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两个热馒头     
我们派出所辖区内煤矿众多,经常有一些"靠矿吃矿"的"游击队",他们翻墙挖洞,找时间差,甚至化妆成工人潜入来实施盗窃。这些人里有青壮年,也有老人和妇女,有的人被多次打击或教育过,仍心存侥幸,不思悔改。有天我在家正准备吃晚饭,所长电话追过来,说抓住了一拨盗窃废铁的,值班警力不够,赶紧回所。进了派出所,只见院  相似文献   

2.
经常回忆起自己到公诉部门承办的第一起刑事案件。2000年2月,院里搞机构改革,我从法纪科调整到起诉科工作。经过一个月的熟悉情况之后,科长分给我一起盗窃案。案情很简单:1999年11月24日凌晨,我市市委办公室被盗,被盗物品有手机等,共计价值5000余元。犯罪嫌疑人时勇,安徽省巢湖市人;王志防,安徽省定远县人。按照办案程序,我们提讯了时勇、王志防。我们发现王志防有非常严重的口吃毛病,他称当时正在浙江义乌某服装厂打工,从未到过巢湖,更未参与盗窃。时勇则承认他与王志防共同盗窃。我仔细阅卷,发现王志防在侦查阶段时供时翻,认定王志防参与…  相似文献   

3.
连载(十三)第四部我是谁○长篇侦探推理小说)为了能把唐的视线引到王身上,我把李林当成一条伏线。李林是一条自然的伏线,他的许多生活习惯比如他对胡同的那份热爱,他每天晚上要在胡同里转游等都是我所熟知和了解的。对我来说更重要的他还是呼吸内科的专才,我知道唐很可能会在具有专业技能的人的范围里去追查犯罪嫌疑人,当然案子不是李林做的,李林自会很坦然。李林只是我让唐陷在失败里的第一条线。可是啊,如果唐真的把王当成一条明线追索,那最终不也就追到了我的身上吗?这是我在准备把王当作一枚棋子抛出去时突然想到的。我对着王这枚棋子一…  相似文献   

4.
《法治与社会》2004,(7):40-40
2004年4月,我的一位表弟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逮捕,后查清他年龄不足14周岁且盗窃数额不大,不构成犯罪被释放。请问:我们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国家赔偿吗?  相似文献   

5.
何家弘 《中国法律》2010,(4):23-27,73-81
官员腐败是一种特别令民众痛恨的社会现象。其本质与盗窃、抢劫等犯罪并无差异,而且是借助官员手中权力实施的,因此对社会危害更大。一个人偷偷地把他人的钱财拿走了,据为已有,那是盗窃;一个官员利用职权把大家的钱财拿走了,据为己有,那就是贪污。一个人以暴力相威胁,让他人把钱财交给自己,那是抢劫;一个官员以职权隐含的暴力相威胁,  相似文献   

6.
在监狱里,我想妻子和儿子的愿望太强烈了,为了争取时间,我内心就开始滋生邪恶的念头,我盘算着继续杀人,反正杀一个是死刑,再多杀几个也是死刑,何况只有继续杀人,让司法机关再立案、侦查、审讯、起诉、审判……这样才能拖延一段时间。 但是,一想到许干部,我就为自己生出那样的念头感到惭愧。虽然,我是死囚,我已不把自己当人,可许干部把我当人啊!如果我在他负责监管的监室里搞出命案,那他会受到牵连的呀!那样,我简直就不是人!所以,经过再三的思想斗争,我放弃了。  相似文献   

7.
遭殃的机关     
现在知道"遭殃的机关"的人已经越来越少,看来已经到了我向人们谈谈是什么事使我们机关遭殃的时候了。 本来我们的机关和别的机关没有什么不一样,充其量只是我们的勃朗特·尤若夫局长比别人更威严一点就是了。一进机关大门,迎面就是他一人高的站立塑像,这是局长60寿辰之际全局600个业余雕塑家应征作品中被评选委员会挑中的那个。塑像的一只手威风凛凛地指着进来的人,另一只手指着挂在墙上的横幅。横幅上写道:"你今天打算做什么来让我对你感到满意?"局长在厕所里也打发人挂上他的肖像,下面写的话是:"别在这里偷懒,你不想想,连我也把烟戒了?"  相似文献   

