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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学界就"重大损失"要件的讨论主要围绕具体的损失数额计算方法,然而数额认定法存在先天缺陷、难以单一适用。从立法原意和有关司法解释来看,"重大损失"不局限于体现为数额的经济损失,其内涵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导致的企业经营能力、经营状况的显著恶化。现有以数额认定损失的思路应予以修正,可在以数额认定为基础和先导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各类非经济损失类型,进行认定。同时,应注意把握非经济损失类型的经营性、物质性、显著性特征,避免刑罚的泛化。  相似文献   

2.
重大损失是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必要要件,在理论界有关其认定众说纷纭。就标准而言,主要有"权利人同期利润的减少说""侵权人的侵权所得说""商业秘密的评估价值说"三种认定方式,却未能形成认定体系。在司法实践中,一方面以现有标准为基点,调序适用;另一方面区分行为,对标准分类适用,以此构建数额认定标准的二维模式,才能准确认定数额。  相似文献   

3.
商业秘密是一种特殊形态的知识产权,具有经济性、秘密性、管理性三大特征,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民事制裁缺乏力度,难以操作,应借鉴世界各国商业秘密立法和司法的成功经验,科学合理的确定赔偿数额,加大对侵权人经济制裁的力度,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  相似文献   

4.
重大损失是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必要要件,在理论界有关其认定众说纷纭。就标准而言,主要有"权利人同期利润的减少说""侵权人的侵权所得说""商业秘密的评估价值说"三种认定方式,却未能形成认定体系。在司法实践中,一方面以现有标准为基点,调序适用;另一方面区分行为,对标准分类适用,以此构建数额认定标准的二维模式,才能准确认定数额。  相似文献   

5.
侵犯商业秘密罪若干争议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重大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间接损失。重大损失应限于物质损失,而不应包括因侵权而导致的荣誉、名誉的损失。重大损失与商业秘密的自身价值不能等同。认定侵犯商业秘密重大损失应综合考虑以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的获利或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费进行计算。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主观方面不应包括过失。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应知”不同于刑法总则中的疏忽大意过失中对危害结果的“应当预见”,刑法分则中的“应知”是一种对犯罪对象的客观性预见,其应理解为“应可推为明知”,是一种推定故意的心理态度。  相似文献   

6.
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重大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间接损失.重大损失应限于物质损失,而不应包括因侵权而导致的荣誉、名誉的损失.重大损失与商业秘密的自身价值不能等同.认定侵犯商业秘密重大损失应综合考虑以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的获利或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费进行计算.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主观方面不应包括过失.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应知”不同于刑法总则中的疏忽大意过失中对危害结果的“应当预见”,刑法分则中的“应知”是一种对犯罪对象的客观性预见,其应理解为“应可推为明知”,是一种推定故意的心理态度.  相似文献   

7.
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要把握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把握商业秘密的本质特征即"不为公众所知悉";在计算权利人的直接损失时,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相似文献   

8.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重大损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重大损失",是一个比较抽象的定罪情节,有必要使用司法解释的方式加以具体化.但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对"重大损失"的界定存在一定的问题,使得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些情况难以按照该规定处理,应该进一步完善.司法解释将刑法规定的"重大损失"限定为"直接经济损失",同时又没有说明其具体含义,适用起来会出现矛盾,应该改为经济损失,包括通常意义上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行为人的经营性收益不应当认定为权利人遭受的损失;行为人非法转让商业秘密获得的收益,应当认定为权利人受到的经济损失.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事法律没有明确商业秘密权利人"重大损失"的认定范围,缺少符合商业秘密特点的计算方法,民事规范关于类型法选择顺序的表述并不周全,司法实务须避免教条化引用。商业秘密损失通常表现为间接损失,选择核心在于对实际损失完整反映度的权衡,据此综合考量最大实际损失,优化直接认定,操作精准性等要素,以确定具体计算方法。许可使用费评估是认定非法获取型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唯一方法,可以作为"重大损失"的基本认定方法。  相似文献   

