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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司法腐败的主要环节及特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分析近年发生在司法领域的腐败案件不难发现,司法腐败产生的主要环节及表现主要有:一是在管辖、受理、立案等进入诉讼程序环节上的腐败。有的司法机关置明确的法律规定于不顾,越位管辖、越权办案,争夺“油水案”,非法插手经济纠纷,参与讨还债务,扣押人质等。有的公安机关先破后立,不破不立,犯罪嫌疑人有关系走门路的,即使符合立案标准,也以治安处罚结案。有的检察机关收了经济犯罪嫌疑人的钱,不立案、不深究或收取保证金便不了了之。有的法院收当事人的钱就乱受理、乱立案。二是侦查、调查环节上的腐败。有的侦查人员乱抓人、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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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一大批贪官被剥去伪装纷纷落入法网。纵观这些案件的查处过程,人们不难发现贪官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因“意外事件”而落马的:有被小偷“偷”出来的,有拔萝卜“带”出来的,有误打误撞、自投罗网的。分析、透视这些贪官落马的轨迹对推动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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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日益透明,近年来,媒体披露了多名违纪违法官员“两规”前最后的露面场所,有住宅、单位、饭店、机场等。其中,涉案官员在会场被带离的情况相对较多。舆论普遍猜测,众目睽睽下带走贪官,为的是起到震慑效果。但一名长期分管案件查办的某地纪委副书记否认了这种说法:“方便办案才是首要考量,腐败官员警埸性最低的时候,往往就在会场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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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2005年大大小小的贪官们所说的话及写下的忏悔词,其中不乏“经典名言”,值得玩味。这些“名言”有的是贪官们在法庭上接受审判时的脱口而出, 有的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的有感而发, 有的是在忏悔书中的真情流露。别看这些贪官的话有的令人捧腹,有的让人作呕,还有的使人啼笑皆非,但是,“言为心声”,听其言,可以观其行,这些话都折射出贪官们的心态和灵魂,可以帮助我们更清楚地认识他们的丑恶嘴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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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律服务时报》9月11日报道,武汉市政府日前召开全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典型案件通报会,通报了10起“不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件。因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一幢优秀历史建筑物被违法拆除,武汉市文化局的一位副局长被通报批评,两名工作人员受到行政记过、党内警告处分。另外,还有83名党员干部被处分,其中38人受到党纪处分,70人受到政纪处理,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据报道,安徽省怀宁县、河北省滦县等地也都出台了相关规定,向一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干部开了刀。百姓状告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的事时有耳闻,但政府主动拿“行政不作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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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一些地方公务接待中存在着种种不正之风,成为群众关注的一个热点。公务接待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归结起来主要表现为“四乱四难”。一是接待标准乱,规范难。各地各单位针对公务接待都曾制定过不少制度,但执行起来往往是有头无尾,很难坚持。有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搞“变通”,搞“下不为例”;有的陪客人吃饱喝足后,还要安排桑拿按摩;有些单位接待来客时变相安排公费旅游,并违规赠送各种高档礼品。二是接待范围乱,把关难。有的单位来客一两人,陪客十几人;有的单位接人待客搞重复宴请,今天这个领导出面宴请一次,明天换个领导出面再宴请一次;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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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家庭内部盗窃案件,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家庭共有财产或其他成员财产的案件。在司法实践中,盗窃行为发生在夫妻、父母与子女、兄弟姊妹之间的案件,在认识和处理上均不统一,有的作刑事案件追究责任,有的作民事纠纷处理,有的不了了之。所以,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一、家庭内部盗窃案件的范围和性质关于亲属间的盗窃问题,从我国的唐律直到国民党刑法上,都可以查到专门处理这类案件的条款。现在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刑法典中,也有处理家内盗窃案件的规定。但是,各国的规定中所涉及的范围不同,有的规定是指“亲属之间”、“直系血亲之间”、“配偶之间”;有的规定是指“同财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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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高寺名刹的香火越烧越旺。在人们眼里,烧香拜佛、占卜问卦并非见不得人的事。然而在这旺盛的香火中,却隐藏着不少腐败现象。贪官迷信是近年来始终存在的一种现象,迷信的方式也多种多样,有的信“风水”,有的信数字、日子的吉凶,有的热衷于烧香拜佛、占卜算命……毕竟封建迷信在中国有数千年的历史,其影响根深蒂固。问题是贪官们原本是信仰马列主义的,是唯物主义无神论者,应当是破除迷信的先锋。贪官们缘何走上迷信的道路,甚至被迷信牵着鼻子走呢?有关法学、心理学专家剖析说:贪官的迷信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为真信神,另种一为假信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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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一些职务高、数额大、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件处理偏轻,其原因往往与“贪官”具有立功等从宽情节有关。“贪官”有了退赃、自首、立功这些足够多的从宽情节,无论是贪污几百万还是几千万,都能免予一死,甚至三年五载就能获得自由。立功成了“贪官”的一张“免死牌”。,这一现象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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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没有国际间《引渡条约》的压迫,中国也应废除对贪官的“斩立决”。越是大贪官,他的职务犯罪所参予的上下级或同僚会越多。杀他恰恰是同案犯们所迫切需要的“灭口”之举,会使扩大战果的突破口就此堵上,会因为“死无对证”而使案件嘎然而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