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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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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汉文帝外出巡视经过 中渭桥的时候,突然从桥下 跑出来一个人,使銮驾的马 受到惊吓。汉文帝大怒,命 令侍从把那个人抓住,送到 廷尉衙门。廷尉张释之 立即对其进行了审问。 那个人说:"我是 本县的一个老百姓,走 到中渭桥时,听到禁止 通行的清道声,就赶紧 躲到了桥下。过了好长 时间,我以为銮驾已经  相似文献   

2.
一、惊马一天,汉文帝出行,当车马行至长安城西北咸阳路上的中渭桥时,忽然从桥下跑出一人,惊吓了御马。汉文帝非常生气,派人将惊马之人抓获,交给执法官张释之治罪。张释之经过审问得之:此人从县里来,走到中渭桥时,看到皇帝出行,开路清道,禁止他人通行的告示,就藏到了桥下。过了一大会儿,这个人以为出行的队伍已经过去,于是从桥下走出,看见皇帝的车马,吓了一跳,拔腿就跑,结果  相似文献   

3.
法制小故事     
上(汉文帝)行出中渭桥,有一人从桥下走出,乘舆马惊。于是使骑捕,属之廷尉。释之(张释之)治问。曰:县人来,闻跸,匿桥下。久之,以为行已过,即出,见乘舆车骑,即走耳。廷尉奏当,一人犯跸,当罚金。文帝怒曰:  相似文献   

4.
有一次,汉文帝外出路过中渭桥。车驾正在过桥时,忽然,有一个人从桥下跑出来,致使文帝的马受惊。文帝恼怒,命令侍从把这个人捉住,交给当时的最高司法机关延尉衙门处理。当时任廷尉之职的张释之马上对这个人进行讯问。这人辩解道:“我是本地人,刚到桥边,听到禁止通行的开道声,躲闪不及,只好藏在桥下。停了老半天,以为皇上已经过去了,便走了出来,没想就惊了銮驾。”据此,张释之依照当时的法律进行了判决。然后向文帝汇报说:“这人违反清道律令,应该对他处以罚金。”文帝听了大怒道:“这人惊了我的马,多亏我的马性情温和,如…  相似文献   

5.
张释之,汉文帝时的廷尉(即大法官),以守法直谏为世人所称道。一次,汉文帝乘舆出行,正经过中渭桥,突然,一个人从桥下急匆匆窜出,惊吓了马匹。汉文帝大吃一惊,派骑兵将那人捕获,交给延尉治罪。张择之了解到那人是从长安县(京兆尹的属县)来的,听说天子车驾经过,就躲在桥下。过了很久,他以为车驾己经过去,就出来了。等抬头见到车驾尚未过完,吓得赶紧奔跑。当时法律规定:“车驾先到而冲犯的,罚金子四两。”张释之据实奏报给汉文帝,说:“此人冲犯圣驾,依法应当罚金。”文帝听了很不高兴,发怒道:“这个人惊吓了我的马,幸…  相似文献   

6.
<正> [原文]有人盗高庙坐前玉环,捕得,文帝怒,下廷尉治。释之案律盗宗庙服御物者为奏,奏当弃市。上大怒曰:“人之无道,乃盗先帝庙器,吾属廷尉者,欲致之族,而君以法奏之,非吾所以共承宗庙意也。”释之免冠顿首谢曰:“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顺为差。今盗宗庙器而族之,有如万分之一,假令愚民取长陵一杯土,陛下何以加其法乎?”久之,文帝与太后言之,乃许廷尉当。  相似文献   

7.
张释之判案     
经过西汉初期几十年时间的“休养生息”以后,汉代的社会经济得以恢复和发展,到文帝、景帝时,社会文明程度也大大提高,出现了历史上颇为人们称道的“文景之治”的局面。文、景之际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为汉初以来法律的推行,从君臣到社会都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社会基础。从汉初法制主要表现的因袭秦代的“以法为主,专任刑罚”,经过西汉初期的黄老思想的浸润,过渡到“以儒为主,德刑并用”的这种转变,正是开启于西汉文帝、景帝时期。《汉书·张释之传》中记载了上述背景下的两个故事:文帝的车驾行进到中渭桥上,突然有一个人从桥下跑出来。文帝的御马受…  相似文献   

