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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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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3年1月初,针对韩国三星、LG等6家国际大型液晶面板企业于2001年至2006年间的价格垄断行为,国家发改委开出首张境外企业价格垄断罚单,且处罚金额高达3.53亿元人民币,是我国迄今为止金额最高的价格违法罚单。  相似文献   

2.
徐璞 《行政法制》2002,(6):9-10
行政垄断是指国家经济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或妨碍企业之间的合法竞争。行政垄断是具有行政属性的垄断行为,是政府参与作用而形成的垄断。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时间并不长,但行政垄断却广泛存在于各个领域。现实经济生活中,行政垄断突出表现为地区垄断行为(又称地方保护主义,地区封锁)、部门垄断行为(又称部门分割)、政府指定交易行为以及设立行政公司。  相似文献   

3.
伴随着从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的转型,反垄断法的本质属性也发生了变化。与此相适应的是,行政垄断应该被纳入反垄断法的调整范围。在反行政垄断法律关系中。主体组合表现为反行政垄断规制主体和反行政垄断受制主体。行政垄断不能等同于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其分为具体的行政垄断行为和抽象的行政垄断行为,以及积极方式的行政垄断与消极方式的行政垄断,它们都应当纳入反垄断法的调整范畴。行政垄断受制主体的法律责任可分为政府机关和被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法律责任以及经营者的法律责任。上述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尚不完善,  相似文献   

4.
现行的《反垄断法》对抽象行政行为垄断仅用第37条予以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该条文对抽象行政行为导致的垄断界定比较模糊,并未作更进一步的规范。由于抽象行政行为具有对象不确定、可反复适用、不可诉等特点,其导致的抽象行政行为垄断所造成的限制、排除竞争的后果要远远重于具体行政行为垄断。  相似文献   

5.
对于转售价格维持行为,各国均采用垄断协议的调整方法,导致许多认识误区。实际上这种行为并不符合垄断协议的构成要件。首先,垄断协议是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而转售价格维持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并无竞争关系;其次,转售价格维持只约束双方当事人,对其他生产商及其经销商并无约束力,因此既不能消除生产商所在市场的竞争,也不能消除经销商所在市场的竞争;同时,转售价格维持有时被用作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的手段,不能局限于垄断协议的分析框架。在含有转售价格维持行为的案件中,真正的垄断行为是其一方当事人从事的垄断协议或支配地位滥用行为,转售价格维持只会充当垄断行为的手段与载体。新修订的《反垄断法》第18条存在方向性误差,需要今后以配套立法予以补充、软化。  相似文献   

6.
垄断犯罪是一个国家法律规定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具有严重限制竞争效果的垄断行为。当前,垄断行为犯罪化是国际反垄断立法的一大趋势,这是由于垄断行为妨碍了市场主体的自由决策,限制了市场要素的自由流通,对自由竞争秩序这一需要由刑法保护的重大法益构成了侵害。在现实中,垄断行为犯罪化的过程是竞争政策和刑事政策互动的结果在法律中体现的过程,一方面竞争政策的有效实现是刑事政策的目的和任务,另一方面刑事政策发挥作用也需要一定的条件。但可以肯定垄断行为犯罪化将有助于国家通过法治的手段实现对市场竞争行为的干预。  相似文献   

7.
王玉辉 《法学》2023,(2):148-164
我国《反垄断法》新设的垄断协议组织帮助条款克服了传统垄断协议二分法困境,但仍存在适用范围窄、行为要件不明确、与其他条款协调适用规则不完备等问题。对此,应当遵循统一性、周延性和区分性原则,重塑垄断协议组织帮助条款体系,以涵盖非行业协会型经营者团体和行政机关等其他主体;明确组织帮助的作用对象为垄断协议达成或实施,主观上具有故意,表现方式为组建、策划、指挥、发起、召集等,以及提供实质性帮助,结果上导致排除、限制竞争的后果或危险且行为与结果具有促进因果关系的行为要件。同时基于高效便捷、有效追责的价值目标,建立与共同市场支配地位滥用条款等协调适用的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8.
当专利权人利用专利技术随意阻碍他人参与市场竞争时,强制许可制度可以有效地削弱垄断行为造成的反竞争效果。为了发挥强制许可制度在限制垄断行为方面的功能,必须合理地界定权利的正当行使与垄断行为之间的界限。本文借鉴日、美等国家对知识产权利用中的违法垄断行为设定的判断标准,结合专利技术许可的特殊性,分析我国在适用强制许可条款界定专利权人垄断行为时所应采用的基本原则以及专利权人垄断行为的主要类型。  相似文献   

