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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法庭内外》2008,(4):55-55
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小汤山法庭在开展调解工作中,总结出了调解工作6种方法。 一是庭前单方调解法。此方法主要用于处理法律关系较为简单,但积怨较深的家庭纠纷和相邻纠纷,即承办法官在首次开庭前,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情况单独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通过推心置腹的思想疏导和依法调解,避免矛盾激化。  相似文献   

2.
徐亮 《法制与社会》2011,(21):123-124,133
2004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在答辩期满前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案件可以调解”。2005年各地对立案调解(即庭前调解)的适用范围、调解原则、调解规程及立案调解效力等立案调解方面有关的问题都做了相应的规定。这些均为庭前调解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法律及制度上的依据。本文就庭前调解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3.
诉前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在民商事案件立案审查时,认为该纠纷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经由当事人同意暂缓立案,而将案件转交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纠纷进行调解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诉前调解有着方便、高效、节约司法资源等优势.然鉴于我国立法目前并未对诉前调解制度加以明确规定,该制度在应用于实践时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本文拟从诉前调解制度的实施背景、以及该制度较于民事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优劣、及在实践中存在的缺陷并尝试就该制度的完善谈谈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4.
上林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民商事案件中,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纠纷,通过大胆探索调解工作的新途径,有效平息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2009年,该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805件,结案1802件,  相似文献   

5.
调解是中国社会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近十几年来,法院调解在中国重新得到重视,在案件解决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法官经常运用预判术、隔离摸底术、“借力术”等调解技术。法官在其法律观、司法观、当事人观等观念支配下形成了独特的调解观。  相似文献   

6.
法苑传真     
《江淮法治》2015,(2):36-37
金寨县法院:基层法庭工作有声有色近年来,金寨县法院斑竹园法庭倾力开展调解工作,把矛盾纠纷解决在源头,化解在初始状态,杜绝了矛盾向深层次发展。调解是化解纠纷的较好方式,斑竹园法庭始终将调解放在各类纠纷化解形式中的重要位置。将诉讼调解与诉前调解、委托调解等非讼调解相衔接,充分发挥法庭参与的人民调解作用,探索多元化解决纠纷方式,干净化解纠纷。2014年,该法庭可调解案件63件,实际调解结案55件,调解率87.30%;  相似文献   

7.
浅析仲裁调解与法院调解的异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锐 《法制与社会》2010,(23):109-110
无论在过去还是现在,调解都是发生争议者经常使用的解决纠纷方式。无论在东方国家还是西方国家,调解的历史都很悠久。随着现代社会的高速发展,各种调解制度应运而生,一方面为民众便捷解决纠纷提供了廉价的途径,有利于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各种纠纷调解制度的出现,在方便当事人的同时,又让人们感到困惑,每种调解制度都有什么特点,他们之间又有什么不同。本文对仲裁调解和法院调解制度进行了分析,力求能清晰的界定二者间的异同。  相似文献   

8.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和矛盾纠纷防控调解工作的新要求,我市狠抓社会调解工作,在加强镇办司法调解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在市级建立社会调解服务中心,综合运用法律的、行政的和教育的手段,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取得了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的综合效果。2002年4月16日,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宋育英亲临我市社会调解服务中心检查指导工作,并对这一创举给予了充分肯定。近1年来,市、镇两级调解中心受理矛盾纠纷2912件,调处成功2899件,避免民转刑案件37件,防止非正常死亡29件,制止到市以上群体上访21起。  相似文献   

9.
基层法院从事庭前调解的法官经常会遭遇这样的尴尬,从协调当事人参与调解到当面调解,最终调解破裂,进入庭审程序后,却轻而易举的达成调解协议.本文试解答这种尴尬局面的成因,为充分发挥庭前调解作用开放抓药.  相似文献   

10.
张娟 《中国律师》2008,(8):64-66
对传统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理论的反思 法院调解,亦称诉讼调解。是指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活动和结案方式。我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行政赔偿案件除外),不得适用调解,即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不能为解决行政纠纷而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  相似文献   