8.
<正> 在封建社会,人治主义表现在治理国家的方法上,就是公开实行个人意志凌驾于社会之上、法律之上。个人决定一切意味着皇帝对于国家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宫庭的宰辅臣僚们以及州郡县府的各级官员,权力是皇帝“赐予”的,对人民来说,他们是集大权于一身的主宰,而对赐给他们权力的人来说,又是附庸和奴仆。虽然历代封建王朝也有法律,但“法律仅仅是君主的意志而已,即使君主是英明的,官吏们也无法遵从一个他们所不知道的意志,那末,官吏当然只有遵从自己的意志  相似文献   

9.
张释之,字季,汉南阳郡(今河南南阳境内)堵阳(今河南台城县东)人。以资财五百万得拜为骑郎,事汉文帝,十年不得升迁,默默无闻,无所知名。后来,拜为公车令,由于执法不阿,拜为廷尉,是西汉有名的法官。执法不阿汉《宫卫令》规定:“诸出入殿门,公车司马门皆下,不如令,罚金四两。一一天,太子与梁王共车入朝,至公车司马门不下车。张释之追止太子和梁王,不准人殿门,并以“不下公门不敬”罪,进行弹劾,奏报文帝。文帝母亲薄太后听到后责问汉文帝,文帝免冠认错说:“教儿子不谨”。薄太后使使者明诏赦免太子和梁  相似文献   

10.
<正> 1法律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的集中体现。国家要求公务人员必须依法执行公务,以实现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但公务人员是有个人意志的具体的人,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其个人意志客观上也必然起作用。这样,当公务人员的个人意志与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基本相一致时,法律就得到准确的实施,如果在公务员执行公务的过程中这两种意志发生不协调,甚至冲  相似文献   

11.
法治与人治是两种相互对立的治国方略。人治是一人(或几人)之治(君主专制或贵族政治),法治是众人之治(民主政治);人治依据的是领导人个人的意志,法治依据的则是体现人民大众意志的法律。人治与法治的分界线是:当法律与当权者的个人意志发生冲突时,是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还是法律高于个人意志。或者说,是“法依人”还是“人依法”。“一般说来,在国家管理中,偏重于人的作用还是偏重于法的作用;在个人意志与法律冲突时,是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还是法律权威高于个人意志;这就是我们说的‘人治’和‘法治’的区别。”作为一种社会调控方…  相似文献   

12.
赵彦 《政府法制》2013,(30):36-36
在西汉诸帝中,汉元帝是个很不起眼的角色。和前任高祖、文帝等人相比,他的功劳太小;和后任成帝、哀帝相比,他不够弱爆。不过,平心而论,元帝并不是一个庸才,他不仅屡次缩减宫廷费用,还懂得尊师重道,也算得上是个合格的皇帝。可为何好好的“昭宣中兴”,到他这儿就兴不下去,反而一路衰败,成“哀”了呢?这一切源于他太“糊涂”。  相似文献   

13.
秦亚林 《政府法制》2012,(12):50-50
光武帝刘秀是个英明皇帝,但他有一个姐姐湖阳公主生性刁蛮,依仗弟弟做皇帝,骄横非凡,在京城洛阳作威作福,为非作歹,横行无忌,连她的奴仆也不把朝廷法令放在眼里。光武帝从小又和姐姐感情很好,凡事都宠着姐姐。有一次湖阳公主的家奴当街杀了人,丢了刀扬长而去,仗着湖阳公主的庇护,心安理得。人家是看在眼里气在心上,可没人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相似文献   

