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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引言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1990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中新增设的一个罪种。由于20世纪50年代禁毒运动以后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基本上绝迹,我国1979年刑法典中没有规定制裁这种行为的单独罪种。基于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日趋严重,1986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1条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在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  相似文献   

2.
叶建丰同志在《人民检察》2005年第2期上,发表了《看守所干警出具假立功证明致使犯罪嫌疑人被轻判应定何罪》的文章。认为:看守所干警为犯罪嫌疑人出具虚假立功证明的行为,同时触犯了帮助伪造证据罪、滥用职权罪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按照从一重处的原则,应当定“帮助伪造证据罪”。笔者认为这个观点值得商榷。一、本案定“帮助伪造证据罪”不甚妥当笔者认为,看守所干警出具假立功证明致使犯罪嫌疑人被轻判,可以产生法条竞合的只能是滥用职权罪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如果定“帮助伪造证据罪”,则有五个方面的问题需要商榷。  相似文献   

3.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主要包括“非法获取”与“非法提供”两种情形,应当基于法益保护目的,结合信息网络犯罪的特点审查判断证据,认定犯罪事实。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往往是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发端,对其从严打击符合网络犯罪前端治理的需求;根据社会一般观念,行为人辩解的获取方式不具有合理性时,应当排除该辩解,把不具有“合法性”的“非法持有”推定为“非法获取”具有实践合理性;当前理论上有对“非法获取”进行扩大解释的观点,应当通过对获取、使用方式等“合法性”“合理性”的认定来制约“非法获取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不当扩张,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  相似文献   

4.
为了有效地惩治日益严重的毒品犯罪,1990年12月28日由第7届全国人代会第17次会议通过颁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决定》(下称决定)对毒品犯罪行为增加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等几个新的罪名。这是我国为最大限度地抑制预防毒品犯罪的孽生,铲除毒源,协调国际反毒品斗争,在刑事法律中对原毒品犯罪的规定作出新的修改与完善。一、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行为独立成罪的意义。《决定》第6条规定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行为,按当今国际惯例主要是指非法种植罂粟、古柯、大麻等植物。(一)新增加该罪名,是对刑法关于毒品犯罪规定的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如众所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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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文 《法学杂志》2023,(1):158-172+2
催收非法债务行为入刑是加害人视角与被害人视角互动平衡的结果,其刑事不法涉及两个要素的叠加:一是催收手段之不法性,二是非法债务之反社会性。当前我国刑法保护的法益逐步由物质性法益向以维护人格尊严为核心的精神性法益延伸,催收非法债务罪保护的法益应当是非法债务中债务人的私生活安宁,当不法催收非法债务的行为达到严重扰乱债务人私生活安宁的程度即可成立本罪。基于反向检验的视角,私生活安宁法益说与“以刑制罪”原理的解释结论亦相契合。司法实践中催收非法债务罪的适用面临口袋化风险,有必要根据法益的违法性评价和构成要件的解释机能,合理限缩本罪的适用范围。“非法债务”的界定形式上应符合“规范违反性”,实质上应具备较强的“反社会性”。本罪中“情节严重”的认定,需要综合考量催收行为的频率、次数、持续时间及造成的后果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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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泾县人民法院对泾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侦办的该县首例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与非法采矿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法院同时对另两名被告葛某、杨某进行了宣判。该案是泾县公安局经侦大队2012年以来侦办的第二起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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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是司法实践中一种常见的多发罪。这类犯罪,涉案金额巨大、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如近日媒体报道的海南定安县公安局侦破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高达10亿多元,涉及山西、重庆等地受害人653人。而其中对司法认定影响较大的一个问题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公众"的理解。本文以传统观点对"公众"进行分析,借鉴理论和实践中对危害公共安全罪之"公共安全"的界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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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你没商量     
碧透的赣江从大地上淌过,浸润着赤红色的土墙。赣州市公安局干警们的生活,也同这江水一样,既有激流奔腾,也有清澈平缓,还有微波粼粼,溅起几朵“小花”。——编者注  相似文献   

9.
一、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根据我国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关于非法行医罪的主体问题目前有两种不同看法,一种认为本罪是特殊主体犯罪,另一种认为本罪是一般主体犯罪,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只能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才能成为非法行医犯罪的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不具备医疗技术、医疗知识的普通自然人;(2)具备医疗技术,但尚未取得合法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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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本质及立法失误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从本质上看属于非法集资行为,但是,由于立法的偏颇,导 致对本罪与集资诈骗罪联系起来分析时,产生了刑法对明确以“非法集资”作为目的行为的 犯罪进行打击时,打击的是诈骗行为而不是非法集资行为,而未见“非法集资”只言片语的 条文却执行着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的职能。因此,立法语言要尽量明确、清楚,避免歧义。  相似文献   

