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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陪审制的理性思考——从比较两大法系国家陪审制生存条件的视角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由于法律传统和人文环境的不同,陪审制在英美法系国家与大陆法系国家以不同的形式存在.英美法系国家实行的是陪审团制,而包括我国在内的大陆法系国家实行的则是参审制.我国不具备陪审团制生存的条件,而参审制式的陪审制的施行绩效又不如人意.面对这一现实状况,我们不能再进行简单的选择和取舍,而应该进行制度的重新架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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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制在知识产权审判中的应用,可以弥补法官专业技术知识方面的不足.保证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客观和科学.最大限度地实现陪审制有利于司法公正的价值。这一价值的实现过程必定是技术专家参审的过程,而现行的陪审制不能适应知识产权审判的具体要求,甚至在某些方面制约了专家陪审员的应用,从而影响了陪审制价值的实现.故有必要在级别、地域、管理和运行模式等方面完善专家陪审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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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制在知识产权审判中的应用,可以弥补法官专业技术知识方面的不足,保证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客观和科学,最大限度地实现陪审制有利于司法公正的价值。这一价值的实现过程必定是技术专家参审的过程,而现行的陪审制不能适应知识产权审判的具体要求,甚至在某些方面制约了专家陪审员的应用,从而影响了陪审制价值的实现,故有必要在级别、地域、管理和运行模式等方面完善专家陪审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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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制是法治与民主的一个连结点,有助于司法程序和裁判结果的正当化,有助于公民对审判活动直接有效的监督,也是法治精神向社会渗透的有效途径。但是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适用和发展欠缺一个平稳的社会环境,法律对人民陪审制度的规定缺乏连续性,法律对陪审员的职权设定同其专业素质要求存在内在矛盾,法律对人民陪审制度规定不完备,导致目前人民陪审制度在法律地位上的可有可无。应该完善人民陪审员的产生过程,优化陪审员的结构,增加参加合议庭的陪审员人数,加强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培训,从而完善人民陪审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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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论述了英美法系陪审制和大陆法系陪审制的起源与发展,并对两大法系陪审制进行了比较,指出了大陆法系陪审制的缺陷与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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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陪审制的否定性评价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陪审制的问题由来已久,众多学者对陪审制前途的种种设想亦成为法学研究中的热点。本文联系实际,结合传统,对比国外,从立法、实践等多价值角度进行论证,并就专业化、审判职能、制度体系、社会历史、发展趋势等若干因素进行深入分析。文章认为,人民陪审制不符合我国法制传统,不适合大陆法系环境,其本身也无助程序价值的体现,在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后,不应继续存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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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英美的陪审团制度已经有了七百多年的历史。陪审团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在刑事和民事诉讼案件中都使用的小陪审团(Petit jury)或叫审判陪审团。在民事案件中,它的任务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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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制的改革与完善——谈“混合制”人民陪审模式的建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信会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5,7(6):88-94
人民陪审制在我国是舶来品,其建立的基本理念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实现人民参与国家政权的管理和司法民主;一是通过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实现准确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的目的。我国目前人民陪审制的实际运行与以上两个理念存在一定的冲突,无法实现人民陪审制的功能。在审判方式改革日益深入的当今时代,英美国家的陪审制对人民陪审制的完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为此,我主张我国人民陪审制的改革在立足人民陪审员对法律适用具有一定的发言权的基础上,借鉴英美陪审制的合理因素,建立混合式的人民陪审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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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制的理念与发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如果说诉权含有让人民拥有接近法院的权利的意思,那么陪审制度就如同托克维尔讲述的那样,“第一,它作为司法制度而存在;第二,它作为政治制度而起作用。作为人民主权的表现形式之一的陪审团被视为政治机构,而作为使人民实施统治的最有力手段的陪审制度,也是使人民学习统治最有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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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随着十八大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提出,人民陪审制作为体现司法民主的重要制度受到关注,其制度设计也引起了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学者等各方面意见的分歧。本文立足于人民陪审制的制度定位及存废论,采用理论推理与现实观察相结合的方法试图来探讨人民陪审制度的完善,从立法和体制层面提出了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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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陪审制度,是指法院在审判案件时吸收非职业法官参加庭审与法官共同行使审判权的制度。陪审制度存在于当代世界各国的司法实践中。当前西方各国普遍实行的陪审制度根据其形式的不同。又可分为陪审制和参审制两种模式。一种是英美的陪审制,其特点是将陪审员的工作和法官的工作分开,陪审员决定事实问题,如根据法庭上出示的全部证据决定被告人是否有罪;法官决定法律问题,包括主持庭审并向陪审团解释有关的法律等。另一种是大陆法系的所谓“参审制”,专业法官和非专业法官一起审判,共同决定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实际上属于参审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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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陪审制的法理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陪审制起源于古希腊、古罗马时期,但是具有现代意义的陪审制度则发生于12世纪的英国。英美陪审制度的产生及发展与英美人的处世哲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英美陪审制度本身蕴含着民主、自由、正义等现代政治伦理观念,而且在英美陪审制的实施过程中又体现着法律与道德之间的一种妥协。这些因素综合起来驱使着英美人为坚持他们的制度而引以自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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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陪审制有关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陪审制在审判实践中有诸多不尽人意之处 :适用陪审制审理的案件范围过窄、陪审过程的形式化、陪审员遴选的随意化以及管理的非规范化。改革陪审制的具体思路是 :废止现行立法中对适用陪审制的弹性条款 ,尽快制定陪审条例 ;明确界定适用陪审员审理案件的范围 ;规范陪审员的权利、义务以及陪审员的遴选程序 ;加强对陪审员的管理与培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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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团是英美法系司法制度的一个特色形式,地位重要且经久不衰。作为司法民主化的一个代表性体现,其大众化之特征与法官精英化之定位的关系值得探讨。本文将从辩证之角度,解析英美陪审制在大众化与精英化的相互作用中的发展;进而采取比较之思路,界定对我国人民陪审制下陪审员选择的借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