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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扩大了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主体,增加了地方政府规章的层级。这种变化满足了地方立法在深化改革中的需求,同时也可能对地方司法造成一定影响。现有的地方政府规章适用规则在如何判断创制性地方政府规章的合法性,如何处理可能发生的新的法律冲突,如何识别事项范围限制等方面存在漏洞和空白。适用规则的不完整可能使法院沦为地方政府规章的执行机关。建议从确立创制性地方政府规章的判断规则、明确事项范围的限制、增加适用冲突的处理规则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2.
行政规范法律地位的制度论证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本文从制度上简要分析了围绕行政规范法律地位所展开的争论以及司法界的态度 ,区分了法源和“依据” ,论证了判断行为规范是否属于法源的标准 ,认为法定解释性行政规范是法的具体表现形式 ,其他行政规范并不具有法源地位 ,非法源性行政规范可以作为具体行政行为和司法裁判的依据但应接受司法审查和合法性检验 ,且这种审查可在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中而不限于行政诉讼中进行 ,目的在于摆脱行政规范在目前既不被当作依据又不能名正言顺地接受司法审查的困境  相似文献   

3.
其他规范性文件在司法审查中的地位及效力探析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对行政机关依据其他规范性文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进行司法审查时 ,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承认其作为法源的地位 ,像对待规章那样来对待其他规范性文件 ;与上位法不抵触是人民法院承认其效力的前提 ;在以其内容是负担性抑或授益性为基本标准认定其效力的同时 ,以公共利益作为补充标准 ;规定“国家标准”之类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一般具有较高效力 ;法院不宜直接对之进行审查并作出评价。  相似文献   

4.
司法判决中的正当程序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何海波 《法学研究》2009,(1):121-146
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行政机关应当遵循的程序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法院能否根据正当程序原则去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是观察当前中国司法的实际职能和法律发展的一个窗口。通过统计《人民法院案例选》上行政判决所用的法律依据,分析田永案件、刘燕文案件、张成银案件等十余个有关行政程序的代表性案例,结合对法官所做的访谈,可以发现,在过去十多年中,正当程序原则在司法审查中获得了比较广泛的认可,开始成为中国法律的一部分。这一事实显示了中国法院在相对局促的空间里的能动主义立场,以及由个案判决所推动的一种法律发展的特殊路径。  相似文献   

5.
熊菁华 《行政法学研究》2005,(3):122-124,130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做好涉及临时性许可的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工作时,首先要正确理解行政许可法的立法原意,“一年”的期限是地方政府就临时性许可提请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启动立法程序的期限;同时还要主动把握立法权限和时机,对临时性许可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再审查”,切实履行人大的立法和监督职责。  相似文献   

6.
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职权性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民事个案中认定驰名商标,本是保护驰名商标的重要执法措施。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司法认定驰名商标出现了被“异化”和“神话”的现象。司法层面上的原因是驰名商标诉讼中过于强调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职权主义诉讼模式被弱化。认为驰名商标诉讼的目的和价值决定驰名商标诉讼中应强化法院主动审查的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并在司法实践中从程序上构建判前内部审核制度和实体上强化司法主动干预两方面规制司法认定驰名商标制度。  相似文献   

7.
在美国宪法解释中,不同的学者或者法官具有不同的立场和解释方式,大体上形成了两大阵营,即原旨主义解释方式和能动主义解释方式。面对司法审查制度中的反多数难题,任何一种解释方式都必须树立自身的立场,原旨主义和能动主义亦是如此。这两种解释方式都选择利用民主来为自身的合法性进行辩护,在谁在坚持民主和谁能促进民主这两个问题上两种解释方式采取了一致的立场,并给出各自的论证。通过对双方论辩内容的细致梳理,我们会发现宪法解释中对立的双方是在利用不同的民主观作为自身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8.
《立法法》第93条第6款并未剥夺地方政府规章依据《行政处罚法》第14条第2款享有的行政处罚设定权,“冲突说”建立在对《立法法》第93条第6款功能的错误判断上。该款也并非收回了地方政府规章“固有”的创制权限,而是重申了旧《立法法》对其“执行性立法”的原则定位,明示了仅在有上位法授权的情形下才可以创制损益性规范,消除了旧法规定易产生歧义的缺陷,其功能在于修复而非颠覆原有制度安排。从现实主义角度考虑,为保障规章供给,《行政处罚法》第14条第2款宜纳入《立法法》第93条第6款中“依据”的范畴,独立作为地方政府规章设定行政处罚的规范依据。设定行政处罚受制于若干因素,不会消解《立法法》第93条第6款的控权功能,不会全面突破地方政府规章“执行性立法”的原则定位。  相似文献   

9.
本文是对龙宗智先生关于司法改革的“相对合理主义”理论的评析,展示了龙宗智先生在司法改革的长远目标、司法合理化的道路。司法改革的路径和方法等问题上是如何奉行他的“相对合理主义”立场的,认为“相对合理主义”理念是追求司法改革理想目标的现实思路。  相似文献   

