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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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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行政强制执行权配置的缺陷及剖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强制执行权的配置问题是行政强制执行中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同时在行政法领域,也是备受关注的问题之一。本文试图通过分析我国现有行政强制执行权配置存在缺点和不足,以对今后进行行政强制执行权配置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陈宏光 《人民检察》2022,(12):55-56
<正>对于强制拆除违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的行政处罚决定应由谁来执行,涉及行政强制执行权的配置问题。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享有强制执行权的主体有两类:一类是行政机关,一类是法院。其中,行政强制执行权的享有主体主要是法院,只有法律明确规定享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才能自行强制拆除,其他行政机关应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在实践中,一般不具有强制执行权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普遍面临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难以及行政非诉强制执行率低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法律归属问题一直都是学者们争论不休的话题,伴随着《行政强制法》的出台,该问题又再次成为了行政学界争论的焦点.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看出,我国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分配机制基本上沿用了原来的模式,即以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为例外.该配置方式固然有它合理的一面,本文将从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性质、行政与司法角色定位、合理利用司法资源和提高行政效率等多重视角来探讨与分析该分配模式存在的争议与不足,并进而提出自己的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4.
行政强制执行作为国家运用其权力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政相对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同样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一国行政管理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之一。由于行政强制执行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基本权利,因而各国纷纷对其实行立法规制,逐渐形成了以德奥为代表的行政机关自力强制和以美法为代表的司法机关强制执行两种不同的模式。1953年5月1日起生效的《德国行政强制执行法》奠定了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模式的基础。一、德国《行政强制执行法》的主要内容德国《行政强制执行法》由四…  相似文献   

5.
在行政强制执行中,综观世界各国,可分成三种模式:一是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二是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三是折衷模式。第三种模式并不一概否认司法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权,而仅将此权赋予行政机关,也不完全把行政强制执行权赋予司法机关而排斥行政机关,而是采取当行政相对人不履行义务时,行政机关既可以自力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法院执行,但行政机关  相似文献   

6.
行政强制执行主体的定位问题是我们研究及完善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核心问题之一。解决该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界定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属性。目前,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实行"双轨制"。但该模式自身的局限性已不能适应行政法治实践的需要,因此,重新定位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具有重大的理论及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7.
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主体针对相对方的重要武器。也是行政法学的重要内容。我国酝酿统一的《行政强制执行法》已经多年。其中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归属是一个重点。以行政机关执行为主还是以法院执行为主一直是争论不休的问题。结合我国的执行实践以及国外经验,抛弃了采用单一划分标准划分行政强制执行的方法,笔者提出了以相对方权益影响之大小为主要标准兼顾其他合理划分标准的综合标准。  相似文献   

8.
针对公安消防机构缺乏行政强制执行权导致执法难、效率低的现实问题,新《消防法》赋予了公安消防机构强制执行权,有效提高了消防行政执法效率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威慑力,但就执法队伍本身,强制执行程序、原则和手段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本文结合实际,对新《消防法》赋予公安消防机构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利弊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建立专门强制执行队伍,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贯彻基本原则,减少直接强制执行、创新间接强制执行手段等完善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9.
行政强制执行模式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为例外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但是,从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实践来看,现行体制还存在大量问题,这些问题亟待统一立法解决。本文试图通过对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归属、以及影响行政强制执行模式的因素等问题的分析,提出改进我国行政强制执行模式的建议:保留司法执行的灵魂———法院审查,执行职能回归行政机关。  相似文献   

10.
行政强制执行手段的强制性使其天生具有侵害性特征,如何既保证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有效行使,使其维护公共秩序与服务公共利益的作用得到完美发挥,又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和受法律保护的利益不会遭受它的肆意侵害,这一直是困扰行政法学者的难题。笔者联系我国的实际提出行政强制执行权应该主要配置给行政机关的配置方式,以及进行我国行政强制执行权配置应遵循的原则和标准。  相似文献   

11.
论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模式选择及其运作   总被引:13,自引:1,他引:12  
石佑启 《河北法学》2001,19(2):53-56
分析了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现有模式的缺陷 ,并提出应将行政强制执行权全部赋予行政机关 ,在行政系统内成立综合性强制执行机关 ,选择以综合性强制执行机关的执行为主、专门行政机关的执行为辅的强制执行模式。再设定科学合理的执行程序 ,规范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使 ,保障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正常有序运作。  相似文献   