11.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一种新型的经济犯罪,在司法认定中,应注意其客观方面要件,如“利用职务便利”、“盈利业务”、“为亲友经营管理”等的认定以及本罪与相关罪的界限。  相似文献   

12.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催收非法债务罪,立法对“催收”行为的规定规范化不足而泛化有余,加之“催收”概念本身内涵不清外延不明,如何对其进行刑法教义学层面的讨论尤显必要。催收非法债务的立法目的是为了打击金融犯罪,保护法益是社会公共秩序与公民人身权利。在此前提下,应明确“催收”行为与作为生活用语的催收行为在对象、行为性质、规范意义及强制性等方面均不相同。“催收”行为的实质内涵是暴力胁迫等行为给他人人身或心理精神造成强制性,“催收”行为形式上有暴力胁迫型、侵犯自由型与软暴力型三种,对于这三种“催收”行为的理解要联系本罪的立法目的,更要紧密联系本罪的侵犯法益予以实质可罚性的判断,避免对“催收”行为入罪的扩大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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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受贿案件证据易发生的疏漏及对策王兴发,蔡庆丰受贿罪是受贿人与行贿人进行权钱交易的一种渎职犯罪行为。刑法对此罪客观要件的规定比大多数罪要复杂,既有“利用职务的便利”,又有“以非法收受财物为实质内容”;既限于“索要、收受两种形式”,又限制收受型受贿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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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罪在相关的法律中并没有详细的介绍,但是其在现实生活中是有一定作用的.非法行医罪作为法律规范对医疗管理及保证公民健康权有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从对非法行医罪是一种职业犯进行分析.对非法行医罪是行政犯进行分析、对非法行医罪是身份犯进行分析、对非法行医罪中的医疗行为进行分析四方面,对非法行医罪在刑法学理论上的定位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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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彩票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很多问题。尤其互联网的广泛普及之后,互联网上非法发行、销售彩票的现象也日渐蔓延。彩票固有的“赌博性”色彩,互联网这一跨空间、跨时间、低成本的销售平台,互联网上发行、销售彩票行为屡禁不止。文章意在依据正确的对彩票进行的定性,通过对互联网非法发行、销售彩票的行为表现形式的归纳以及从立法技术的角度反驳了非法发行、销售彩票单独定罪的学说;从非法经营罪、赌博罪侵犯的法益、犯罪构成和立法选择的角度论述我国非法发行、销售彩票的行为纳入非法经营罪的合理性;从对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保护法益的准确定位,进一步反驳了互联网非法发行、销售彩票纳入非法经营罪加剧口袋罪现象的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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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尧 《检察风云》2011,(19):48-50
闪电行动 2011年3月初,一道道红色的警令从公安部发给重庆市公安局。警令内容大概是:根据国家审计署调查审计,重庆有一个家族式的秘密“洗钱公司”与广州、深圳设立的“地下钱庄”“洗钱公司”联网勾结,已经非法秘密地洗钱一年多,金额累计高达数百亿元,涉及账户9000余个。这些“地下钱庄”全部是打着做正当生意的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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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字讯     
黑龙江省海伦市纪委、监察局、公安局等部门联合行动,从2月开始,对全市66家歌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进行了清理,其中24家有党政干部和政法干警及其配偶、亲属经营或参与经营。目前,这些党政干部、政法干警及其亲属已全部退出经营活动。刘从俭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日前制定了《严禁公安民警参与餐饮娱乐场所及为非法经营活动、个体者充当“保护伞“和“后台老板”的暂行规定》。8月份,全市进行了集中教育整顿,并对违反规定者进行了严肃查处。(电力部纪检组监察局)湖南省张家界电业局最近取消了用公款购烟招待客人的规定,加上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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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生产经营罪的保护法益不是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而是生产经营的经济利益。本罪的行为对象是生产经营,生产经营不要求以营利为目的,非法的生产经营也应得到适度保护。本罪的行为方式包括威力和诡计。本罪不是目的犯,“泄愤报复或其他个人目的”只是一种提示性规定,表示一种动机。本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竞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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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艳东 《法学评论》2023,(6):121-132
受从严打击网络犯罪刑事政策的影响,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成为规制非法网络技术帮助行为的兜底性罪名之一,其打击对象从最初的“木马病毒”扩展到“外挂软件”“翻墙软件”“网络爬虫”等具有一定中立性的软件,打击范围的持续扩张使其呈现出口袋化趋势。该罪逐渐被滥用的原因在于,司法解释未对“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等专业名词做出合理解释,导致司法工作人员在理解“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时存在偏差,混淆了“数据”“控制”等术语的技术判断与法律评价。为防止该罪的口袋化趋势,我们应从技术和法律两个层面解读其构成要素,为司法机关提供清晰的定罪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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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抓获涉嫌非法买卖枪支嫌疑人姜某,当场缴获枪支6支、刀具90余把。这是金华市公安机关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中的一个缩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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