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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的客观证明责任”作为分析工具,可以对被告人的刑事辩解问题和刑事推定问题进行知识论的解释。解释结果分别是,被告人刑事辩解可分为纯粹的权利型和纯粹的义务型两种,认为刑事辩解既具有权利性质又具有义务性质的观点,似是而非;违法阻却事由和责任阻却事由的刑事辩解,是否需要被告人承担客观证明责任,由我国特有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和刑事诉讼结构来确定;确定刑事推定的合理语义,需要分析我国刑事推定特有的语用环境,刑事推定的语用分析是其语义分析的充分必要条件。应当把刑事推定的转换证明责任规范功能,作为刑事推定规则的主要功能定位.以此确定刑事推定的合理语义。对此有两种理论选择,激进的做法是直接取消刑事推定的概念,因为此概念既无用也有害,可以用“被告人的客观证明责任”概念来代替有关刑事推定问题的分析:温和的做法是改变学界多数学者遵循的从“语义”到“语用”的研究路径,应反其道而行之,由“语用”到“语义”来进行研究.这是克服学界在刑事推定问题上众说纷纭、确定刑事推定合理语义的适当办法。作为分析工具的“被告人的客观证明责任”,有着自身的理论适用范围以及相应的理论分析局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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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的客观证明责任"作为分析工具,可以对被告人的刑事辩解问题和刑事推定问题进行知识论的解释。解释结果分别是,被告人刑事辩解可分为纯粹的权利型和纯粹的义务型两种,认为刑事辩解既具有权利性质又具有义务性质的观点,似是而非;违法阻却事由和责任阻却事由的刑事辩解,是否需要被告人承担客观证明责任,由我国特有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和刑事诉讼结构来确定;确定刑事推定的合理语义,需要分析我国刑事推定特有的语用环境,刑事推定的语用分析是其语义分析的充分必要条件。应当把刑事推定的转换证明责任规范功能,作为刑事推定规则的主要功能定位,以此确定刑事推定的合理语义。对此有两种理论选择,激进的做法是直接取消刑事推定的概念,因为此概念既无用也有害,可以用"被告人的客观证明责任"概念来代替有关刑事推定问题的分析;温和的做法是改变学界多数学者遵循的从"语义"到"语用"的研究路径,应反其道而行之,由"语用"到"语义"来进行研究,这是克服学界在刑事推定问题上众说纷纭、确定刑事推定合理语义的适当办法。作为分析工具的"被告人的客观证明责任",有着自身的理论适用范围以及相应的理论分析局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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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证明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刑事诉讼中,根据证明责任的分配原理,被告人应对其积极主张的某些程序法事实和只有他自己知道的实体法事实承担主观证明责任;基于罪错推定与举证责任倒置,被告承 担特定的客观证明责任,即对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犯罪,由被告人负责证明自己行为的合法 正当性,否则,将被推定有罪。考虑到被告人的证明能力,被告人对案件事实的证明标准, 只需达到合理程度即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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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介绍我国刑事证明责任分配,分析被告人承担刑事证明责任的必要性和特点,系统总结了构建我国被告人刑事证明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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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定是犯罪构成体系与刑事证明责任分配中同时存在的范畴,构成了二者之间互动的桥梁。一方面,犯罪构成体系是否具有推定效力,决定着证明责任的分配;另一方面,证明责任分配实践的发展,也会影响犯罪构成的推定效力。我国犯罪构成体系不具有推定效力,导致我国证明责任分配实践的混乱。为此,需要违法性要件纳入犯罪构成体系,以恢复犯罪构成的推定效力,从而实现对证明责任分配实践的指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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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被告人证明责任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根据无罪推定原则 ,控诉方承担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 ,被告方不承担证明责任 ,这是一项基本原则。但证明责任包括证明有罪的责任和证明无罪的责任 ,被告方不承担证明有罪的责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 ,被告方仍要承担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无罪的局部责任 ,这在许多诉讼制度和证据法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成为普遍认可的实践。我国对此应予以借鉴 ,它符合诉讼合理主义的要求 ,具有一定的理论依据 ,即刑事政策、证明难易、诉讼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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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推定与被告人的抗辩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刑事诉讼中 ,刑事推定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重要方法 ,在某种程度上减轻了控方证明的难度。对案件适用推定不是有罪推定 ,而恰恰与无罪推定原则具有相容性。推定具有可反驳性 ,被告要推翻控方的推定必须要提出证据证明 ,承担抗辩责任。