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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权和生存权对人类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权利,离开两者中的任何一个,人们将无法生存、然而我们现在对生存权的保护还远远不够。在面对财产权和生存权的冲突时,我们应该适当牺牲财产权以保护生存权。本文将从什么是财产权,如何保障财产权;什么是生存权,如何保障生存权;财产权与生存权的关系以及如何协调财产权与生存权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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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民住房权:权利内涵及其实现之道——以长沙市为个案分析对象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住房权是一种新型的权利形态,指公民有权获得可负担得起的适宜于人类居住的,有良好物质设备和基础服务设施的,具有安全、健康、尊严,并不受歧视的住房权利。住房权是生存权的必要内涵。在适当住房权方面,国家有普遍认可的"四个层级的义务"——尊重、保障、促进与实现。保障我国公民的住房权必须从立法、司法、行政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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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中国已进入风险社会,需要国家事先或事后提供有效的社会救助以稳定社会秩序。社会救助的宪法基础是生存权保障,其已从一纲领性、抽象的概念发展出基于人性尊严的具体请求权内涵,要求立法应把社会救助作为政府的责任加以规定,明确保护公民宪法上的最低生活保障请求权。但传统意义上强调"国家责任"的社会救助制度是以单方的行政行为为核心的,费用为"公的负担",未能满足受救助者基于人性尊严的选择权。基于责任与执行的分离,在社会救助中公私协力、行政行为与契约并用来保障生存权,不但是解决实际财政问题之需要,更符合宪法上作为具体权利的生存权无缺漏保障之真正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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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管执法争议,矛盾不断,轻者言语冲突,重者伤人性命,更有甚者群体性事件也屡见报端.城管执法本是为了减少政府的重复执法行为,将处罚权归由一个单位行使,提高政府效率与公信力,保障公民城市良好生活环境,本质是行政便民.然而由于城管执法的对象主要是处于社会底层的劳动者(流动摊贩居多),加上城管本身存在的执法理念错位,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行为简单粗暴、对流动摊贩一味地驱赶、罚没等问题,造成了执法权与摊贩的生存权的激烈冲突.为了调和二者的矛盾,有必要针对城管的执法现状与摊贩的生存现状及二者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找到二者的平衡点,规范与保障社会底层的生存权,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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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乞讨人员生存权及其实现方式的确认和保障,是我国行政法治研究的重要课题。承认流浪乞讨人员生存权具有公共性,并基于对生存权公共性的认知,从法律规范和制度操作层面对流浪乞讨行为的界限、社会救助机构的强制救助权及救助管理制度做出系统安排,是完善我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制的现实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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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住房市场化方向的确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活跃了市场。增加了住房供给,但由于特有的土地所有制、政府角色错位、住房过度市场化、住房市场失灵,尤其是宪法保障制度的不完善,使得住房问题成为当代中国人面临的一项十分严峻的生存考验。现代宪政国家不仅要求政府保持克制,不侵犯公民的自由权,更要求政府积极保障公民的生存权,为公民“像人那样生存”、过上有尊严的生活提供全方位保障。住房是人必需的生存资料。因此,住房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多国宪法和各国际人权公约都以不同方式将住房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加以保障。所以,将住房纳入宪法基本权利保障体系,明确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的积极作为义务,完善相关住房法律法规,健全监督机制,规范住房市场,构筑全面的住房保障体系,将有助于公民住房权利的真正实现,使人人居有其所,“安居”然后“乐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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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行政救助的理论基础研究不充分而且存在着一些误解。行政救助是实现制度正义的必然要求;生存权保障是行政救助的权利基础,生存权的性质、内容和特征决定了行政救助是实现生存权的重要手段;行政国家下行政权更加能动和积极,可以用行政立法、行政决策等形式全方位地参与到行政救助的规则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去。因此,应把正义理论、生存权保障理论和行政国家理论作为行政救助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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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所规定的一项新的权利,长久以来,民法学界针对该权利进行了“物权说”和“债权说”的理论论争.在中国,农村土地具有特殊的功能,土地承包经营权从权利属性分析,属于农民的基本生存权,因此,该权利的保障须站在生存权的高度,运用生存权保障的方法,才能得到相应的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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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宪法跟行政法关系角度上来看,宪法是行政法的母法,是基础前提、是概括的、是静态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而行政法是宪法的子法,是宪法的具体化实施,是运动着的宪法,具有普通法律效力,不能与宪法相抵触。政府作为行政法的执行主体,应该通过完善生存权保护的法律规定、促使宪法行政法化、转变职能与加强监督、赋予司法对生存权的有效救济等手段和方法来保护人们的生存权,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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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人权法学界对于生存权内涵的界定众说纷纭,日本学者大须贺明先生作为"国家积极保障说"的集大成者较为全面、准确地阐释了生存权作为首要人权的底线性特征;而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龚向和教授则集各家观点之长,析取出生存权质的存在性并总结出符合我国人权现状的生存权含义,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意义。本文倾向于大须贺明生存权内涵之中轴,但对其"文化性的最低限度生活的权利"的表述存有疑义,借此简评并与龚向和教授商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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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权是人权之中最基本的权利,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最基本的物质生活保障;二是最基本的精神文化保障。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二,其中五保对象就有570万多人之多,他们是最需要生存权保障的特定主体。这些特殊的弱势群体,数量大、分布广,且一直处于农村最底层。因此,很好的解决了他们的生存权问题,会更加促进我国社会的和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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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修改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这是司法机关屈服于强势利益群体的表现。优先保护生存权是民事诉讼法第223条的立法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只能在这一前提下协调生存权与债权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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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利递嬗的历史逻辑中,生存权像普罗透斯的脸一样展现了不同的侧面和属性。作为原初事实的生存,首先表现为道德权利的外观镜像。其后,生存获得了权利表达并荷载于社会契约和抽象的人而具体化为自由权形态,为法治框架下的国家配戴了消极义务的鞍辔。然而,历史时域凸显出生存权的自由权形态具有局限性以及政治共同体因应于社会问题时的捉襟见肘,进而催生了生存权的社会权属性并赋予了国家主动保障的积极义务,最终在不同的法律位阶和地域层面以制度化的方式保障生存权,即生存权实现了制度性权利下和而不同的旨趣。这一演变打破了主流的权利二分法,表明了生存权主题的历史性和地域性,彰显了生存权在传统法学范式及其转型上的基石性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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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权作为人的一项基本生存权利已成为共识,我国党和政府以及理论界对此也给予了高度关注。但是,在具体的权利保护层面,还有待于加大立法和执行监督方面的力度,使我国生存权保护逐步形成一个健全的体系,真正做到于法有据,权利有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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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土地征用呈增长趋势,由此造成大量的农民失地。农民在土地征用过程中,不仅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同时也失去了与生存权息息相关的各种权益。本文从失地农民生存权的概念入手,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保障失地农民生存权的对策建议,以期对农民利益保障,顺利推进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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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能力、生存权利与生存权利的保护方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的生存能力与生存权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主要表现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后者则表现在人与人的关系上。我国把生存权视为人民的首要人权,客观原因是我国的经济发展程度,主观原因是党和国家的人民性。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民生存权的基本方式,是以国家引导经济发展为主,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辅。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