11.
民事调解本意在于通过当事人之间的互谅协商,确定彼此权利义务的一种友好解决民事争议和纠纷的方式。但近年来,利用调解的形式。骗取司法裁决,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虚假调解案件日益泛滥,极大亵渎了司法的尊严,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2013年新民事诉讼法明确了诚实信用原则,规定了虚假诉讼侵权将受到法律严惩,设立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对虚假调解案件的惩治迈出了重要步伐。但民事虚假调解案件的有力规制,还需要多角度出发、全方位防范、多渠道惩治。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在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纠纷的同时,也出现了违背当事人意愿强行调解,导致调解反悔率高,案结不能事了的情况。2011年3月,"两高"联合发文明确检察机关有权对民事调解案件进行监督。检察机关在依据自愿原则对民事调解案件进行监督时,只有立足法律监督职责,才能实现"能监督、会监督、监督好"的目标。  相似文献   

13.
范磊 《中国司法》2009,(12):99-100
作为一种不同于适用法律的特殊程序,调解有其特殊的技巧。笔者认为在庭前准备阶段做好与当事人的沟通工作和在庭审阶段向当事人解释执行中所面临的风险并灵活调整调解协议书,有助于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调解协议的达成。  相似文献   

14.
“调解可能性”之学理构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众所周知,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坚持调解原则。法院调解是一种“柔性”的纠纷解决方式,它能最大限度地尊重当事人之间的合意,鼓励纠纷当事人选择以各方均能接受的方式来解决纠纷,从而提高当事人对纠纷处理过程与结果的信赖度、信服度与接纳度,由此消解当事人之间业已存在的  相似文献   

15.
目前的民事案件调解优先政策在实践中容易引发强迫调解问题.近期的司法实践表明,新《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先行调解制度不但无助于解决该问题,还存在将其进一步放大的风险.通过对法院调解的V字型历史趋势以及调解过程中法官与当事人地位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强迫调解的根源在于我国法官对于调解本身掌握了过强的主导权和控制力,这种权力与近年来法院面临的客观困难相结合形成了法院的调解偏好,中国社会纠纷的现实状况又给调解制造了大量的客观障碍.法院的调解偏好与调解在中国社会的现实障碍相冲突,才引发了强迫调解.在无法彻底放弃调解优先政策的现实条件下,应改革现行的法院调解考核机制,增加评价指标,将案件具体情况与当事人自然状况作为考虑因素共同纳入考核体系.  相似文献   

16.
1999年生效的英国<民事诉讼规则>明确鼓励当事人通过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解决纠纷,而调解是其中一种重要的方式.<规则>对调解的激励产生了显著的效果,使得更多的当事人选择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但是,近10年来的实践表明,现行的调解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做出一定的调整.  相似文献   

17.
常见劳动争议调解模式有四:指导型调解、分析性调解、评估型调解及转化型调解.前三种的成败有赖于调解员在和解的过程中说服双方达成协议的主导性能力,侧重利益的分割,因而压抑了当事人对纠纷解决的主动性.而转化型调解则要求发挥当事人的作用,即通过协助当事人健全自我认知、体会对方的立场,转变对事件的感知,促成理解,重建共识,化解纠纷.可见,这不仅减少了制度负担,也有更好地尊重当事人意愿,更大程度上修复社会关系的效果.  相似文献   

18.
随着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的逐步开展,调解已成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绝佳选择。案件调解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当事人的心态,只有掌握了双方当事人的心态,调解工作才能“对症下药”。现笔者通过整理、总结过往的调解经验,来说一说那些拒绝调解的理由。经笔者整理,原告拒绝调解的理由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多次协商未果,寻求法院判决。在很多案件中,原告在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之前.就已经与被告进行了多次的协商,双方甚至签订了一个又一个的协议,但是被告始终不依约履行,致使原告不得不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的判决书。  相似文献   

19.
司法调解作为一种常规的纠纷解决机制,影响其解决纠纷的因素是多元的。本文以实证研究为视角,对当事人的关系距离、司法环境以及法官的偏好与特质、案件的类型等社会变量进行法社会学研究。司法调解的选择与适用是有客观规律可循的,盲目地适用司法调解进行纠纷解决并不见得比适用判决方式更为有效和合理。在司法政策上,目前各地法院调解结案率的要求缺乏科学性基础。在法律技术上,我国应确立司法调解民事纠纷解决适用的法定范围并建立转介调解制度。司法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应客观评估司法调解的真实价值,科学定位其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角色。  相似文献   

20.
郭倬 《法制与社会》2011,(22):128-129
在民事审判过程中,庭前调解作为由法官助理参与的实践尝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从现实情况也表明了该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可行性,笔者针对助理参与庭前调解所应具备的基本原则,以及庭前调解的启动、适用范围、助理进行庭前调解的方式等多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规范建议。不断丰富我国的调解制度,整合司法资源,化解矛盾纠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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