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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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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并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继2007年民事诉讼法部分修改后的第一次全面修改。此次修改,涉及条文100多处,增加了诚实信用原则,新设了公益诉讼、小额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行为保全、司法确认、担保物权实现等多项重大诉讼制度,对民事诉讼原则、立案制度、管辖制度、调解制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之我见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涉及诸多方面的问题,具体而言,对“任务”、“基本原则”、“证据制度”、“执行制度”、“非讼程序规范”、“民事保全制度”以及“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等章的内容应该进行删减;应增加“人事诉讼程序”、“法律审程序”、“第三人撤销裁判诉讼程序”的规定,对“小额诉讼”和“诉讼费用”的规定应该进一步细化。  相似文献   

3.
《司法业务文选》2012,(37):38-48
1.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公布3.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作如下修改:将第十九条第三项修改为:"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  相似文献   

4.
《民事诉讼法》修改是众望所归的事,但以《〈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的形式通过却有点出乎大家的意料。《〈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有其创新之处,但其暴露的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应当尽快启动对《民事诉讼法》的全面修改程序,将其打造成一部既有前瞻性又有特色的能很好服务于民事诉讼的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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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司法业务文选》2012,(38):3-14
1.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公布3.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相似文献   

7.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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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张卫平 《中国法律》2007,(5):11-13,64-67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颁布于1991年。距今已经有十六个年头了。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社会变化如此之快的国家来讲,即使十六年前制定的《民事诉讼法》,也显得颇有些“历史”了。以现在为背景审视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典。无论从法典所表达的诉讼体制。还是各种具体制度的设计,都显露着一种明显的滞后性。  相似文献   

11.
《司法业务文选》2012,(40):2-10
1.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公布3.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作如下修改:将第六条第十一项修改为:"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本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相似文献   

12.
2012年8月31日,民事诉讼法草案获得审议通过,这是本法自1982年试行以来,历经1991年、2007年及本次2012年的三次修改而完成。是从根本上解决"立案难、申诉难、取证难、申请回避难、执行难"等所谓"五难"问题的重要立法举措,是我国在新的形势下向着司法民主化、科学化方向迈出的重要一步,体现了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最新成果。与修  相似文献   

13.
潘劍鋒 《中国法律》2012,(5):9-15,65,71
2012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次修正)(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二)》)颁布,追一修正案的颁布,是中国民事诉讼法制建设的又一里程碑。总结此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情况,对修改过程中一些有争论的问题进行思考,对进一步发展中国的民事诉讼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2012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该决定于2013年1月1日施行。在审判监督程序领域,民事抗诉条款的修改或新增,无疑是此次修改的亮点。新《民事诉讼法》用第208条、209条、210条及211条4个条款,较为系统全面地完善了检察院民事抗诉的程序,新增检察建议的法律监督模式,确立了“法院纠错先行、检察监督断后”的顺位模式.明确了检察院的调查取证权,进一步理清了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法院、检察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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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共对《民事诉讼法》作出16处调整,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相似文献   

16.
民事诉讼量在近年来的持续增长及其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改要面对的基本前提.民事诉讼修法理念由"粗放"到"集约"的转型是民事诉讼修法成功的基本保障.诉讼模式架构由"一体化"格局转向"间隔型"格局、诉讼程序结构由"庭审过场型"双阶结构转向"庭审中心型"双阶结构是<民事诉讼法>集约化修改的两项基本作业.<民事诉讼法>经过集约化修改将勾勒程序效益最大化、审判岗位绩效最大化、司法产品社会接受度最大化的民事诉讼运行理想图景.  相似文献   

17.
《中国律师》2012,(1):50-5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编总则第二章管辖法工委草案在原法第二十五条之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似文献   

18.
一、《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有利于当事人申请再审 第一,明确规定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再审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致使当事人多方申诉、反复申诉,有时造成了人民法院的重复审查,责任不明确。这次明确规定申请再审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既减少了当事人申诉负担,也避免了人民法院重复审查。第二,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修改前《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对当事人再审申请的审查期限,法院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审查没有期限约束,随意性大,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  相似文献   

19.
2012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部分作了重大修改,增加了监督方式,扩大了监督范围,强化了监督手段。对于这些修改,检察机关应当如何回应?笔者对此做了一些初步的思考,这里试为阐述,期能供实务部门参考。  相似文献   

20.
从《民事诉讼法》的修改看民事检察抗诉新抗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民事检察抗诉的新抗点 (一)检察机关抗诉条件与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启动再审程序的条件已完全统一 修正前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6种情形和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的4种情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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