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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房屋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违反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的,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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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登记的效力探析──兼论“一房二卖”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问题之提出 自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转让制的改革以来,我国的房地产事业取得了极大的发展。随着房地产市场日趋活跃,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也大量涌现,尤以“一房二卖”问题突出。一房二卖即出卖人与买受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于登记前又与第三人就同一房屋订立买卖合同的行为。此时就产生了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以及买受人之间关于房屋权属的争议。法院在认定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买卖合同效力时,一般有以下4种做法:1.合同不成立,一方收受的财产以不当得利返还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过错一方负责赔偿;2.合同无效,…  相似文献   

3.
孙英 《山东审判》2005,21(3):30-32
一、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义务及买受人支付价款义务履行期限的确定根据《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义务的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合同法》第62条的规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买卖合同对义务履行期限有约定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期限履行义务,如果买卖合同对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义务或买受人支付价款义务的履行期限未作约定的,是否应当按照《合同法》总则的上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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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回放:房屋严重缩水买房人无奈起诉2010年1月5日,魏某与深鑫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魏某购买深鑫公司开发的某大厦E605房(期房),建筑面积为27.98平方米(未标明套内面积与公摊面积),计价方式为按套计算,总价款为20万元。合同中第五条约定了有关房屋面积误差的处理问题,其中第二款约定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规定;第三款为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第四款约定具体面积误差处理的规则及违约责任,共两种可选处理方式,第一种为空白,第二种为面积误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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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读者栏目:您好!我们是河北省保定市万和城B区底商部分业主。在2011年~2013年间我们购买了保定隆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售的万和城B区底商。开发商为了利益,利用合同约定面积与房管局测绘部门测绘面积的巨大差异,欺诈我们10%~17%的房款。在预售房屋时,开发商以底商分摊系数为5%核定建筑面积、单价和总价与我们签订《商品房买卖协议书》,收取全款并将数据备案。2013年11月23日,我们违背真实意愿换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该《合同》第5条规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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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是生活中最普遍、最常见的一种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将标的物(出卖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因此,所有权转移是买卖合同的一个核心问题,但买卖合同双方在很多情况下往往忽视对其作出明确约定,同时,所有权转移问题又十分重要,不容忽视,因为它常常关系到风险责任的承担,保险利益的归属等。 按照我国现行《合同法》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交付就是由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买受人占有,即占有的转移,即出卖人依据买卖合同约定将标的物或该标的物的物仅凭证如提货单等交付给买受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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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品房的销售过程中,面积误差纠纷一直是购房纠纷中的重要问题。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01)第3条的规定,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在预售情形中,房屋的面积不会是产权登记面积,即使在现售情形中,绝大多数待销房屋的面积都是暂测面积,其产权登记面积一般要由房管部门的专业人员予以测定。因此说面积不符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个问题———合同约定面积和实测面积不符,买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中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这个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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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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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房屋买卖的纠纷越来越突出,已成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中一个重要的房屋案件类型.这类纠纷通常是在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前一方反悔而引起的.因此,产权转移登记与合同效力的关系如何,是案件处理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拟就此作初步的探讨.一、产权转移登记是否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城镇房屋买卖必须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这是众所周知、无异议的.国务院1983年12月17日发布施行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9条就规定:买卖城市私有房屋,买卖双方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7年4月21日印发的《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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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原告乙于2004年5月30日与被告甲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公司产权独家酒店H幢416号房,房价人民币300000元,所购房屋由被告方承建。在签订合同的十五日支付总房价款的50%给被告,余下款项原告用10年期银行贷款支付。原、被告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又签订了《产权度假酒店租赁合同书》,该合同约定由原告将购买被告的产权式酒店416号房出租给被告使用,期限五年从2004年6月30日至2009年6月29日止,并约定年租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应当于2004年12月31日将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给原告。原告认为其已依约履行了支付首期款项的付款义务,被告逾期90天后,迟迟没有交付房屋给原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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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特点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开发市场发展迅速,商品房交易量不断攀升。不过,绝大多数消费者尚不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只能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大部分房款。在此种贷款合同中,借款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以其购买的、未来预期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向银行(贷款人)提供担保,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亦需向银行提供保证担保,此即本文所探讨的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此种合同具有如下特点:(一)在法律性质上,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属于借款合同,应当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法》第196条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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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 ,即“楼花”买卖合同 ,指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约定 ,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 ,在未来一定日期内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的合同。由于商品房预售交易中 ,房屋在预售合同订立时仅处于待建或正在兴建状态 ,至最后完工交付 ,尚须经过一段较长的时间 ,期间不确定因素较多 ,购房者面临的风险也较大 ,所以 ,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均规定 ,预售人应当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由此可见 ,我国法律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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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玉霞 《中国律师》2006,(11):71-72
《合同法》第134条对所有权保留进行了规定,其初衷是希望可以用简便的方式维护和平衡合同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保障正常的交易秩序。然而,134条仅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没有在此制度中对出卖人是否依法享有对标的物的取回权以及何时享有此项权利等核心问题进行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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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缘起对于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及条件,买卖双方通常会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根据2000年《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8条规定,双方除应约定交付期限外,对交付的条件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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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得对不动产流转约定所有权保留如果存在此类约定的,法院不应支持。此种限制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对不动产的取得、流转、设定、消灭均有专门的登记制度进行规范。"物权法定"原则要求,对不动产物权的"登记"公示效力高于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效力,故在登记公示与合同约定存在冲突时,出卖人不得对该不动产行使所有权保留体系下的"取回权"。由于不动产物权在法律上的转移是以"登记过户"为界,故出卖人如要"保留"所有权,则只需以拒绝过户登记即可自然享有该种权利,此时合同中对所有权保留的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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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江  陈家旭 《人民司法》2012,(10):26-29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并对该标的物承担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将曾用于出租的商业房屋进行出卖时,由于未及时督促原承租人至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或公司注册地址迁移手续,导致买受人因该地址不能用于工商登记而遭受租金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瑕疵担保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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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对出卖人享有索赔权,其理论依据是债权让与说:依据契约条款,租赁公司将自己对于供应商的买卖契约上的请求权转让给承租人。承租人行使索赔权须具备三个条件: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三方约定承租人对出卖人有索赔权;该约定须符合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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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低、地点好、已装修……高房价让人们把目光投向了“二手房”。但也有不少人却因此惹上麻烦造成经济损失。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哪些“二手房”不能买呢?一是产权不明确的。《物权法》第六条、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买房前,要核对出卖人是否具有产权。《物权法》第十七条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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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规定有因履行迟延所致的按日累计违约金,这类违约金适用于履行迟延下的多个场合,包括买受人支付价款迟延,出卖人交付房屋迟延,出卖人办理权属登记迟延等。文章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实例为基础,分别分析按日累计违约金的性质、诉讼时效等若干问题的法律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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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私房买卖合同是房屋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以有偿转让房屋所有权为目的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这种合同的效力,目前通行的观念认为,必须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后买卖合同才能成立生效。笔者认为,城镇私房买卖合同的成立不应以办理过户手续为要件。理由是;一、城镇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只要符合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即为有效。城镇私房买卖合同属合同的一种。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因此,城镇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只要符合《民法通则》第55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即:(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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