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是法医临床学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我国的法医临床学而言,其内容是该学科的骨架和脊梁。目前,我国法医学领域对此理论研究较滞后,指导思想和鉴定原则没有统一确立,造成鉴定实践中一定程度上的混乱。本文试图从鉴定标准的角度论述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同时兼与伤残程度评定进行比较。1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人体损伤程度存在社会学、医学和法律上不同的理解和界定。社会日常生活中基于一般的常识,人们通常有损伤重、损伤轻之分。医学主要依据生命体征分为轻度(中度)、重度和极重度等,而且各系统有不同的划分标准,为治疗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2.
正司发[1990]70号《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以下简称《重伤》)和司发[1990]6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轻伤》)自发布以来已经二十余年,但两个标准的部分条款尚有不足之处,笔者进行浅析总结,为新标准的修订提供一些信息。1标准内容规定不够全面在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中,所遇到的损伤经 相似文献
3.
4.
5.
6.
7.
目前正在适用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轻伤标准》、《重伤标准》)及《人体轻微伤的鉴定》(以下简称《轻微伤标准》),一般法官对此比较熟悉,法医也严格按照这3个标准进行司法鉴定,但很少有人对这3个标准的法律依据问题进行探讨。笔者通过查阅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对这3个标准的法律问题进行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8.
现行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以下简称《重伤》)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轻伤》)已经使用20多年,这二个标准使用过程中存在条文规定不明确、对条文理解的差异、一些条文规定与临床不相吻合等诸多问题,导致对同一案件的鉴定,出现多个鉴定结论,影响到司法的准确性.因此,有必要对《重伤》和《轻伤》标准进行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9.
10.
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是法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大量案件的侦破、起诉、公正审判提供重要证据.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目前法医损伤程度鉴定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医鉴定的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合理性,阻碍了法医技术的发展.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经验,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对损伤程度鉴定现状的几点认识. 相似文献
11.
12.
现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简称《新标准》)经发布后,于2014年1月1月开始实施。《新标准》条款中,特针对原有鉴定标准中存在的分散、疏漏之处做出了相应的整合与完善,在分级标准上更为详尽,对于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中的原则、方法及内容均做出了较大的调整。本文在针对《新标准》的研究中,主要着重于对有关创口的条款进行深入分析,并将个人些许见解做出阐述,仅供参考,欢迎批评指正。 相似文献
13.
头部损伤在日常检案中较为常见。在现行鉴定标准中,有关头部损伤的条文较多,部分规定较为原则,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引发争议。现在,我们结合多年来的检案经验把自己对相关标准条文的理解向同行作一介绍。1头皮损伤《人体轻微伤的鉴定》3.1、3.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五条、第六条,《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三十八条,都是有关头皮损伤的条款。针对这些条款,有必要对一些医学和法医学基本概念取得准确、清晰的理解。1.1头皮损伤的一般概念1.1.1头皮擦伤又称为表皮剥脱;是指头皮表层的完整性遭到破坏而剥离。1.1.2头皮挫伤多系头部遭受钝性… 相似文献
14.
15.
自2000年1月至2003年12月,笔者作为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眼外伤专业的鉴定人,以第一鉴定人身份参与了85例眼损伤程度的重新鉴定。现统计分析有关案例资料,并对眼损伤重新鉴定结论改变的类型、原因等事项进行分析讨论,以利于眼损伤鉴定的进一步规范 相似文献
16.
目的探讨眼外伤的特点及其损伤程度法医学鉴定要点。方法对60例眼外伤的法医学鉴定案例进行回顾性分析,对所有案例按照性别、年龄、职业、致伤物及损伤类型进行分类研究。结果眼外伤中农民、工人占61.7%,钝性损伤达85.0%,且大多属单纯挫伤,占63.3%。结论眼外伤大多属钝性外力所致,眼底病变是影响视力的重要原因,对外力与视力受损关系的评价要充分考虑致伤物种类、打击部位及伤前眼病史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相似文献
17.
毒鼠强中毒死亡的案例及分析已有不少报道,但对毒鼠强中毒后损伤程度鉴定的探讨却很少[1、2、5]。在实践办案中,要求对毒鼠强中毒后损伤程度进行鉴定的案件逐年增多。虽然《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以下简称“重标”)第八十五条规定“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损伤,致使器官功能严重障碍,参照本标准有关条文”、《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轻标”)第五十二条规定“其他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损伤致人体组织器官结构轻度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的比照本标准相关条文”有概括补遗各种致伤因素的意义,然毕竟无具体条文可依,在对中毒案件的损伤程度鉴定时仍难以操作,往往因鉴定人对条文的理解不同而受到干扰,难免显得偏颇。笔者通过对一起群体性毒鼠强中毒案件(263人中毒)临床资料进行分析和鉴定,旨在对毒鼠强中毒后损伤程度鉴定要点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8.
牙齿损伤在法医检查中时有发生,因对齿损伤、拔除指征、牙病等的认识不一,时常出现分歧意见。笔者结合多年的检案实践,论述牙齿损伤有关问题,并就相关鉴定标准条款的修改,谈谈自己不成熟的意见,与广大同仁探讨。
一、牙齿损伤的认定
1.对于“求拔”的问题。笔者认为,在充分审查病史记载的同时,应着重于对经治医师的调查,从侧面了解掌握伤者要求拔除牙齿的动机和目的,对认定牙缺失的性质大为有益。 相似文献
19.
新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在原有三个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吸收了医学科学最新成果,删除了原标准中饱受争议的条款,补充、完善了部分条款,增强了可操作性。但是在实践中也存在"从旧兼从轻"原则的适用、操作难度及条款的平衡把握、审判实践对《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跟进、司法工作者主观上过分依赖鉴定、适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存在客观方面的不利因素等问题。应从加强公检法与司法鉴定机构的沟通交流、做好对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工作、加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和提高取证的规范化与及时性等四个方面为司法实践中更好地适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提供助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