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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31 毫秒
1.
《司法业务文选》2011,(36):2+5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30日发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办法放宽了对个体工商户登记的限制,优化了流程,可以说"门槛"低了、限制少了。记者:我国有7000多万个体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备受社会关注,请介绍一下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答:国务院《个体工商户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相似文献   

2.
家庭农场的登记形式以个体工商户为主,而个体工商户在很多方面都与家庭农场的培育和发展不相适应.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只是工商业,而家庭农场则属于农业;个体工商户的登记范围只包括户主,并不包括家庭经营时户内的其他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个体工商户的财产分割制度也不适用于家庭农场上的基本生产资料.因此,应该赋予“家庭农场”以独立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3.
论浮动抵押的本质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创设了浮动抵押制度,是指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者以其现有和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设定抵押,抵押人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可自由处分其抵押财产。在发生法定或约定事由时抵押财产得以确定,抵押权人就确定后的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一种特殊抵押,因此其登记制度和一般抵押权应有所区别,但现行登记制度没有依据浮动抵押的特点做出特殊的规定。  相似文献   

4.
1.2011年9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6号公布2.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规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行为,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第三条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和注销登记应当依照《个体工商  相似文献   

5.
中国长期对小商人的法律规制倾向于“模仿企业/公司”,不重视对小商人的“区分管理”,更缺乏对小商人尤其是个体工商户的特别优待。此种“混同管理”的思维,实际上将“个体工商户企业化”,未能妥当定位个体工商户作为“自然人商人”的性质。今日之商法学界亦欠缺对“自然人商人”与“组织性商人”之区分研究,二者之差异主要在于人格要素是否分离。自然人商人在名称、从业人员以及账户开设、财产主体、纳税主体、责任承担等人格要素上均存在“分离不彻底”之特点;而组织性商人则在上述人格要素上几近“全面分离”,使商事组织超越传统的投资人人格而日益独立,形成对组织名称、组织设立程序、组织运营、组织交易、组织责任在法体系上的单独对待。故小商人在法政策上要保持其作为自然人主体之特色,维持个体工商户与企业之本质不同。鉴于中国当前社会之发展水平,将个体工商户等小商人全部改造为个人独资企业会增加自然人从事商营业之成本,故中国在法政策定位上仍需保留个体工商户之主体形式,并在设立人资格、登记管理、税收政策等方面对其凸显“优待立场”,以适应底层社会“通过营业解决谋生”的民事需求。  相似文献   

6.
一、问题对个体工商户中个人经营财产责任划分,是当前人民法院审理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与其他公民或法人发生的债务纠纷的一个难题。其难度表现在:如果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债务,则显然违背了民法通则第29条关于“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的规定;如果以个人财产承担,则个人财产本来就  相似文献   

7.
新法解读     
《法律与生活》2011,(21):58
新法速递《个体工商户条例》为个体户松绑2011年11月1日,由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个体工商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届时,施行了24年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将被废止。新《条例》做到了"三放宽、二取消、一强化"。从此,个人做生意将变得更加容易和便捷。  相似文献   

8.
1.2011年4月16日国务院令第596号公布2.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保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有经营  相似文献   

9.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这项并不算特别重要的立法,因其中一条规定而引发高度关注:"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不包括经营场所"。这一规定被普遍解读为"流动商贩将合法化",并赢得了各界高度评价。看惯了城管和流动商贩冲  相似文献   

10.
涉及未经登记的财产的强制执行,应符合法律有关该种财产的权利属性和效力的相关规定,故未经登记的物权不得对抗已申请强制执行的普通债权人,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人民法院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股权予以查封后,该财产的受让人或者抵押权人依据其未经登记的权利所提出的异议,不能成立。而涉及登记不实的财产的强制执行,应根据利益平衡原则,结合登记不实的形成原因分别加以妥当处理,故在强制执行程序中,第三人不得以被执行财产系错误登记为由提出异议,但第三人在被执行的财产被查封后15日内以法定方式主张其权利的,不在此限。而虚假登记的财产一旦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扣押,则真正权利人不得提出执行异议。  相似文献   

11.
《法学》1991,(8)
一、视为接受继承财产应否分割?视为接受继承的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开始,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而又没有实际占有,管理、支配,或者没有明确接受继承份额、数额的财产。  相似文献   