14.
西汉扬雄《廷尉箴》是历史上第一个法官箴,它从法官职守角度提出君主应秉持的刑政理念、政策纲要,所谓“说人君谨刑罚”;它叙列尧舜禹三王、夏商周三代及秦国(朝)的法制历史,宣扬儒家情操,贬抑法家-秦国(朝)治术.《廷尉箴》从儒家立场总结历史经验,指斥“寇贼满山,刑者半道”的重刑虐民现象,警告君主不要以为“惟虐惟杀,人莫予奈”,最终得出“殷以刑颠,秦以酷败”的发人深省的结论.《廷尉箴》是儒家刑政观的“箴言”形态,本质上是一种文学表达;箴的这种旨趣,在诔、诗等其他文体中有相同的表现.扬雄《廷尉箴》开风气之先,对东汉唐宋元等后世法官箴的创作影响颇大.  相似文献   

15.
张先昌 《法学研究》2005,27(2):149-160
隋朝监察制度与前代相比有很大变化。一是在组织上 ,整顿御史台机构建制 ,淡化御史的天子监察官身份 ,强调独立行使监察权 ;废除御史台官属由台主任命之制 ,改由中央吏部考核任命 ,或由三省长官推荐 ,皇帝敕授 ;制定地方监察法规“六察” ;二是强化了监察机关和监察官的各项职责与权力。从实施效果和作用上看 ,文帝时代好于炀帝时代 ,二帝统治的前期好于后期。在封建社会 ,监察的效果虽与制度的完善和监察官员的素质有密切的关系 ,但起决定作用的是皇帝的重视程度、个人品格与素养。  相似文献   

16.
西汉元平元年(公元前74年),刘询登上了皇位,是为汉宣帝,这一年,他才17岁.当了皇帝,选立皇后的问题就提上了议事日程,这不仅仅是皇帝一个人的私事,所以许多大臣纷纷上书,推荐辅政大臣霍光的女儿霍成君当皇后.这让刘询着实为难起来,原因在于他的心目中另有人选,可在霍光面前,他不过是个提线玩偶,违背了他的意志,皇帝能不能当都是问题,更不要说皇后的事了.  相似文献   

17.
杜谦 《江淮法治》2012,(7):41-41
[案例]春节期间,某商场举办有奖销售活动。凡在该商场购物满500元者,可获赠兑奖券一张。在此期间,张宏在该商场购物并获赠兑奖券一张。后来,商场通过摇奖将获奖号码以及奖金额写在大红纸上,张贴在商场人口处予以公告,并且注明中奖者务必于10日内兑奖,逾期视为放弃。过了10多天张宏才得知自己中了一等奖,于是前往商场兑奖,但商场以兑奖期限已过为由拒付奖金。  相似文献   

18.
一人们习惯于认为,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亦即,法律是向一般人颁布的,一般人阅读了法律就找到了行为的指引。其实,任何一个法条,如果未曾被法院适用,一般人就不可能知道该法条的真实含义。事实上,一般国民并不是通过直接阅读刑法典从事活动的,绝大多数人都不可能阅读刑法典;那些从未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也可能从来没有阅读过一个刑法条文。相反,国民大多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或者其他途径了解判决,进而得知刑法禁止什  相似文献   

19.
皇帝也无奈     
何进 《江淮法治》2009,(8):37-37
中国古代的皇帝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利,所谓“君权至上”,他们不仅从理论和制度上享有至高的权利,而且在实践中甚至可以凌驾于法律、制度等一切之上。而“君权至上”在司法方面的体现,就是法律的适用甚至是制定等所有活动,均是以皇帝的意志为转移的,皇帝在适用法律方面具有几乎不受限制的自由裁量权。中国古代皇帝拥有的这些几乎没有任何限制的权利,往往会使人认为中国古代的司法实践都是以皇帝的意志为转移、在法律适用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皇帝,但其实这种看法或观点并不准确。  相似文献   

20.
治国方略指的是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和策略。大致可分为“人治”和“法治”两种方式。人治是以国家统治者个人的意志和思想或统治者阶层的意志和思想作为治理国家的依据。其特点是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反应快捷,效果明显,但同时也具有主体决定性,随意性和不稳定性等弊端。法治则是指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创制法和制度并要求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个人严格按照这些法和制度进行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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