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王艳丽 《法学》2006,(11):14-24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包括股权的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制度。股权的内部转让立法模式有三种:绝对自由模式、相对自由模式和限制模式,新《公司法》依然采用旧《公司法》的绝对自由模式。股权的外部转让因选择同意权或优先购买权而形成了四种立法模式,新《公司法》程序上虽有所改变,但仍然既规定同意权又规定优先购买权,过于严苛。新《公司法》虽然补充了股权的继承、强制执行以及回购制度,但均存在一定缺陷,影响操作,而对于特殊主体如公司董事、职工等的股权转让问题尚未涉及,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2.
为保障市场交易安全兼顾效率,日耳曼人引入了善意取得制度。此后,在大陆法系的国家和地区的民法制度中,善意取得制度成为了重要的法律制度之一。我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八条对善意取得制度进行了确认,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解释三>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为《公司法解释三》)第七条、二十六条、二十八条将善意取得制度扩展至公司法层面中的股权善意取得,这是我国民法中善意取得制度的创新和突破。文章通过对善意取得制度的相关规定、理论进行分析,并对有限公司股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和例外情形作出系统阐述,提出有限公司股权善意取得中存在的不足并予以完善,为有限公司股权市场化交易实践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3.
钱欧 《中国司法》2009,(1):72-74
修订后的《公司法》根据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最新要求,借鉴各国公司立法改革的最新成果,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专章进行了规定,细化了转让程序,完善了转让制度,使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更具可操作性,为办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公证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但是,笔者在办证过程中,发现我国《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相关法律问题的规定也还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需要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4.
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未对股权变动模式给以全面、系统的规定。除无记名股权与上市公司股权,《公司法》对其它类型股权变动模式并无明文规定,需要解释。《物权法》不但未对此加以明确,反而冲突迭生,有必要进行再梳理。《物权法》对股权质押采登记要件主义存在缺陷,《公司法》对有限公司股权变动采登记对抗主义也有错误。应对股权变动进行类型化的规定,对有限公司股权变动采交付主义,对非上市股份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权变动采背书主义,对非上市股份公司的公开发行股权变动采附条件的背书主义。  相似文献   

5.
王琴 《法制与社会》2012,(4):101-102
我国物权法确立了善意取得制度,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否适用则存在不同的观点.《公司法》则对股权移转模式采意思主义.本文认为有限公司股权的转让有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空间.  相似文献   

6.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效力是股权转让过程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影响着股权转让双方以及多个利害关系人的利益。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设专章进行了规定,但对股权转让的效力问题仍没有明确,造成实践中纷争颇多。本文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效力的相关争议问题进行了研究,以期对解决司法实践中的争议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7.
投资者是资本市场的基础,只有以投资者保护为中心,完善对股权众筹融资模式的法律规制,才能促进股权众筹市场的健康、有序和快速发展。然而,股权众筹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不仅没有作为法律基础的制度规范,而且还与《证券法》等法律规定存在一定冲突,这导致现实中股权众筹只能以各种形式的外壳规避法律限制而曲折发展,投资者在交易中面临着信息不对称、合同欺诈、项目估值过高、平台"资金池"、缺乏投后管理等诸多风险。我国在发展股权众筹的过程中,可以参考美国JOBS法案,通过修改《证券法》的方式,将股权众筹纳入其中进行监管,放开对投资者人数的限制,并对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募资行为进行规制,同时应当建立强制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众筹平台管理及交易制度,从而有效实现对股权众筹的法律规制和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8.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确立了我国非公开发行证券制度,有关规定如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  相似文献   

9.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规定")是目前我国执行实践中,适用最广泛也规定得较为详尽的司法解释。其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执行的规定主要是第53和54条。第54条直接引用了1993年制定的《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现公司法已经修改,而"执行规定"却未作相应修改,以致执行实践中在对被执行人股权执行的法律适用问题上遇到不少障碍。  相似文献   

