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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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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现代性蕴涵了个人主义、多元主义、合理化和市场化这四个相辅相成的要素,而权利观念与其中的每一个要素都紧密相关。因此,在一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中,权利观念与权利主张的兴起,具有一种无法遏制的历史必然性。职是之故,将权利视为现代法哲学之基石范畴的"权利本位论",在近三十年内成为中国法学界的一种主流理论。"权利本位论"将法律理论从中国传统法律的"义务本位观"和1949年之后的"阶级斗争论"中解放出来,并在制度层面谋求一种以法律权利为轴心的"社会一政治"治理模式——法治。伴随  相似文献   

2.
权利本位说再评议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权利本位说的复兴促进了法学的革新和进步 ,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有助于克服在我国长期存在的某些权力本位主义的极端倾向。尽管权利本位说在“矫枉必须过正”的意义上有其多方面的价值 ,但它却不是一种科学合理的理论。权利本位说内容方面的缺陷主要是 :基本上停留在一个法学口号的水平上 ,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很难把握它 ,它也不大可能对法的制定和实施产生多少实际影响 ;因忽视权力而误解权力 ,进而在理论上错误地处置权力 ;从其所隐含的社会内容看 ,它走到了与权力本位相对立的另一个极端 ;脱离法律生活实际 ,违背建立正常法律秩序的要求。在权利本位论者设定的权利义务分析的大框架内 ,权利本位说中的“本位”在逻辑上不可能是一国法律体系的本位 ,在该框架内权利本位说几乎没有什么真实的意义 ,甚至它以义务本位作为其对立面 ,也是错误确定目标的结果。社会主义法到底应以什么为本位 (中心、重心等 )的问题 ,仍有继续探讨的必要 ,其关键是找到一种有助于实现权利 -权力平衡的一般理论。  相似文献   

3.
权利冲突:一个不成为问题的问题   总被引:27,自引:0,他引:27  
郝铁川 《法学》2004,(9):3-6
近年来 ,被法学界聚焦的权利冲突实际上是一个伪问题 ,是人们把权利本位绝对化导致的。任何权利都有特定边界 ,权利边界通过立法技术、司法解释、法律原则、公序良俗等是可以划定的。守望权利边界 ,就不会发生权利冲突 ;各种权利相辅相成 ,互不隶属 ,试图通过划分权利位阶来化解权利冲突 ,是徒劳无益之举。我们应该从权利本位转向权利边界的研究。  相似文献   

4.
知识产权权利冲突解决方式之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知识产权权利冲突是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的现象,为解决这一问题,学术界和实务界通常主张“撤销在后权利”。然而,撤销在后权利这种方式存在着种种缺陷。从法经济学和民法善意取得原则出发,解决知识产权权利冲突应区分“善意”与“恶意”。对于“善意”之情形,可实行强制许可以达到效益最大化;对于“恶意”之情形,则应撤销在后权利以保护正当权利。  相似文献   

5.
杨明 《科技与法律》2007,58(3):34-41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经济活动和人类社会生活的影响日益加深,私法社会化成为一种新兴的法学思潮与立法实践。但如果我们从“权利本位”之私法价值取向出发,对私法社会化的思潮进行解析,不难发现其内涵不过是传统私法的个人本位或者说权利本位应受到限制,私法以权利为本位的价值取向并未改变。即使是在高新技术条件下,私法的发展也不过是更强调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调和,权利始终是私法关注的根本。  相似文献   

6.
陶媛媛 《法制与社会》2010,(14):292-292
法律本位是对法律调整系统价值指向的一种比较通俗易懂和约定俗成的概括,是指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价值目标中的侧重点,表明一个法律体系的终极关怀是什么或应该是什么的问题。现代法学应该是以权利为本位的人学,突出法中的权利本性和人文主义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结合我国权利本位价值体系的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如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权利本位价值体系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7.
论法以义务为重心——兼评“权利本位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一、对“权利本位说”的质疑在“法本位”问题的讨论中,笔者曾就“法就是权利”这种“泛权利本位说”提出过质疑。现在,又有其它几种“权利本位说”。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是一种“限权利本位说”(姑且这样称呼它,以便与“泛权利本位说”相区别)。“限权利本位说”认为,以权利为本位的法的主要特征是:“在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上,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段,  相似文献   