12.
2013年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废除最低注册资本制,改注册资本的实缴登记制为认缴登记制,这为厘清"抽逃出资"概念提供了绝佳机会。"出资"概念只对股东将财产投入到公司之前或未完成出资义务之时才有意义,而一旦"出资"完成,该财产就是公司财产,"出资"已变成"股权"而不复存在,股东也就不可能再抽逃其"出资",其抽逃的只能是公司财产。"抽逃出资"概念的使用源于立法者没有正确认识到公司股东与公司财产之间的关系,这一概念的使用不仅带来公司法理论上的困惑,也给司法实践中对"抽逃出资"行为的认定带来很多困难。鉴于"抽逃出资"的各种表现形式可以被"侵占公司财产"所囊括,"抽逃出资"侵害的是公司财产权,故应当用"侵占公司财产"概念取代"抽逃出资"概念,并在此基础上重构股东"侵占公司财产"的责任,这符合公司资本制度由资本信用转向资产信用的趋势,也是彻底消除股东是公司财产所有者或公司所有者这种错误理念的措施之一,更是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所要求的。  相似文献   

13.
在现代社会中,商品经济越来越活跃,个人的财产也越来越丰富,经济往来也变的十分的频繁。在频繁的交往中,为了一定的需要,人与人之间会形成一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在债权债务关系没有消失的情况下,债务人因某种原因死亡,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债权人如何实现其债权呢,下面就目前的继承制度中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做简单的探讨。  相似文献   

14.
一、债务案件的特点与导致债务纠纷的原因 笔者对354起债务案件进行调查分析,发现有如下特点:一是借贷的目的不同。过去借贷的目的多为婚丧嫁娶、建造房屋、医治病人和生活救急,现在多为筹集资金进行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二是债务案件种类增多。不仅有买卖、借贷、借用、财产返还等债务案件,而且个人合伙、承包、承揽、代购、代销、索要报酬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之债也占一定比例。其中发生在银行与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之间的借贷案件最多,占调查债务案件总数31.6%;三是债务关系主体发生了变化。过去多是公民个人,现在合伙人、个体工商户、专业户、集体企业、私人企业也占有一定比例;四是  相似文献   

15.
浅析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和继承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亦 《法制与社会》2014,(10):274-275
随着网络的发展与普及,越来越多的人拥有隐形的网络账户、博客等虚拟财产,但目前法律对于虚拟财产的保护及继承问题并没有加以规制,导致越来越多的网络侵权案件得不到法律依据的支持。需从虚拟财产该不该保护,该怎样保护,以及该不该继承,该如何继承等方面进行分析,得到一套完整的虚拟财产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16.
为雇主看管财物是否属于“代为保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司法实践中,个体工商户所雇佣的工人侵犯雇主财产权益的案件时有发生,司法人员对这类案件如何定性分歧很大,相同的案情因定性不同而导致刑罚不均的情况不乏其例。对这类案件定性的分歧意见主要集中在盗窃罪和侵占罪之间,而这又源于人们对雇工的看管行为能否认定为侵占罪中“代为保管”的认识不同。因此,如何理解侵占罪中“代为保管”的含义,以准确界定这类案件的性质显得十分迫切。本文拟从三个典型案例出发对这一问题进行剖析。案情简介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雇主所雇佣的工人以下简称雇工侵犯其财产权益的案件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1…  相似文献   

17.
解禁"路边摊"还需换理念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明确提出,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可以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这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无疑是促进社会就业的一个积极信号。当然,在解禁"路边摊"的同时,意见稿也对"马路经济"进行了规范。  相似文献   

18.
1、问题的提出从行为主体角度讲,目前我国颁布实施的卫生法律、法规的适用对象都是从事特定卫生相关专业经营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三大类行为主体。卫生执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对"个体工商户"进行主体定性问题。特别是《行政处罚法》实施后,如何界定"个体工商户"的主体性质更显必要。因为对其界定的主体性质不同,将直接影响处罚幅度和适用的处罚程序。《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时,对公民可以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目前不论在执法实践中,还是在学术界对"个体工商户"的主体性质均存在不同认识:一种观点认为应将"个体工商户"按公民论;另一种则认为应按其他组织论。本文试对"个体工商户"的主体性质作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9.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不断增加,其中许多人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财产越来越多,但同时也有不少人因经营不善而亏损负债。这反映在离婚案件中,对夫妻  相似文献   

20.
为优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环境,安徽省宁国市纪委、监察局、政府纠风办最近作出“八不准”:不准以任何理由干扰阻碍企业和个体户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准以任何借口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乱检查、乱评比,违规搞有偿服务;不准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乱收费、乱罚款、乱拉赞助和搞各种摊派;不准强行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拉广告、推销商品及订购无关书报刊;不准执法人员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索要钱物或象征性付少量钱款购买商品;不准任何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报销各种费用和长期赊欠货款;不准任何部门和单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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