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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赵锋 《中国律师》2014,(9):74-76
正一、一起案件引发的思考张甲之子张乙持张甲的虚假身份证明到公证处办理了张甲委托张乙出售其房屋(以下简称涉案房屋)为内容的公证书。张乙以张甲委托代理人的名义与李甲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甲从张甲处购买涉案房屋,并同时向房管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经审核后,房管部门向李甲颁发了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被诉房产证)。此外,李甲在购买涉案房屋时向工商银行贷款,并在被诉房产证上设置了房屋抵押登记。后张甲向公证  相似文献   

2.
房地产登记是一项常设性的工作,规范性强、涉及面广,我国城市中绝大部分房屋都已进行了登记发证。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原则要求,房屋权利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其中以“应当”来强调登记的必要性。然而在有些城市中(特别是中小城市),还有相当一部分产权所有人,由于某种原因,无法申请产权登记,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按照房管部门现行的规定,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必须具有城市规划部门许可建房的审批文件以及土地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方可申请登记。…  相似文献   

3.
一、问题的提出2002年12月17日,王某向汤某借款4万元,并将其本人的身份证及所有房屋的产权证交给汤某作为抵押,王某仍实际居住于该房屋内。12月25日,汤某伪造了一份与王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汤某以38.6万元向王某购买讼争房屋,并于同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让登记。房地产管理部门予以受理,并于2003年1月19日予以核准。2002年12月24日,汤某以购买讼争房屋为由与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以讼争房屋作抵押,向银行借款25万元。12月25日,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抵押登记申请,随后银行依约发放贷款。2003年1月19日,银行取得了讼争房…  相似文献   

4.
2004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厅会同建设厅等部门,从规范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行为入手,加大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取得了较好成效。确立工作目标落实部门责任2004年以来,针对城镇房屋拆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会同建设厅共同制订下发了《自治区城镇房屋拆迁专项治理方案》,明确了专项治理的4项工作目标,即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政府或政府拆迁主管部门接受拆迁委托、直接充当拆迁人,直接干预房地产评估价格的违规违法行为;纠正拆迁管理部门不按政策规定要求,违规发放《拆迁许可证》的问题;制止和纠正不按法定程序,强制拆迁和野…  相似文献   

5.
江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你办《关于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具体含义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并征求建设部意见,现答复如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  相似文献   

6.
现在全国不少地区房屋纠纷很多,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敢过问,人民法院不敢立案受理。对此我们作了一点调查。当前房屋纠纷问题是十分严重的。房屋纠纷大量存在,涉及面广。对社会安定团结影响危害极大。例如重庆市巴县51个公社统计,共有房屋纠纷8877件。初步调查全县的房屋纠纷约2万件。江北  相似文献   

7.
报载,武汉市首家房屋面积公证计量行近日正式挂牌运作。这家由技术监督部门专门成立的房屋面积公证计量行将给消费者提供房产消费咨询,并受理房屋面积计量失准方面的投诉,使受到委曲的消费者有了伸直腰杆的地方。  相似文献   

8.
1257案件     
《江淮法治》2009,(12):40-41
一天黎明,某市公安局接到了报案电话,称信用社50万元人民币被盗。公安局高局长当即点了几位精明强干的同志,组成了侦破小组,并向本市交通、运输、邮电等部门发出了紧急通报。  相似文献   

9.
今年5月,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在原有《浦口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为更好地保障拆迁户的利益,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又出台了《浦口区拆迁工作“六项制度”》。一是举报制度。在拆迁现场设立举报箱,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对拆迁人和拆迁实施单位的举报投诉,区监察部门受理对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举报和投诉。二是监管制度。成立由监察、审计、信访、建设、房产和镇街等部门组成的拆迁监管工作组,对拆迁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和管理。三是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的,由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处理,由此造成集体上访的…  相似文献   

10.
被执行人与案外人对房屋共同共有,房屋拆迁获得的补偿款主要用于购买安置房,基层法院遇到了对房屋拆迁补偿款执行的难题。本文从实践出发,试对拆迁补偿款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寻兼顾法院、拆迁部门利益的执行之道,从而达到高效执行、和谐执行的目标。  相似文献   

