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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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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已经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第1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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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已经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第1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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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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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7号发布根据2006年12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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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已经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第1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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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已经2006年12月27日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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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已经2006年12月27日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车船税。本条例所称车船,是指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第二条车船的适用税额,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目范围和税额幅度内,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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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已经1988年7月12日国务院第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88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人,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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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土地使用税在下列范围开征:(一)城市:指经国务院批准建制的市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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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烟叶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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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政报》2007,(17):6-7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已经2007年6月29日省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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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已经2007年6月27日省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代)姜大明二○○七年六月三十日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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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政发[2010]74号(二○一○年十一月五日)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西藏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已经2010年10月1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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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政发[2007]108号2007年8月13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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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政报》2007,(10):21-22
1996年8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经过多年贯彻实施,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自治区人民政府2007年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决定》,并发布了修改后的《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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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的等级由原来的12个调整为8个,调整后的土地等级和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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