不协调的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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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程序规则》第31条规定,采用现场勘验方式核实公证事项及其相关证明材料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绘图、照相、录音录像等方式对勘验情况或实物证据予以记载。《遗嘱公证细则》第16条规定,公证人员与年老体弱、患有危重病或间歇性精神病、患弱智或聋、哑、盲的遗嘱人谈话时应当录音录像。《关于在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发挥公证作用的联合通知》指出,公证机构在办理著作权证据保全公证时.有权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和被保全对象的不同特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