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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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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特许经营限制竞争行为反垄断法适用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特许经营合同中一般均有限制竞争的条款,特许经营的限制竞争行为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这些限制竞争行为既具有合理的一面,也有可能因影响市场的竞争秩序从而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因此,反垄断法适用时,必须综合考量多种因素,才不致于产生干预市场经济自由竞争的负面效果。我国应加强对特许经营反垄断法适用的基本问题研究,明确反垄断执法时的宗旨,适用的前提条件和实施模式,从而保证和促进特许经营在我国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2.
反垄断法域外管辖是对国外发生但是对国内市场产生限制、排除竞争影响的垄断行为适用国内反垄断法的制度。反垄断法域外管辖主要集中在国际卡特尔以及跨国并购领域,其本质是要通过反垄断法的域外管辖来规制跨越国界的垄断行为,维护国内市场的竞争秩序以及国家利益。反垄断法在实施域外管辖过程中会引起法律适用冲突。为了避免这种冲突,主要国家达成了反垄断双边合作模式。我国应该与相关国家签署反垄断双边合作协议,采取适合我国国情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的反垄断法域外管辖制度。  相似文献   

3.
张炳生  蒋敏 《法律科学》2012,(5):156-161
在专利的标准化及其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出现专利权的滥用现象,特别是专利权的垄断行为。技术标准中专利权垄断行为导致专利制度的异化,破坏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利益平衡原则,并扭曲了公平自由的国际市场经济秩序。美国的反托拉斯法、欧盟的竞争法和日本反垄断法体现了对该种垄断行为的基本态度和解决路径,起到积极的规制作用。我国的《反垄断法》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规制,但并不能全面解决国际贸易中产生的众多垄断行为或者限制竞争行为。在技术标准越来越成为新的技术壁垒的背景下,积极借鉴欧盟和美国等的相关立法,根据我国的国际竞争政策需要,构建我国规制技术标准中的专利权滥用行为的法律体系已成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4.
伴随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垄断的危害日益严重,迫切需要反垄断法予以规制.但产生并发展于工业经济时代的现有反垄断法,并无直接适用于知识产权垄断的具体规则,各国普遍尝试采用延伸法律解释或类推适用的方法,将现有反垄断法规则适用于知识产权垄断,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遇到了严重的法律困惑和障碍.2007年8月我国颁布的<反垄断法>虽然规定知识产权垄断应受该法规制,但同样未解决"如何"规制的问题.因此,在反垄断法中构建新的知识产权垄断法律控制制度是解决知识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垄断问题的重要途径,而法哲学上的权力限制理论、知识产权法上的利益平衡理论和反垄断法上的竞争理论则为这一新制度的建立与运行提供了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5.
垄断与反垄断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经济条件的不同,反垄断法在市场经济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中对企业垄断的立法重点是不同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反垄断法对垄断的立法重点在于企业规模。这些国家对企业规模的态度受制于国内市场和国际经济环境。而经济转轨国家的反垄断法对企业垄断的立法重点是促使产生竞争的市场,着力消除原集中体制所带来的经济垄断。我国的经济改革具有本国特色,我国反垄断法的重点是规范已市场化的经济,同时,反垄断法还适用于国有企业。反垄断法的制定意味着我国国有企业的市场化、主体化改革的完成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最终建立  相似文献   

6.
从经济学的角度探讨我国反垄断法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垄断行为的规制效果,并进一步阐述经济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未来反垄断法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作用,有利于提高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绩效,促进市场主体及社会公众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发展到近代以后出现的,它旨在规制市场中各类垄断行为,恢复可持续的有效竞争,进而确立良好竞争秩序的法律部门,被人们形象称之为"经济宪法"。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推进和贸易与投资自由化浪潮的高涨,市场已超越主权空间向世界范围内扩展,跨国垄断行为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日益突出,在国际反垄断法缺位的情况下,国内反垄断法如何对其进行有效规制成为反垄断法所面临的重大挑战。针对这种情况,一些国家开始突破传统管辖原则的限制,主张本国反垄断法具有一定的域外效力,这就产生了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8.
行业协会具有实施限制竞争行为的内在驱动力,是各国竞争法规制的对象。我国《反垄断法》也将行业协会纳入规制范围,但其在规制内容及法律责任承担等方面还有诸多不足,仍需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9.
徐士英 《法学》2007,(12):28-36
对企业间垄断协议进行规制是各国反垄断法的三大支柱内容之一,而行业协会组织成员企业进行限制竞争的活动是最容易形成企业联合行为的。由于行业协会的特点,使其反竞争行为存在一定的隐蔽性,对市场竞争机制造成的损害可能更为严重。《反垄断法》针对市场经济运行中行业协会功能发生偏差的现状,对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作了较为严厉的规定。但要有效实施《反垄断法》对行业协会的规制,还需要明确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的认定条件,并建立相关的法律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0.
反垄断法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规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滥用优势的行为,但随着网络型产业和技术的发展,具有相对支配地位的企业滥用该优势限制竞争的行为也被纳入了反垄断法的视野。滥用相对支配地位的行为在损害公平自由的竞争秩序上同样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应当受到竞争法的规制。发达国家和地区成熟的相关竞争立法,为我国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立法理论和可供借鉴的实践经验。我国反垄断法的颁布,使得我国对这种行为的规制有了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1.
冯辉 《法律科学》2012,(3):122-131
"油价问题"并非简单的价格管制,牵涉到产业、竞争等诸多体制性因素,其背后折射出产业法与竞争法之间的断裂。以产业法与竞争法的功能组合为核心规制油价,一方面应侧重于竞争法的角度推进《反垄断法》配套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并从公共政策的高度、超越具体执法机关以有效规制垄断性油企的限制竞争行为;另一方面应侧重于产业法角度打破既有垄断结构以实现局部充分竞争,并辅之以金融市场的基础建设及垄断性油企的公司治理,从而构建由石油储备机制、市场化的企业竞争机制和石油期货机制构成的油价形成系统。  相似文献   