8.
梁剑兵 《时代法学》2008,6(1):23-28
将“人的权利”作为学界公认的法律价值基准,其本身存在着法的目的与其二元论哲学基础的背反。在权利本位学说主导下,传统法的价值基准决定了法律的伦理基础是利己主义的,而以人类自私为正当性的法律价值基准实际上是人类沙文主义的一种表现。21世纪构建人与生态环境之间和谐秩序的要求必然导致法律价值基准从“人权本位”向“生命本位”的转移与重构。在新的法律价值基准中,人的权利不再是对其他生命权利的排斥,而是对其他生命权利的包容和支持,人将构成其他生命在法律权利方面的代言人。  相似文献   

9.
权利的思维是以理性逻辑为指引的思维,它强调理性化的权利是法律的基石,权利的理性化要求法律不但要关注入,而且要因应人的全面自由与发展的理性需求。其思维的基本逻辑属性是,权利的思维是理性的,它是理性思维逻辑的产物;权利的思维是合法的,是以法律为基本标准的思维;权利的思维是实践的,体现了法治实践理性的基本要求;权利的思维是属人的,是体现以人为本的价值观的法律思维模式;权利的思维是发展的,是体现人与社会发展的的价值导引。  相似文献   

10.
由于罪犯特定的法律身份和人身状态,与普通公民权利相比,罪犯权利具有有限性、不完整性、特定性和不稳定性的特点,因此,作为弱势群体,罪犯权利亟须国家的公力救济。而单纯国家本位的监狱行刑中,遵循的是阶级斗争范式,不但对罪犯权利不够明确,而且在观念上习惯于“赐予”罪犯权利,根本无法全面保障罪犯及其利害关系人的权利。随着权利本位理论的确立,基于权利本位引领下的规范体系研究势如破竹,基于罪犯权利的不同来架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有助于监狱行刑和罪犯改造以及社会和谐的罪犯权利公力救济机制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1.
直面经济全球化,马蒂基于欧洲的视角,一方面反对美国式的独白式普遍主义的霸权性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也反对四分五裂的消解普遍主义人权的努力,而给出了一种欧洲式的共同体下的世界法.这种世界法预设了一种普遍人权,这种普遍人权既有其自身难以克服的预设与论述之间的内在紧张,更为重要的是其预设本身就缺乏一种正当的对人之为人的生活样态的关注的理据.因之,在全球化下,对普遍人权的基础与正当性需要作出一种新的检讨.  相似文献   

12.
西方人权话语拓展的主要方式是软渗透和硬介入。软渗透表现为通过西方人权"区域理念--区域规则--国际规则--国内规则"的规范扩散,推动非西方国家接受由西方主导建构起来的国际人权规范体系,形成对西方人权话语的法律确信,最终实现"西方人权国际化"和"国际人权国内化"。硬介入表现为通过政治、军事、经济、外交等方式强行推动非西方国家接受西方人权话语并将之纳入国内法律秩序,加速了西方人权国际化。西方人权话语拓展引起"它变"和"自变"效果。一方面,面对软渗透和硬介入,非西方国家或者被动接受,或者借助条约批准、保留等国际法手段予以选择性认同或变通,甚至提出竞争性替代话语加以对冲。另一方面,西方人权话语也在内外因素下不断自我调适,逐步提升可接受性。中国对外拓展人权话语,应充分利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带来的战略机遇期,借助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途径,加速国际人权话语格局的变革;尽快形成以发展主义权利观为核心的人权话语体系,并通过对话来增进中国人权话语的价值共识;坚持发挥规范性力量的作用,学会利用国际法律机制,着力提升在国际人权体系内将中国理念和话语转化为国际规则以及保障国际规则被遵守的制度能力。  相似文献   

1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体系论纲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的人权事业取得了巨大的进展,人权的理论研究逐渐成熟,梳理、提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体系已为可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体系的基础性要素,包括人权的概念、属性、类别、实现机制和社会条件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既承认人权是人类的共同理想和价值准则,是人之为人不可剥夺的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每个主权国家的义务,需要通过国内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制予以落实,需要加强人权国际合作以促进其实现,也承认人权发展的阶段性和历史文化传统对人权实现方式的影响,反对人权国际合作中的霸权主义倾向。  相似文献   