此种抗辩责任与控方承担的证明责任不是一个概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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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犯罪构成刑事推定功能的质疑——兼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之证明责任分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四要件犯罪构成改革论者将刑事推定对象泛化,是对无罪推定原则的公然违反。犯罪构成与刑事推定之间是一种原则与例外的关系,刑事推定以修正犯罪构成的方式降低证明难度是出于诉讼效率及其他刑事政策的考虑。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本身证明的困难使得其缺乏实践操作性,在以坚持四要件犯罪构成维护司法公正基础上,有必要设置刑事推定以修正其犯罪构成,增强本罪名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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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客观证明责任的分配研究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行政诉讼客观证明责任的分配是诉讼法上的永恒话题。本文认为,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证明责任是对《行政诉讼法》第32条的正确解读,但是被告证明合法性理论的支持理由存在诸多缺陷,具有实质正义的规范理论仍应成为行政诉讼客观证明责任分配的基本理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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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医疗纠纷引起的诉讼与其他类型的民事诉讼有着很大的差异。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实行证明责任倒置;因医疗行为引起的违约诉讼,因为侵权与违约竟合,多按侵权诉讼分配证明责任;因医疗器械或医用商品引起的诉讼,按产品质量责任分配证明责任;因社会化的服务引起的诉讼,按合同责任分配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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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明责任机制的限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明责任机制作为解决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进行裁判的法律技术和方法,尽管意义重大,但它毕竟有着自己的限度。它存在着事实拟制的"错误",存在着被扩大化使用的危险,必须不断履行自己的说服义务,以及作为制度可能牺牲个案中的正义等等。只有认识到这些限度,我们才能真正明确其意义;只有认识到这些限度,我们才能真正在合理的范围内恰当的运用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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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下责任问题在民事诉讼理论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国内通行的举证责任转换理论模糊了举证责任的本来含义和法律性质,有必要在法理上进行澄清。举证责任虽有二重含义,但其本质含义应是客观举证责任,即指在作为裁判基础的某个事实真伪不明时,依照预先规定的裁判规范由当事人所承担一种责任。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由案件的性质决定的;当案件的性质确定之后,举证责任即被确定,它在诉讼过程中是不可转换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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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考察了举证责任的基础概念、一般理论及目前我国民事诉讼制度对这些概念理论的接受状况或程度,在此基础上展示举证责任倒置和减轻在我国民事立法上及司法实务运作中的种种形态。本文不强调定义的精确和理论的新颖,而着力于尽可能紧扣我国民事审判实务的具体场境,去尝试系统地整理相关的基础知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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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两者含义基本相同,且可以通用、互换,但实际上两者的内涵并非等同,不能简单地将两者作为相同概念混用。虽然分析哲学有这样的箴言:词没有固定不变的含义,它的含义取决于具体语境的上下文对它的具体委托是什么。但是作为法律术语,若唯以通过分析上下文方能确定其含义,难免会在学术讨论中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和麻烦,甚至会在写作中因断章引用他人词句而导致己文辞不达意。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通过对证明责任及其相关概念争议的分析,探究证明责任的具体含义,并反思我国民事证明标准的界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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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事诉讼举证责任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邹雄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4,6(2):52-55
笔者以纵、横比较的方法界定了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概念;论证了举证责任在诉讼过程中的不可转移性;提出了以法律要件分类说指导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以及采用实体法为主承载举证责任分配规范立法体例的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