12.
杨盼盼 《法制与社会》2010,(28):166-168
我国现行行政强制执行权分配模式为“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自力执行为例外”,即大部分的行政强制执行案件交由人民法院来实施,这在法律实践中造成了很多问题,如行政强制执行难、执行效率低下等等。由此非常有必要对现行行政强制执行权分配模式进行改革,而从世界的发展趋势来说,不用说以行政机关自力行使行政强制执行为传统的德国和日本,即使在英美等少数实行司法执行模式的国家,法院也并不具体负责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实施,而是专司裁判,具体实施依然交由行政机关去完成。在最新颁布的“行政强制法”草案(第三次审议稿)部分条款中也体现着同样的趋势。本文认为未来我国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将会朝以下趋势发展:大体延续行政强制执行的基本制度;具体实施权逐步交由行政机关实施。  相似文献   

13.
赵晓华 《河北法学》2005,23(4):68-70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了以法院执行为主,以行政机关执行为辅的行政强制执行制度。但由于已有法律对此划分得过于原则和宽泛,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带来了一些问题。回顾研究了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理论和实践,考察分析了国外行政强制执行的状况,在此基础上提出行政强制执行权配置的"公正、效率、协调"的原则,并具体提出了在法院和行政机关之间分配强制执行权的主张和建议。  相似文献   

14.
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程序涉及诸多理论问题。其中 ,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的主体资格 ,告诫程序及其意义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及其实施 ,声明异议等 ,都关系到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程序设计的价值取向问题。行政效率和相对人权益保护的协调 ,是设计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程序的永恒追求。  相似文献   

15.
朱伟 《行政与法》2001,(2):43-44
我国行政法学的理论研究与行政法的立法实践起步较晚,行政法学界对强制执行力度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特别是强制执行权的归属问题众说纷纭.因至今立法机关尚未制定颁布统一的<行政强制执行法>,实践中的执行行为缺乏统一规范的程序,与依法治国方略、依法行政,建立高效、勤政、廉洁的政府的目标极不相适应,所以有必要深入地探讨一下行政强制执行权之归属及其他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16.
行政强制执行权的配置,即如何划分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间的行政强制执行权限,是行政强制执行立法的重点和难点。笔者认为,在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时期,对此不能照搬外国模式,既不能扩大行政机关现有的行政强制执行权,也不能削弱或取消人民法院的行政强制执行权,而宜定位于现行法律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特别授权的则由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格局。一、我国现行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是在总结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形成的,有其自身的特点。“法律是特定民族的历史、文化、社会的价值和一般意识…  相似文献   

17.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权的配置,不仅关系执行效率问题,而且对当事人权利保障具有重要意义。行政机关自力执行模式、由其他行政机关实施执行模式、由法院实施执行模式等三种理论模式各具优劣,并常常以混合的面目出现。从世界范围看,不论哪种混合形态,司法机关的主要角色都常常限于做出裁判,同时对行政强制执行提供必要的协助和监督,体现了司法的谦抑性。本文在分析我国现行混合模式问题的基础上,就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权配置改革,提出分三个阶段发展的建议。第一阶段的改革,是以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职权配备现状为基础,对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权予以适当调整,但其主要缺点是难以避免不同机关之间的推诿与扯皮;第二阶段的改革,重点在于通过集约化执行,提高执行的效率,其主要缺点在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第三阶段的改革,是设立专门的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机构,提高执行效率,加强执行监督。  相似文献   

18.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这一规定表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有行政决定权而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只有依法可以自行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才具备统一行使行政决定权和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资格。这种行政强制执行体制在社会主义法制日臻健全与完善,行政权的运作极需及时、迅速、高效的今天,显得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有必要进行改革。一、行政强制执行体制…  相似文献   

19.
论行政强制执行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杨海坤  刘军 《法学论坛》2000,15(3):13-22
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权实现的重要保障.目前,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存在着执行主体是一元还是多元、执行外延是广义还是狭义的争论;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的特点则基本达成共识,即具有行政性、强制性和执行性三大特征;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按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划分.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归属有三种模式选择,即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和二者的折衷.我国虽然采取折衷模式,但尚存在一些弊端,因此,有必要依法加以明确,将行政强制执行权归还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的设定一般应经过作出决定、送达决定和实施决定三个阶段.  相似文献   

20.
执行主管,是指不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强制执行职权和履行强制执行职责的范围和权限。符合强制执行规律的主管制度有助于促进强制执行价值的实现。我国目前对执行主管的研究尚不深入,强制执行权并轨运行下的不同机构间执行冲突屡有发生。笔者认为,现行民事强制执行由法院主管的制度是我国基本国情的选择,应当坚持并完善。从长远看,行政强制执行应当由行政机关主管,但要明确法院在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中的司法审查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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