8.
郑义 《法律与生活》2012,(23):32-33
一名窃贼为在公交车上盗窃了一部iPhone4S手机而沾沾自喜.岂料,该款手机的"自动拍照"功能已神不知鬼不觉地拍下了他的一组"大头照",并发送到了被窃者的邮箱里.手机的主人立即把此照提供给警方,同时通过微博发到网上"寻人". 警方按"照"索骥,将窃贼一举抓获.  相似文献   

9.
1991年5月我弟与太笛公司签了聘用合同。他刚把工作开展起来,公司突然单方解聘。他想不通要报复公司。他骗过值班师傅,转移了公司的东西,想以此来引起社会的关注,过后再悄悄把东西送回去。他只是想报复而不是想盗窃。案发后,法院判他犯了盗窃罪。我想不通,请律师给予指教。  相似文献   

10.
盗窃案件在刑事犯罪中始终高居榜首,随着形势的发展,近几年来,盗窃犯罪在各个方面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从参与盗窃的人数来看,具有明显的群体化倾向,即多人(三人以上)结伙盗窃,在盗窃案件中,占有一定的比例.我们对上海市杨浦、虹口、徐汇三个区人民法院及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1990年判决的盗窃案件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三个区多人结伙的案件(以下统称一般案件)分别占全部盗窃案件和盗窃总人数的11.15%和26.25%,中级法院的案件(以下简称大案)比例  相似文献   

1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当前办理盗窃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中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依法判处死刑。”以此为根据,各地司法机关对个人盗窃三万元以上财物的犯罪分子都判了死刑。并且有的地区还一概立即执行了死刑。我们认为,不宜把盗窃三万元以上财物的犯罪分子都判死刑,更不能都立即执行死刑。  相似文献   

12.
农村系列性盗窃案件有一定的规律,一人或一伙人在实施多起盗窃犯罪时,在选择作案时间、侵害对象、作案工具、作案手法和过程、猎取目标等等,都有其同一性,并保持相对稳定,在不受外界冲击和影响时,一般不会改变。其基本规律是:□作案时间不变。在我们侦破的20串系列盗窃案件中,选择夜间作案的13串,占65%;白天作案的7串,占35%。一人或一伙人一旦选择某一时间作案并频频得手,他们就认为是作案的最佳时间,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建昌大盗苏桂纯,从1990年11月至1991年11月的一年时间里,在建昌县的12个乡镇盗窃农户作案102起,盗窃现金和有价证券4.3万元。他从第一起案件得手到最后一起案件被查获,每次作案都选择集日上午9时,趁人们赶集之机作案,作案时间始终没变。□侵害对象一致。在20串系列盗窃案件中,以住户为侵害对象的犯罪分子,一般不盗窃企、事业单位;选择侵害对象是医院的,一般不盗窃供销社。系列性盗窃案件的侵害对象一般都保持一致性。  相似文献   

13.
2006年年初,我从刑庭调入外宣室,专门负责法院的对外宣传工作。8月中旬,在刑庭送来的宣传稿中,我看到了张伟(化名)的名字。难道真的是他?去年在刑庭工作时,曾听陈广慧法官提及过他,因盗窃铁路线上的变压器而被判10个月有期徒刑。这次,他又因同样的盗窃行为被判有期徒刑1年。为什么他会再次坐在被告席上?好奇心让我迫切想了解这个未成年的孩子,因为庭审已经结束,我只能从两位主审法官那里找答案。3岁开始抽烟的少年我最先见到的是陈广慧法官,张伟第一次因盗窃被起诉到法院时,她担任法官。提到张伟再因盗窃变压器被判刑时,她先是一愣,然后摇着…  相似文献   

14.
按照时髦说法,36岁的河南农民范中强实在是“太有才了”,他伙同亲友等八人,采用笔记本电脑盗窃高级轿车并销赃。在短短半年时间里,先后分别在北京、河北等地,盗窃奥迪、帕萨特等轿车23辆。2007年4月11日,涉案盗销车辆的范中强等8名被告人一起站在了市二中院的法庭上接受审判。  相似文献   