10.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在我国现行《公司法》中作了基本的规定,但该规定无论在转让实质要件上、规制对象上,还是在转让形式要件上均存在不足之处,应予重构。  相似文献   

11.
关于《公司法》第71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限制的规定,学界和法院常常将其与股权转让合同联系在一起并因此探讨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如何.而从功能主义角度分析,该条规定与其说是限制股权转让,毋宁说是违反该规定的对公司不生效力,从而不产生股权变动的效果.换言之,股权转让合同本身与该条规定是无涉的,同时,我国司法实践关于股权变动的意思主义的做法也值得探讨.《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旨在解决股权在对外转让的情况下,何时才会得到公司和其他股东的认可从而发生相应权利变动,而非股权转让本身.因此,借鉴国外的成熟规定和做法,我国有必要完善与该条相关的股权转让程序和条件.  相似文献   

12.
论公司股权的约束激励机制□刘良军关升英我国《公司法》第6条规定:“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管理机制。”这一规定表明,建立和完善股权约束激励机制是推行公司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方面之一。(一)公司股权的约束激励机制是公司具有高...  相似文献   

13.
我国立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对其仅从程序上予以了规定,对股权转让合同及转让法律效力几无涉及,现行的《公司法》加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直接涉及股权转让的条文不足二十条。这固然不利于通过司法程序去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严重影响到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稳定,但同时也给理论界提出·了艰巨和急迫的课题。因此,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问题的研究,应该是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面临的迫切任务和重大责任。本文重点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效力问题角度来探讨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问题,以期对公司法理论和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4.
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法律在配置权利和义务的过程中 ,必须适应它所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问题的原则性规定 ,与“人治”型的社会文化基础发生了强烈的碰撞。本文从社会传统文化基础的角度 ,考察了《公司法》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问题上的立法缺陷 ,并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5.
论股权质押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股权质押属权利质押之一种,是以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担保,为我国《担保法》所确认。由于作为质押标的物的股权的特殊性,使得股权质押异于其他种权利质押,而自具特点,且较为复杂。其中有些问题颇有争议。本文以《担保法》和《公司法》的有关内容为基础,参考国外法律的相关规定,对股权质押的标的物、股权质押的担保功能、股权质押的设立、股权质押的效力和股权质押的实现等问题,作了分析和论述,其中一些观点尚待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16.
目次一、《公司法》第七十六条之解读二、该规定存在之缺陷三、一点建议——变"股东资格继承"为"股权继承"一、《公司法》第七十六条之解读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条首次在我国规定了股东资格继承制度,其意在对我国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的股权进行保护,并完善我国关于  相似文献   

17.
我国公司法对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和程序做出了规定,但规定不够明确和具体,这必然会影响到部分股东权利的正当行使,甚至于公司健康有序的发展。本文通过对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外部和特殊情况下股权转让的制度进行剖析,针对不同情况下股权转让可能遇到的障碍及股权转让过程中具体的程序步骤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建议,以期对我国现行公司法在这方面的规定起到推动完善的作用。  相似文献   

18.
为了保护债权人以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和执行过程中,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以下均简称股权)等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案件过程中,对股权采取冻结、评估、拍卖和办理股权过户等财产保全和执行措施,适用本规定。  相似文献   

19.
为了保护债权人以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和执行过程中,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以下均简称股权)等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案件过程中,对股权采取冻结、评估、拍卖和办理股权过户等财产保全和执行措施,适用本规定。  相似文献   

20.
我国新《公司法》的颁布结束了我国关于股权继承的立法空白,使股权继承成为一项独立的制度。但是,对股权是否可以继承以及继承了股权是否就必然继承了股东资格,在我国的法学界仍然有争议。本文从股权的性质分析入手,得出股权具有财产属性因而可以继承这一结论,并通过分析股东资格的人身属性和取得条件等,说明继承了股权并不必然的继承股东资格,最后对我国《公司法》76条进行评析,指出立法的缺陷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意见。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