9.
经营者促成他人达成垄断协议是《反垄断法》修订新增的规制内容,由主体要件、行为要件和结果要件构成。主体要件是主体必须为经营者。经营者法律定义中的“提供服务”不应包括提供行政服务和除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之外其他主体提供的无偿服务。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不应是经营者与其他经营者关系。行为要件是必须存在组织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或者为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提供实质性帮助行为。向自身之外的两个及以上经营者传递具体且具有同一性的垄断协议信息,即为组织。主观存在过错,相关行为不仅是达成垄断协议所必需的,而且对达成垄断起到直接作用,即为提供实质性帮助。结果要件是结果必须导致了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垄断协议仍为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符合修订后的《反垄断法》第18条第2款或者“安全港”制度的应当不属于垄断协议。如果经营者明确对垄断协议作出肯定性的意思表示或者实施了垄断协议,那么其就达成了垄断协议。  相似文献   

10.
东馨笙 《法人》2008,(11):39-39
价格高昂只是垄断的结果,并不是垄断行为本身,以微软“黑屏”打击盗版、从而维持高昂价格指责其涉嫌垄断,不符反垄断法理论  相似文献   

11.
价格垄断行为是反垄断法管制的主要对象。本文从比较法和经济学的角度,总结了关于价格垄断行为的共识与分歧,认为我国反垄断法中的关于价格垄断行为的制度应当是:除索取垄断高价和价格卡特尔以外,其余的价格垄断行为都应适用合理原则进行效率与公平的分析和评价,而且反垄断法规范应当足够灵活,对不同的价格垄断行为设计不同的规则。  相似文献   

12.
案件简讯     
《中国审判》2013,(12):11-11
<正>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首例互联网反垄断纠纷案2013年11月26日,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审。这起被称为"3Q大战"的纠纷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也是反垄断法出台六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互联网反垄断案。2011年,腾讯诉奇虎不正当竞争,北京朝阳法院判令奇虎公司赔偿40万元。2013年3月,奇虎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广东高院一审判决腾讯不构成垄断,奇虎承担诉讼费79万元,这是国内首个在即时通讯领域对垄断行为作出认定的判决。  相似文献   

13.
盛杰民 《法人》2004,(7):18-19
当前在我国比较突出的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反竞争行为主要有:破坏我国统一市场的行政性垄断行为,以及跨国公司所实施的反竞争行为。  相似文献   

14.
强迫交易罪调整规制民事交易活动中交易一方利用威胁等手段迫使被害人非自愿接受交易的行为。垄断行为是反垄断法确定的违法行为,近年来问题日益突显。部分垄断行为特别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垄断协议等行为,迫使相对方"不得不"接受其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其中一部分行为有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在认定垄断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时,既要符合通常的刑法入罪标准,同时须以反垄断法对违法行为的定性为前提,确定有关垄断行为能否构成犯罪。  相似文献   

15.
行政垄断是与经济垄断相对应的概念,是指政府及其部门或其他具有经济管理职能的机构滥用行政权力排斥、限制、妨碍竞争的行为。行政垄断常常包括地区垄断、行业(部门)垄断、行政性公司垄断、行政性强制经营行为等等。尽管行政垄断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它们都有共同的内在特征:1、垄断的主体都是政府及其部门或其他具有经济管理职能的机构。这是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的一个重大区别,经济垄断的实施主体是市场主体;2、行政垄断是滥用行政权力的行为。这是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的又一重大区别,  相似文献   

16.
2013年3月28日,360诉腾讯反垄断一案在广东省高院宣判,腾讯在即时通讯软件领域不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继而不具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之行为。在公众的感性认知中,腾讯QQ在国内即时通讯软件领域的垄断地位显而易见,  相似文献   

17.
本文以反垄断法的政策性特点为基点,从垄断的定义、垄断的构成和垄断的适用三个方面,就如何确立垄断行为,建立竞争政策,提出构想。  相似文献   

18.
2013年3月28日,原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360”)诉共同被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共同简称“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自此,在相关反垄断法律与司法解释实施之后,中国法院终于以司法审判权开始了对垄断行为的认真规制,中国反垄断民事诉讼有了第一例可以真正进行学术研究的案例(虽然中国并非判例拘束体系)。  相似文献   

19.
作为一种自动化决策技术,算法既具有促进市场竞争的潜力,又是经营者获得市场力量的重要来源,甚至可能被经营者滥用实施算法垄断行为。算法垄断行为类型多样,除算法共谋、算法个性化定价外,还包括算法自我优待、算法掠夺性定价、算法剥削性滥用和算法驱动型经营者集中。作为一种新型垄断行为,算法垄断行为对现行反垄断法理论和制度构成了挑战。为有效规制算法垄断行为,需要构建“市场力量—市场行为—竞争损害”的反垄断法分析框架,强化对市场力量和竞争损害的评估;区分垄断行为判断标准与反垄断法立法目标,以竞争损害作为垄断行为定性的根本标准;健全分类综合规制模式,建立以法律规制为主、技术和伦理规制为辅以及反垄断法规制为主、其他法律规制为辅的综合规制机制。  相似文献   

20.
纵观我国的《反垄断法》,它从两个方面对反垄断规制对象进行了确立,即经济性垄断行为和行政性垄断行为。但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国《反垄断法》规制的原因值得反思,行政垄断的反垄断规制应该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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