15.
黄先生在超市里偷了两双袜子,超 市工作人员的处罚超出了他的想像,他 请求去派出所解决,但最后还是被罚掉 了300元钱,手机的信息也被抄录。无 奈,他以小偷的身份自行前往派出所报 案,要求得到一个小偷应有的处罚。 我觉得这件事情要从两个方面分 析。首先,为什么人们对于小偷的侵权能 得到公众的最大宽容?盗窃作为一种侵  相似文献   

16.
大地接待室     
1993年初,我向公安机关举报姐夫丁进才唆使外地民工,盗窃自行车运回家销赃的情况,同时劝妻子不要帮他销赃,没想到我的行为没有得到执法机关的保护,妻子提出离婚,我遭到威胁和毒打。上告至今,问题也没得到解决。请问:怎样才能把罪犯绳之以法? 江苏常熟市 丁培华  相似文献   

17.
铁证破悬案     
范钦连从被逮捕的那一天起就开始翻供。他自认为“至死不开口,神仙难下手”的说法在他身上也能应验。于是,直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他回答的还是那句话:“我没有到范某家行窃。”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海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科的陆连平检察员竟然把4年之前发生的这一起盗窃大案的事实审查得如此清楚,证据固定得如此牢固,以至于为他辩护的律师也当庭改变了辩护方案。范钦连知道自己错了,不得不在陆检察员列举的铁证面前低下了头。他,必须在高墙内度过15年的漫长岁月。令人费解的翻供本案被告人范钦连,原是县造纸厂~名机修工人,…  相似文献   

18.
张黎 《中国司法》2001,(6):25-26
一 他叫柯波,今年32岁,自从1992年夏被劳教之前,已有7年吸毒的历史。如今的他看上去很清秀,脸色红润,精神很好,很难看出来他曾是1个被毒品折磨得死去活来的人。“是毒品害了我,但在政府和干警的教育感化下,挽救了我,是戒毒所把我从死亡的边缘下抢救了出来!”他的眼神里透露出无比的真诚。 他原本有个让人羡慕的和睦家庭。在改革开放的80年代初,大哥去泰国做生意,二哥成家后开了一个店铺,父母亲退休后在家也开了一间小店,由于经营有方,生意十分红火。由于家中没有女孩,母亲就把他当作女孩儿养,处处偏袒他、呵护…  相似文献   

19.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共同盗窃后已分赃(包括赃款、赃物)的,一般部以各共同盗窃人(注:本文所涉及的共同盗窃人,不包括盗窃犯罪集团)所得的数额为依据来选择适用刑法条文。然而,有时共同盗窃人由于各种客观原因或主观因素,没有把窃获物销赃或分割。对此,应当如何认定各共同盗窃人的盗窃数额,看法不一,值得司法部门和刑法理论界研究。其中第一种意见认为,由于共同盗窃人对共同窃获物没有销赃、分割,且在盗窃得逞后,共同使用、支配着所有窃获物,这样,共同盗窃人就应共同分担该盗窃总额的刑事责任。如果共同盗窃人都是主犯的,有几个共同盗窃人就应将共同盗窃总额  相似文献   

20.
1993年9月30日,对于安徽省定远县公安局来说,是个扬眉吐气的日子——干警们破获了1993年元月21日发生在县境内的特大抢劫杀人案件,挖出了"1·21","0·9"系列抢劫、杀人、盗窃保险柜,盗窃枪支案件的犯罪团伙成员13人。以汪长春、吴起为首的犯罪团伙共作案85起,其中杀人1起,抢劫15起,盗窃枪支弹药11起,撬盗保险柜26起,盗窃汽车9起,其他盗窃案件23起,杀死3人,杀伤12人,盗窃"七七"式手枪、运动汽步枪、防爆枪各一支,各类子弹3000余发及大量警用器材和装备,抢劫、盗窃总价值数百万元。该团伙犯罪气焰嚣张,罪行累累,犯罪矛头直指我政法公安机关。面对如此疯狂,残忍的犯罪团伙,干警在侦破案件,迫捕案犯的224个日日夜夜里,凭着必胜的信念和坚韧不拔的意志,奏响了一曲惊天地、泣鬼神的正义之歌。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