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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国发[2014]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要求,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现就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重大意义近年来,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特定企业及其投资者(或管理者)等,在税收、非税等收入和财政支出等方面实施了优惠政策(以下统称税收等优惠政策),一定程  相似文献   

2.
国务院文件国发[2014]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要求,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现就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重大意义近年来,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特定企业及其投资者(或管理者)等,在税收、非税等收入和财政支出等方面实施了优惠政策(以下统称税收等优惠政策),  相似文献   

3.
《宁夏政报》2015,(2):12-13
<正>国发[2014]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要求,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现就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江西政报》2015,(3):26-29
赣府发[2015]3号2015年1月28日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紧清理规范本地区、本部门出台的税收等优惠政策。省政府将于2015年3月15日前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清理工作进行验收。  相似文献   

5.
<正>内政发[2015]5号1月15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现将《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一、切实提高做好税收等优惠政策清理规范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国务院作出开展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决定,对于严肃财经纪律,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相似文献   

6.
《吉林政报》2015,(6):12-20
<正>吉政发[2015]7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以下简称《通知》),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  相似文献   

7.
二○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宁政发[2015]5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和《省政府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苏政发[2015]13号)要求,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现就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正>京政发[2015]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精神,现就本市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规范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一)统一税收政策制定权限。坚持税收法定原则,除依据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税...  相似文献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要求,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现就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0.
正皖政[2018]9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国务院决定取消1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我省对应取消1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省级3项、市级1项、县级2项、省市县共有5项)。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相关部门要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并加强宣传解读、确保落实到位。  相似文献   

11.
<正>杭政办函[2015]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财政部《关  相似文献   

12.
国发〔2007〕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税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现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渡问题通  相似文献   

13.
国发〔2007〕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税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现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渡问题通  相似文献   

14.
国发[2007]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税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现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渡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税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现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渡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7.
国发[2007]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税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现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渡问题通知如下:一、新税法公布前批准设立的企业税收优惠过渡办法  相似文献   

18.
《内蒙古政报》2008,(2):28-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税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现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渡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9.
<正>琼府[2015]7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部门:为做好我省税收等优惠政策清理工作,现将《海南省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月27日海南省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方案  相似文献   

20.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布实施后,根据当时有效管理的需要,国务院于2004年决定保留部分属于政府内部管理事务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同时明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对这些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逐步取消或作必要调整。此后,国务院在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陆续取消和调整了一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但一些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又先后设定了一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其中既有属于政府内部管理事务的事项,还有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的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事项。这些审批事项,设定和实施不够规范,不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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