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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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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严耿斌 《法制与社会》2012,(18):117-118
测谎在民事诉讼中多有运用,但测谎结论在具备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即合法性、客观性及关联性方面尚有欠缺,应属不完全适格的民事诉讼证据。但测谎确有其客观需要和价值,适当运用测谎结论有助于提高民事诉讼效率、实现民事诉讼公正,故测谎结论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作为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辅助形式。  相似文献   

2.
测谎鉴定在法庭上的证据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测谎技术曾一直被认为是有争议的侦查技术,我国的研究也不过十多年的历史,该领域的研究多针对其设备,原理和实验方法等技求领域。但一项技术的发展最终要把它应用到实践中,通过临床或实际的效果进一步检验它的科学性及应用价值。本文是在笔者多年为审判实践服务中鉴定案例近700例,总结测谎鉴定在法庭中所发挥的实际效用。该技术不仅为公安机关的侦破活动提供帮助,在我国的审判实践也能发挥很大的作用,进一步体现科技服务于审判的旨宗,同时实践证明,如何正确的看待测谎鉴定,应本著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夸大、不贬抑的态度审视其结论的证据效力。  相似文献   

3.
民事测谎契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广泛存在,但各地法院在有关此契约的订立时间、主体、违约责任等问题上看法不一,具体操作中也存在诸多问题.民事测谎契约的达成符合民事诉讼中的处分原则及举证责任规则的一般原理,可以消除测谎程序可能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障碍,是赋予测谎技术和测谎意见应用正当性的必要条件.民事测谎契约除应具备证据契约成立和生效的一般条件外,还需要符合特殊的规制要求.生效的民事测谎契约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契约内容履行相应义务,违反约定需承担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4.
作为现代高科技的产物,测谎技术在我国的民事司法实践中已经实质上发挥着证据的作用。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测谎结论的证据资格及特点,确立其在民事诉讼领域的证据资格。  相似文献   

5.
潘志玉 《政法论丛》2012,(6):109-114
事实认定对于司法裁判具有关键作用,民事诉讼中事实的认定是靠证据来支撑的。测谎技术本身是科学的,关键在于怎么科学地去用它。测谎证据具有证据能力,可以归于鉴定结论之列。测谎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不仅具有良好的实践基础,而且也不存在理论障碍,测谎证据的应用能为解决陷入事实认定僵局的疑难案件打开一扇希望之门。对待测谎证据,我们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在民事诉讼中严格规范测谎证据的适用条件、范围和程序,并适时推动测谎证据立法化。  相似文献   

6.
论测谎结论在民事诉讼中的运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测谎结论能否运用于诉讼有很大的争议性,其实这个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观念的问题。测谎结论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并具有证据的属性,不应该被排除在诉讼之外。特别是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一些特点使测谎结论在其中有广泛的发挥空间,只要在程序上予以规范,测谎结论就能够作为证据运用。  相似文献   

7.
测谎结果能否作为定案证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叶青  王戬 《中国律师》2000,(12):58-60
目前,理论界对如何看待测谎技术及其应用结果──测谎结果?怎样从刑事诉讼的角度规范测谎结果的证据价值与证据能力?如何对测谎证据进行审查判断等问题的研究还很欠缺,几近空白。本文作者试图对上述有关问题进行阐述,以期为刑事诉讼立法添砖加瓦。  相似文献   

8.
朱梅 《法制与社会》2011,(28):133-133,151
测谎是通过检测生理反应来探知心理痕迹,从而得知受测者与某事件的相关性,因此,测谎的结论具有客观性和关联性,符合证据在基长属性,从表现形式来看应属一种特殊的鉴定结论,但在我国由于发展时间短,无统一规范性。鉴定水平普遍不高,导致测谎结论还不能被普遍接受,只有严格测谎的准入资格、规范测试程序、提高测试的准确率才能让公众接受,将其合法地纳入证据的范畴。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测谎被广泛应用于我国刑事司法领域,并在侦查破案和审判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由于测谎目前在理论和实践中均未统一,加之我国对于测谎结论的适用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已有的司法解释也没有解决实质问题,加深了人们对测谎结论的质疑,即测谎结论的证据资格问题。因此,明晰测谎结论的证据资格和应有的法律地位,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理论亟需研究的一个问题。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测谎被广泛应用于我国刑事司法领域,并在侦查破案和审判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由于测谎目前在理论和实践中均未统一,加之我国对于测谎结论的适用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已有的司法解释也没有解决实质问题,加深了人们对测谎结论的质疑,即测谎结论的证据资格问题。因此,明晰测谎结论的证据资格和应有的法律地位,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理论亟需研究的一个问题。  相似文献   

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是证据制度完善的主要手段和途径:该规定纳入有限证据的观念,确立了举证时限制度,促使当事人及时收集和提供证据,推动法院由以往的追求“客观真实”转变为以当事人在有限的时间内提供能证明的“法律真实”的证据作为民事纠纷裁判的依据,避免对证据进行无休止地搜索而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和诉讼的拖延。平衡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避免过分强调证据适时提出而导致实体不公,该规定以“新证据”作为举证时限制度的例外或限制,并对不同阶段的“新证据”作了初步的规定。但由于该规定是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制定的,在制度设计上尚存在缺陷,有关“新证据”的规定较为简翠笼统。司法实践中对“新证据”的把握也或宽或严,操作不一。背离举证时限制度设立的本意,造成程序公正和贵体公正的价值失衡。考察与反思民事诉讼程序中的“新证据”,对于充分发挥举证时限制度的作用,实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蒲一苇 《河北法学》2005,23(5):82-85
证据的适格性是判断诉讼中的某项证据是否具备法定资格的依据,其判断标准是合法性和关联性,其作用是确定证据调查的范围,并为进一步对进行证据证明力的评价和判断提供必要前提.证据适格性虽与英美法中的证据可采性属于同一范畴的概念,但实质内容并不完全等同.  相似文献   

