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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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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标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业者为了将其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与市场上其他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业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一种标记。商标的作用在于使消费者能够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从而促使从业者努力提高商品质量,提升服务水平,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相似文献   

2.
商标,是用来区分同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的标记,在当代商品化的世界里,商品名目繁多,生产厂家甚众,在众多的同类商品或服务中,要显示出自身商品的特性,就必须借助商标这一手段,使之与其他厂家的产品相区分,所谓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者(包括制造、加工、拣选)和经营者在商品或商品的包装、容器上使用显著特征的文字、图形或线条及其组合形式,用以区别自己的商品与他人生产或经营的同类商品的标记。在国外,商标一词,英文称为“交易标志”(TradeMark);德文称为“商品标志”(Warenzeichen);法文则称为“制造贩卖标志”(marque de fab-rique oude commerce)。各国的称谓虽各有差异,但是都是指在商品交易中所使用的用以区分不同生产者同种商品的标志。  相似文献   

3.
正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商标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区分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便于消费者进行选择;另一方面,作为商誉的载体,承载因消费者对于商品或者服务的信赖而产生的品牌价值。因此,商标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在捍卫核  相似文献   

4.
傅刚 《知识产权》2002,12(3):28-30
商标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业者为了将其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与市场上其他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业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一种标记。商标的作用在于使消费者能够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从而促使从业者努力提高商品质量,提升服务水平,维护消费者的利益。1982年我国开始实施商标法,商标法规定,人用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未经注册不得在市场上销售。这样就将药品纳入到了强制进行商标注册的轨道,使商标管理成为药品管理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药品的商标注册对于企业的创名牌、争效益、保证药品质量、提高竞争力有着重要的意义。就中药自身的技术特征而言,应用商标保护是中药知识产权保  相似文献   

5.
尽管《商标法》将服务商标的保护与商品商标等同对待,但服务商标有其独特性,因而其保护与商品商标的保护有巨大差别.服务商标在商业使用中的跨类使用是法律许可下的一种常态,其注册类别与实际使用中消费者所感知的类别几乎必然存在差距,服务商标的侵权救济也与商品商标的救济有明显不同.对非诚勿扰案及相关中国司法案例的分析可以发现,正视这些差距,跳出法释[2002] 32号第十一条的框架,有利于避免服务商标司法保护中的偏差.  相似文献   

6.
傅文园 《知识产权》2003,13(5):54-56
一、商标相似侵权的理论基础所谓商标相似侵权,是指在相同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近似的商标,或在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而构成的商标侵权。商标相似侵权主要有三层含义:(1)在相同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商标;(2)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3)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商标。为什么商标法要规定商标相似侵权行为呢?其中的原由,笔者认为,并不是因为在表面上,他人的商标在外观、读音或观念上与商标权人之商标相近,或者他人的商品/服务与商标权人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服务…  相似文献   

7.
“商标淡化”已逐渐成为一种新形式的侵权手段.它与传统意义上的“混淆”侵权行为不同,并不要求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错误认识.西方许多国家都已建立起了商标反淡化保护机制,笔者将在本文中阐述商标淡化理论的基本源理,并结合相关司法实践,对我国的有关立法活动提出一些参考建议.  相似文献   

8.
商标并非仅仅是一个标志,它包含了标志、商品以及二者结合所表达出来的含义。缺少任何一个元素都不能够成为一个适格的商标。标志之所以能够成为商标是因为其具备商标法上的显著性,而商标之所以值得保护是因为这种显著性已经为消费者所了解和接受。商标使用人选择了标志和商品,构成了标志与商品相互结合的初始含义。而消费者则是商标的认识主体和判断主体,商标的含义必须要接受消费者的评价,只有经过消费者认可的、能够区分不同商品与服务来源的标志才构成实质意义上的商标;也只有已经为消费者所接受的商标才有价值,而消费者对于该商标的接受程度则决定了商标价值的多寡,商标也藉由消费者的认知成长为独立于商品和服务的无形资产。消费者构成了商标存在的前提与价值所在,也构成了商标权保护的正当性基础和保护范围。  相似文献   

9.
商标作为一种特定的商业标记,其一项重要的功能是表明商品的出处.区分同类商品.即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通过商标的设定和使用,将自己的商品与他人所生产或经营的同类商品相区别,进而树……  相似文献   

10.
商标,是商品的标志,是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使自自的商品区别于其他同类商品,而使用的特殊字样、图形和记号。其主要作用是(一)作为同类商品的区别标志。同一类商品,从外形上往往难以区别,商标的采用  相似文献   