12.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中国式现代化在竞争理论与制度实践上的创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制度创新。202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仅在第5条引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并没有明确其与反垄断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之间的逻辑关联,制度定位不明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存在规制对象交叉模糊、行为违法性认定的依据与适用规则不清以及执法依据与责任惩戒规则不完善等问题。为此,应当在反垄断法中明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属于公平竞争制度的法律定位;对抽象行政行为垄断中的规制对象进行法定划分,合理解释“规定”范围,有效协调两类行政垄断规制方式;确定公平竞争审查中行为违法性认定的法定标准,明确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时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调查权;通过反垄断执法与行政内部追责的法律衔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执法与责任追究机制。  相似文献   

13.
陈辉 《法制与社会》2010,(25):111-112
行政垄断是因国家行政权力的滥用,而造成限制竞争、排斥竞争的一种垄断现象。行政垄断因其发生的原因,其危害甚于其他垄断行为。故此,行政垄断受到各国反垄断法的禁止。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更是专章规制行政垄断。虽然《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作出了规制,但是呈现手段单一,内容模糊等不足。欧美和日本的反垄断法有较为成熟多样的规制方法。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对行政垄断的学理研究并结合欧美、日本等国的反垄断法的规定,简单要地阐述关于规制我国行政垄断的方法。  相似文献   

14.
行业协会虽然不直接参与市场竞争,但为了维护成员利益,他们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实施了诸多限制竞争的行为。在我国,行业协会组建上的特殊性,行业协会的反竞争行为具有经济垄断与行政垄断的双重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对此作出规定,但不足以规制行业协会的反竞争行为。  相似文献   

15.
李春华 《法治研究》2010,42(6):63-67
行业协会垄断行为已经成为许多国家的重点规制对象,我国的《反垄断法》将行业协会纳入规制范围,为制止行业协会的垄断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本文在讨论《反垄断法》对行业协会规制的效果及不完善方面,结合国外对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规制的相关做法,提出一些改进和完善的措施。  相似文献   

16.
竞争规制可以被视为产业规制的应有之义,但我国目前的反垄断执法高度依赖于产业规制机构,难以超越垄断格局下的既得部门利益,以致成为实施反垄断法的羁绊。因此,我国反垄断执法的最大阻力不是源自市场主体,而是与垄断有紧密利益纠葛的产业规制机构。反垄断法要想获得真正的尊重与执行,就必须对执法权进行集权化与分权化改革,建立超越产业规制格局的反垄断执法架构。  相似文献   

17.
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需要良好的竞争环境,为创造和维持良好的竞争环境,世界各国纷纷推出反垄断法以规范市场结构和市场主体行为。本文从反垄断法的发展历程回顾中,探寻部分国家反垄断法条文中所体现的结构规制主义,并结合由结构规制主义向行为规制主义的嬗变和复兴,分析在世界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尤其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结构主义立法对于国家经济结构的维护,对于垄断结构的规制仍有其重要作用。应以结构规制主义作为行为规制主义的必要补充,对实施、完善我国现行《反垄断法》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8.
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对立法中应予反对的对象,亦为对垄断行为年份具体届定,垄断是一种广义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除垄断行为外,广义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还包括以不正当人事竞争行为和限制竞争行为,而仪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仅指以不正不雁事竞争的行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范畴理解不一,导臻立法上,一些国家制定统一的不正当竞争法规范所有不正当竞争行为,另一些国家则将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垄断行为分别立法,我国于1991年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留待日后条件成熟时制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一方面要求维持政党的市场竞争秩序,另一方面要解决竞争不足的问题,制定《反垄断法》已是形势使然,确定《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要立足于保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利益,从而维持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小企业生成和发展的权利。  相似文献   

19.
包卫霞 《法制与社会》2012,(34):285-286
世界各国反垄断法对自然垄断行业的适用是循序渐进的,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水平的变化,根本上决定了反垄断法对自然垄断行业是否适用以及适用的范围。当前我国的自然垄断行业大体上已经处于垄断与竞争并存的阶段,区别于传统的自然垄断,因此一般适用于反垄断法。此时,在自然垄断行业,如何协调好反垄断法规制与行业监管之间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20.
传统竞争法具有严格的地域性,不可适用于域外的限制竞争行为.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日益频繁,跨国贸易的不断发展,很多限制竞争行为具有了远程效果,竞争法的属地性特征日趋淡化,域外效力逐渐得到认可.竞争法的域外适用不同于传统国际私法中的域外适用,其从产生伊始便饱受争议,但实践中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的竞争立法中却都包含有域外适用效力的条款.发展中国家的竞争立法起步较晚,在不断深入的国际经济交往过程中饱受跨国限制竞争行为之害,也逐渐认识到竞争法的重要性以及竞争法域外适用的必要性.印度在竞争法的制定和实施方面走在发展中国家的前列,印度竞争法的域外适用问题在不断的执法探索、司法解释和立法更迭中经历着从不确定到明确否定再到有所发展的过程.这样的发展过程也给广大发展中国家带来诸多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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