10.
对侵犯商业秘密罪中"重大损失"的认定应紧扣"给权利人"和"造成重大损失"两个方面进行,考察权利人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的减少,根据权利人商业秘密产品销售量的减少、利润率的降低、市场占有份额的减少、侵权时间长短、侵权性质轻重综合予以认定。对权利人的"重大损失"无法直接认定的,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获利、合理转让费用等因素作出刑事司法上的推定,但必须特别谨慎。  相似文献   

11.
全球化背景下完善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之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 ,必须在保留我国现行的商业秘密法律界定的基础上 ,着力修改完善我国关于商业秘密犯罪的刑法规定。为此 ,首先应当完善商业秘密犯罪的罪名体系 ;其次 ,严格限制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构成 ,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主观罪过全部限定为故意 ;再次 ,对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法定刑增设多个量刑档次 ,以使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法定刑设置宽严相济 ;最后 ,规定对于一般的侵犯商业秘密犯罪 ,须“告诉才处理” ,但是 ,侵犯商业秘密危及国家利益或者情节严重的则除外。当然 ,关于这一问题的根本解决 ,关键还在于《商业秘密保护法》的制定。  相似文献   

12.
商业秘密概念的科学界定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现有立法对商业秘密的范围的界定与Trips协议还存在差距,这不利于保护商业秘密持有人的权利,因此,我国商业秘密保护法的立法中,应拓宽现有的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在界定商业秘密立法的概念时采用合理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3.
"中国墙"制度是英美等国综合性金融机构防范不同业务线之间利益冲突和内幕交易的一剂良方."中国墙"制度作为一种自律机制,只能减少内幕交易,但不能从根本上杜绝此类违法行为,还需要相关制度的配合.我们不应当对"中国墙"制度过于苛刻,作为一种管制内幕交易的自律机制,它是成功的,值得我们借鉴.  相似文献   

14.
肖日明侵犯商业秘密一案,存在诸多争议,媒体以及法学界对该案予以较多关注。侵犯商业秘密罪应属结果犯而非即成犯,同时本案并未超过追诉时效,因而应追究肖日明及其所在单位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5.
竞业限制条款是企业保守商业秘密,维持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之一。企业与员工的利益如何达到一种相对平衡,是竞业限制条款的法律价值所在。  相似文献   

16.
当前 ,由于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缺乏应有的保护意识 ,加上打击力度不够等原因 ,侵犯商业秘密的现象普遍存在。通过阐析商业秘密的概念、特征、刑法保护商业秘密的必要性以及刑法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具体规定 ,说明商业秘密刑法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法将侵犯商业秘密罪规定为结果犯,给司法实践带来许多困惑.实践中司法机关被拖入重大损失的认定上,导致对权利人保护不力,使一些本应由刑法调整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未得到应有的处理,应改变将侵犯商业秘密罪规定为结果犯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8.
文章从商业秘密的主义和范围入手 ,详细论述了商业秘密的保密性 ,实用性和经济价值性等特征 ,最后在评析商业秘密属性的各种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了商业秘密属于知识产权属性。  相似文献   

19.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方面应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到目前为止,我国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体系虽已基本形成,但由于受立法技术和立法经验等客观条件所限,商业秘密的保护仍有许多待完善的机制,人才流动是商业秘密保护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  相似文献   

20.
商业秘密在刑法中与在民商法、经济法中有不同的定位,基于刑法谦抑性,应对刑法中的商业秘密进行严格解释。刑法与民法是站在不同的立场,出于不同的目的看待损失的,在侵犯商业秘密罪中,重大损失认定的依据应以侵权获利额为原则,特殊情况下可参考许可使用费。单位犯罪是侵犯商业秘密罪中常见的犯罪形态,在本罪的行为模式中,个人的侵权行为与单位的行为具有对向性,单位之外的个人也有构成单位犯罪的可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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