11.
刘剑弘 《法制与社会》2013,(15):102-103
轰动一时的苹果唯冠IPAD商标案的终审判决尚未宣告,关于IPAD商标最终归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所有还是美国苹果公司所有,学界众说纷纭。商标共存原则是指两个不同的主体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上善意地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而不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苹果公司与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可基于商标共存原则合法持有各自的IPAD商标,两者的IPAD商标可以达到商标共存的状态。  相似文献   

12.
论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乔云 《知识产权》1993,(1):39-41,43
一般而言,商标是指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在其商品上使用的、表示商品来源的标志。而驰名商标则是一种特殊性质的商标,它是指那些使用时间长、商品行销范围广、为消费者普遍知晓、在竞争中取胜、并占有一席之地的商标。驰名商标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国的经济实力。世界十大名牌都被美国、日本、德国等经济强国所占据。正由于驰名商标的重要性使得各国无不对其实行严密保护。商标法是有关商标保护的最古老、也是最主要的法律。驰名商标作为商标的一种,自然与  相似文献   

13.
冯克法 《法制与社会》2013,(16):243-246,248
混淆是商标侵权理论的基石,是商标侵权行为的重要构成要件或者侵权判定的重要基础,但我国商标法并没有将混淆作为认定商标侵权的要件;司法解释虽然规定了混淆,但仅将混淆作为认定商标近似和商品类似的条件,与TRIPs及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规定大相径庭。商标近似和商品类似应作为认定消费者混淆的必要条件,而不是认定侵权是的直接要件;消费者混淆才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唯一标准。  相似文献   

14.
商标领域的反向假冒是否构成侵权,学界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根据权利穷竭原则,贴有某商标的商品一经出售,商标权人的权力已经穷竭,他人可对此商品任意处置。也有人认为,反向假冒实际上并非侵犯任何人的权利,作为商标权人,其投入已经通过商品的销售而获得回报,而作为消费者,他所购买到的并非假冒伪劣商品,而这并不影响商品的质量。但是目前已有越来越多人主张,商标的反向假冒对商标权人,消费者和正当的市场竞争秩序都造成了损害,应属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15.
朱正汉 《法制与社会》2011,(21):268-269
在我国绝大多数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以及服务的提供者都没有注册属于自己的商标,而且在这些数目众多的非注册商标里面也不乏一些比较知名甚至驰名的品牌,一些企业对未注册商标的经济投入甚至多于注册商标。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问题进行理论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6.
李霞 《江淮法治》2009,(3):34-35
商标是生产者创立信誉和开拓市场的重要工具,在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资产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保护商标的专用权也受到国家、企业和消费者的高度重视。与此同时,在利益的驱动下,地方保护主义、不健康的消费心理及商标法制不健全等多种因素使商标侵权行为不但没有得到有效制止,反而呈愈演愈烈之势。随着打击力度的加大,商标侵权的形式也越来越隐蔽、复杂,“傍名牌”的新手法层出不穷。  相似文献   

17.
反向假冒的经济分析及立法建议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一、“反向假冒”的行为表现 商标假冒,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而使用他人商标来标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是一种形式简单的商标侵权行为。而反过来,未经许可而撤换他人注册商标,以使消费者对产品服务来源,对生产者、提供者产生误认,这种行为就是“反向假冒”行为。相对于商标假冒行为,反向假冒更为隐蔽,造成的危害也更大。以下通过国内有关商标反向假冒侵权的案例“枫叶”诉“鳄鱼”案和“灯塔”案来说明反向假冒行为的表现形式。  相似文献   

18.
论商标信息原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佳讯 《知识产权》1995,5(3):21-24
商标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使自己所生产或销售的商品,在市场上同其他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的商品相区别而使用的一种标记。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商标活动愈加显示出其重要性,已成为产品决策和市场营销的一种基本的战略任务。在本文中,笔者从商标的基本职能和原理出发,来探讨商标的信息原理及其相应的有关问题。其意义在于,我们不应仅仅把商标看作是产品的一种标签、企业的一种无  相似文献   

19.
詹小彤 《中国律师》2006,(11):65-66
在商标侵权行为中,使用近似商标的行为是大量存在的,近似商标的使用其最大的后果就是造成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正如美国著名的商标法专家McCarthy指出,判断商标侵权的唯一标准是混淆可能,是否混淆首要关注的是消费者的反映而不是销售者的主观心理状态。可见,近似商标的认定标准,既是商标法上一个重要的课题,也是司法审判实践中的一个难题。  相似文献   

20.
证明商标保护中的几个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证明商标的概念、类型及其特点 1994年国家工商局发布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商品商标或者眼务商标。 根据证明重点不同,证明商标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原产地证明商标,即重点证明商品或服务来源于某地,其质量或者特征完全或者主要取决于该地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一类是特定品质证明商标,即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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