10.
司法克制、能动与民主——美国司法审查理论与实践透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克制主义与司法能动主义相互交织在一起,贯穿美国司法审查制度史的始终,它们分别代表了司法的本分与本能。但就总体趋势而言,从克制为主到能动为主,从二者的互斥式对抗到互补式协奏,是美国司法审查制度发展演变的显著特点。在此过程中,一直伴随着司法审查与民主是相互冲突抑或彼此相容的理论纷争。理论上的争议反映和证明了司法审查制度是一个矛盾平衡体,这是由“民主法治价值均等”原则下的美国“双主权”宪政结构所决定的。因此,在20世纪中叶以后司法能动看似占据了主流地位,实际上是自觉克制下的有限能动,亦即能动与克制的互动平衡、民主与法治的协调统一。这既是美国司法审查制度臻于成熟的标志,也是美式“双主权”宪政体制日趋完善的体现与保障。  相似文献   

11.
在《行政诉讼法》和司法解释规定中,合法性审查中的“法”是指作为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参照的规章以及引用的规范性文件。基于法规范的滞后性、局限性,司法实践已经将合法性审查中的“法”扩展到了宪法、习惯、判例和法原则。基于解决行政争议的需要,应将“政策”“情理”纳入合法性审查中“法”的范围。基于合法性审查中的“法”的外在视角,应将政策作为合法性审查中“法”的补充;基于合法性审查中的“法”的内在视角,应将情理作为合法性审查中“法”的补强。基于此,可以构建“法定范围”—“扩展范围”—“补充/补强范围”三层次合法性审查中“法”的范围。  相似文献   

12.
“指导性案例是不是法律渊源”是一个关乎指导性案例研究与实践的重要基础性命题,该命题也可以作为反思与重构我国法源理论与法源实践之关系的一个切入点。为此,应当从多个维度来界定法律渊源的基本内涵与属性,以明确相关讨论的大前提。在此基础之上,还需要反思当代中国法源理论与法源实践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倡导一种“规范多元主义”的法源观念。基于上述分析框架,指导性案例作为当代中国的一种法源类型,不仅在理论上成立,而且也具备重要的现实意义以及相当程度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3.
社会冲突型行政争议具有主体范围的广泛开放性、利益关系的多元交织性、原因结构的错综复杂性等特征。为了实质性地解决此类争议,需要将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内容从单纯的规范合法性审查逐步扩展到对政府内部体制的合理性、政府公共政策的正当性、社会结构的均衡性等层面的审查。为此,有必要本着司法能动主义、程序合作主义和司法最终主义三个原则,设计一个专门针对社会冲突型行政争议的集团诉讼调解程序。  相似文献   

14.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指经过实践积累和理论归纳,在行政诉讼的全过程中起指导作用,要求所有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予以遵守,反映行政诉讼性质和价值理念并为行政诉讼所特有的基本准则。主张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涵纳性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具有内容的根本性、效力的始终性和地位的特殊性等三方面的属性。基本原则受行政诉讼性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和立法目的的制约。我国行政诉讼制度体现了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司法审查有限原则和职权主义原则,合法性审查原则是司法审查有限原则在审理阶段的具体原则,保障诉讼权利原则不是行政诉讼所特有的原则。  相似文献   

15.
论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健全和完善 ,行政程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由于行政程序法律规范的不统一 ,给人民法院对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 ,必须把握好审查行政程序所包含的范围和内容。一、法定程序的界定《行政诉讼法》第 5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查行政案件 ,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合法性审查是指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方式、内容、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查 ,既要进行实体审查 ,又要进行程序审查。由于我国没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 ,关于行政程序的规定散见于单行法律、法规中 ,而且许多…  相似文献   

16.
地方政府规章的法律效力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诉讼法》的出台,将规章置于一种微妙的境地,即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将规章作为参照,还是作为依据?为使规章摆脱“两难”境地,必须确定规章的法律属性,将规章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  相似文献   

17.
刘练军 《时代法学》2009,7(2):50-55
司法消极主义是法院在宪法诉讼中对立法或行政实施宪法审查时采取的一种传统价值立场。消极主义一般可以通过两种方法体现出来,即程序方法和实体方法。程序方法包含拒发调卷令等多种方法,实体方法则主要有司法节俭和政治问题两种。  相似文献   

18.
司法能动主义的发展重心经历了从"司法审查"到"权利保障"的转变,界定司法能动主义的标准也由单一趋向了多元。宣布其他机构的违宪行为无效、忽视或放弃司法先例、造法性司法、违反解释方法、结果导向的判决,是司法能动主义的主要表现形态。积极发现和回应社会现实需求并扩大权利救济,合理地控制政府权力,法官职业群体的中立性、超然地位和审慎反思性,是司法能动主义正当性的主要所在。面对反多数难题、自然法与个人偏好入侵司法等诸多质疑,司法能动主义需要合理确定自身的限度,坚守宪法边界,并审慎地展开自己的行动。  相似文献   

19.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 ,在行政审判中 ,法律、法规是审判的直接适用依据 ,而规章不是直接适用的依据 ,只能处于“参照”的地位。立法的“参照”规定不利于人民法院正确适用规章。为便于人民法院正确适用规章 ,促进依法司法 ,本文就行政审判实践中规章适用存在的问题及如何正确适用规章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20.
论最高人民法院公共政策创制的形式及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友连 《法律科学》2010,28(1):40-53
最高人民法院创制公共政策有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典型案例和司法审查四种形式,司法解释的存在曾经有其重要的意义,但这种立法化的司法解释也产生了许多弊端。作为将全国法官组织起来重要手段的司法文件,存在着一些潜在的问题。虽然存在着理论解释上的障碍,但在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却实际上在发挥作用。由于我国司法审查的范围被限定在狭窄的对行政机关行为合法性的审查之内,所以其作用非常有限。在进行完善的前提下,案例形式应该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创制公共政策的较好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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