13.
证据制度是仲裁活动的核心和基础,本文在分析仲裁证据制度与诉讼证据制度差异性的基础上,详细阐述了仲裁证据的种类、仲裁举证程序、质证程序及认证程序规则,并对我国现行的仲裁证据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4.
郭华 《证据科学》2020,(2):159-171
新《民事证据规定》涉及鉴定条款占所有条款数量的四分之一,其中,新增条款又约占整个鉴定条款的60%。这种大幅度对鉴定问题的修订,彰显出鉴定在民事证据中的重要地位与实践中的突出作用。这些有关鉴定条款的修改、新增和删除,除理顺民事证据规定与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解释的关系和回应民众对鉴定的需求外,侧重于人民法院对鉴定委托的管理和对鉴定人活动的规范。具体体现为加强鉴定委托管理、强化鉴定人出庭作证、限制鉴定人撤销鉴定意见、严格鉴定人承诺和作虚假鉴定等方面的责任,尤其是鉴定费用退回的制裁方式。但也存在规范鉴定人和法官行为的失衡,以及条款间及其与相关司法解释的不协调问题等。对此需要在尊重诉讼规律、科学规律和证据规则本质的基础上,以司法改革、司法鉴定制度改革以及与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衔接和协调的综合视角对有关鉴定的规定作出理论诠释与适用说明,不宜孤立地解释条款的字面含义,以免导致实践适用上的失控。  相似文献   

15.
司法鉴定意见是民事诉讼领域重要的科学证据。开展鉴定活动时,司法鉴定人有可能因程序性或技术性问题而向法庭出具有问题的鉴定,导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损。重新鉴定作为问题鉴定的救济路径之一,是严重问题鉴定的高端技术性解决方案。法官与当事人不恰当使用重新鉴定手段来纠正问题鉴定,是引发民事诉讼中重新鉴定乱象的内因。而司法鉴定的行政管理与诉讼规则博弈所导致的管理盲区的出现,则是引发重新鉴定乱象的外因。《民事诉讼证据规定》(2019版)为重新鉴定乱象的治理带来了契机。一方面,通过提出异议-书面答复-鉴定人出庭的鉴定异议疏导路径,使重新鉴定回归恰当的救济地位;另一方面,基于初次鉴定、庭审质证、重新鉴定构建多元化的问题鉴定管理路径。这种合理的问题鉴定分流管理模式,不仅有望有效治理既往的重新鉴定乱象,而且即将打破知识壁垒、实现庭审实质化。  相似文献   

16.
民事庭审质证是质证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就证据的证明力和可采性进行相互辩驳的诉讼行为,其基本要素包括质证主体、质证客体、质证内容和质证方式四个方面。质证主体应是证据或其形成过程的认识者、质证意思的独立表示者、质证程序的参与者、质证行为的实施者、与质证相关的程序性权利的享有者或程序性义务的承担者,其不但包括当事人,而且包括广义上的证人。质证客体的范围应限于“当事人提出质疑的证据”,过宽或过窄均不利于兼顾司法公正的实现和诉讼效率的提升。质证内容应限于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三个方面,证据的客观性缺乏质证意义,充分性只有在证据链中才有质证意义。质证方式亦即质证的行为方式,其有别于质证的基础性工作,是质证双方针对证据的证明力及其可采性展开的法庭论辩。  相似文献   

17.
串联质谱技术在物证鉴定中的应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串联质谱是近年来发展迅速且能提供丰富信息的质谱新技术。本文综述了串联质谱的基本原理、操作模式、仪器类型以及该技术在物证鉴定中的应用。  相似文献   

18.
王志刚 《证据科学》2014,(6):668-677
电子数据的获取程序是否规范直接影响电子数据真实性的认定。电子数据提取笔录由于能够客观反映电子数据获取的过程而成为对电子数据进行鉴真的重要依据,它既能够连接电子数据与案件事实,又反映了取证过程的合法性和保管链条的完整性。从属性上看,电子数据提取笔录具有独立的证据属性,它不仅有别于物证、书证和证人证言,而且有别于其他笔录类证据。对电子数据提取笔录的证据资格和证明力的判断也具有特殊性。当前,可通过同步录音录像、引入外部监督、明确制作人员义务等方式规范电子数据提取笔录的适用。  相似文献   

19.
拉曼光谱技术在物证鉴定中的应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拉曼光谱技术具有不接触样品、不破坏样品、无需样品制备等优点,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不同种类物证的分析.本文综述了拉曼光谱技术在物证鉴定中的应用,并对该技术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  相似文献   

20.
试论诚信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于东辉 《法学论坛》2003,18(5):70-74
作为民事实体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确立是适应诉讼观的变化和诉讼日趋复杂化的需要。民事诉讼中的诚信原则主要体现在对当事人滥用诉讼权能的规制 ,并发挥行为规范与裁判规范的双重功能。由程序法的形式严格性决定了民事诉讼中诚信原则适用的补充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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