14.
贺鉴 《河北法学》2005,23(7):133-135
区域性人权公约与全球性国际人权公约都规定了国家指控制度、个人申诉制度以及国家报告制度。与全球性国际人权保护制度相比,区域性人权保护制度更具可行性。由于区域内各国历史传统、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都比较接近,区域内人权标准更统一,所保护的权利主体也更具体,区域性人权保护制度在人权保护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尤其是个人申诉制度,丰富了国际法与国际人权法的主体体系,对人权的国际保护产生了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15.
权利的互惠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权利,作为一种话语,是现代法学甚至道德话语的基石范畴,在当今法学的研究和法律制度的建构中处于绝对核心的地位。本文通过对权利范畴的历史演化之逻辑过程的分析,指出权利范畴有着特定的社会根基和伦理要求,即权利的互惠性。通过对权利的互惠性之社会分析,进一步指出权利保护的对象是利益,但其本质不是利益,而是表征处于社会关系结构中的"利益关系"的一种话语虚构(fiction),是对利益关系中互惠性原则的一种制度化表达,故而权利本质是一种话语。最后,通过对作为话语的权利进行解析,力图表明作为话语的权利范畴和权利制度不能也无法脱离开其历史中凝炼进来的互惠正义的社会内涵。  相似文献   

16.
虽然人权是当今世界一个非常强势的政治和伦理话语,但它一直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质疑。从19世纪的社会主义、自由主义、保守主义的批评到当今社群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诘难,西方社会对人权的批判一直没有停止过。当代西方人权批判从如下四个相互关联的视角展开:一是道德批判;二是法律批判;三是政治批判;四是社会批判。鉴于存在上述批判,需要认真对待谁之人权、何种人权以及人权的道德局限问题,人权的理论与实践仍然是一个开放的命题。  相似文献   

17.
以人权为核心度量发展的四个维度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人权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发展的手段。缺失人权精神的滋养,发展就会丧失方向,失去灵魂。发展是一个扩展人权的全面过程,包括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四个维度,要知悉发展的"质量"如何,就必须以人权为基点进行度量。以政治权、经济权、社会权和文化权四项基本人权来度量发展的四个维度,是一个"四位一体"的复杂的相互关联体系,是一个全新的、相当重要却长期被人忽视的评价标准模型。  相似文献   

18.
基于民法的水权问题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书俊 《法学论坛》2007,22(4):115-119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对于人类赖以生存的水资源实施依法开发利用保护,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愈加体现出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特别是施行新的《水法》、《物权法》,使我国水权地位得以确立和发生变化,充分反映了现代水法的发展趋势.水权作为自然资源中的一项重要的法权,在其法理上与其他法律,特别是民法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在立法和实践中也亟待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以增强和提高水权的民法保护效力.  相似文献   

19.
权利思维的另一面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严格说来,全球范围(中国尤甚)内的对权利的学术理论研究对于权利的现实性或者权利的社会实用性相对较为忽视。两位美国学者史蒂芬·霍姆斯和卡什·R·孙斯坦撰写的《权利的成本》一书则是力图改变上述缺憾的一部力作。书中体现出来的现实主义的权利思维路径对我们关于权利的理论思考和实践构设与操作具有启发和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0.
XI Jinping, General Secretary of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CPC), made an important speech (Speech) on China’s path of advancement of human rights at a group study session of the Political Bureau of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 on February 25, 2022. Adherence to law-based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and improvement of the legal mechanism of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are important requirements for firmly following China’s path of human rights development. To improve the law-based mechanism of guarantee of human rights, the principles of respecting the people’s principal position and removing systematic and institutional barriers should be adhered to. The Constitution should be comprehensively implemented to promote record and review of new laws presented by legislatures, and to safeguard its authority. Innovations of human rights theory should be accelerated, along with faster construction of a human rights academic system, of a human rights academic system, and of a human rights discourse system, for meeting China’s needs in the new era. A sound legal mechanism of guarantee for human rights can better guarantee people’s better life. Furthermore, China should actively participate in global human rights governance and make appropriate contributions.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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