11.
维权困局"3.15"前夕,家住郑州市经济开发区的邢女士来到郑州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进行投诉。2012年12月26日,邢女士通过郑州市的一家房屋中介公司与房主刘先生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刘先生将自己的一套住房以88万元的价格卖给邢女士,邢女士向刘先生支付了7400元的定金,向这家中介公司支付了1.76万元的佣金。因为此前,刘先生已将这套房屋在银行抵押贷款。双方约定,邢女士前期支付刘先生70万元,用于房屋解押。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还款手续并到有关部门办理房屋解押手续。办理完解押手续后,在30日内,双方到有关部门办理房产过  相似文献   

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权属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登记。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  相似文献   

13.
读者牛洪生问:2002年1月13日,我与某房屋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购房认购书。我交付了一万元定金,但没有签订购房合同,后来我发现,该开发商信誉不太好,不能按时交付房屋,房屋质量较差,所购房屋已经两次被质检部门勒令二次返工。该开发商是2002年5月15日取得商品房销售合格证的,因此我要求退房,开发商说定金不能退还。我能要求退回定金吗?  相似文献   

14.
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公证中,经常会遇到出租人由于各种原因在尚未办理或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况下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申办公证的情形,这类租赁合同在实践中被称为"非规范性的房屋租赁合同".在房屋租赁市场中,这类房屋租赁活动并非少见,但是由于房管部门对这类房屋持有者的产权没有登记备案,同时也缺乏规范这类房屋租赁活动的法律规范,因此,公证处对这类房屋租赁合同可否公证也各执一词、莫衷一是.  相似文献   

15.
拆迁房屋评估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城市房屋拆迁存在许多问题,补偿安置的标准和数额是中心问题,而被拆迁房屋评估是问题的关键。对拆迁补偿争议的解决无论采取协商、裁决还是诉讼,基础都是被拆迁房屋的评估。本文针对目前评估的定位、评估存在的问题、评估的矫正、评估的发展、评估的原则和方法进行阐述和探讨,以期给评估部门、拆迁管理部门、从事拆迁案件审理的法官们以启迪和深思。  相似文献   

16.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确定的对被拆迁人暂停停电、停水期限过后,作为拆迁人的房屋开发人没有申请延长暂停期限的权利,并由此由于其停电、停水行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应否作为民事案件予以赔偿?本文以原告时某某、王某诉被告某市泰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市房屋拆迁管理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为例解答了上述问题。  相似文献   

17.
收房是房屋租赁纠纷中遇到的比较棘手的问题。据泉州、莆田、福安等地的了解,目前这类纠纷大幅度上升。上升的原因,一是由于肃清左的影响,进一步落实了党的各项政策,过去华侨、台属的房屋,部分由房管部门代管,现在把房屋退还给房主管理,其中不少是店面房屋,现在要求收回自用;二是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民主和法制的加强,人们思想得到解放,过去对欠租、转租、  相似文献   

18.
论房屋拆迁行政争议的司法审查   总被引:26,自引:0,他引:26  
房屋拆迁,这一在土地所有权与房屋所有权分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制度,目前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争议最大、引起纠纷最多的一项制度。但房屋拆迁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因房屋拆迁引发的争议是什么性质的争议、司法如何审查房屋拆迁中的争议纠纷,等等问题,理论界和实践部门都没有明确和统一的认识。本文认为,房屋拆迁的本质是国家对公民私有房屋(私有财产)的强制征收,因房屋拆迁引起的争议主要是行政争议,以此为基础,本文对房屋拆迁中行政争议的司法审查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9.
近些年来,人民法院在审理婚姻案件和房屋管理部门在处理离婚当事人婚前婚后以一方名义承租的公有房屋案件中,常常遇到当事人拼力争房,要求租住一方婚前或婚后租得(分得)的公房,个别案件无法满足一方的要求,以至多年难以处理其离婚,至今还无处理此类问题的具体的法律、法规规定,给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和房屋管理部门的仲裁处理带来了困难。笔者认为,婚姻当事人承租公房的使用物权,因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一方名义承租公房或婚前一方承租公房婚姻关系较长,应为夫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去台人员回大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要求解决的最突出问题是房屋问题,主要类型有以下五种:房屋所有权纠纷、房屋代管权纠纷、侵权赔偿,房屋典赎和房屋买卖等。根据涉台房屋案件的上述情况,我们在审理中分别作如下处理:1.去台人员下落不明,涉及他们权益的房屋析产案件,在财产处理时保留他们的份额,并指定代管人。2.去台人员房屋代管权纠纷,处理时尊重所有权人的意愿,只要去台人员或他们的继承人要求变更代管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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