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韩洁 《法律与生活》2014,(20):64-64
正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预算法》完成实施20年来的首次大修,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详细解读了新预算法,并指出六大亮点。楼继伟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此次修改突出预算的完整性,政府全部收支要纳入预算管理;遵循预算公开原则,强调预算必须接受社会监督;  相似文献   

2.
一、理念升级的现代性背景:国家治理与良法善治(一)"问题":管理模式与现代社会的不适配性本次修改之前的《预算法》颁行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1994年,所以不可避免地呈现出比较鲜明的"管理法"色彩。彼时的《预算法》宗旨可概括为"双重管理":一是将预算作为管理经济的工具,二是将《预算法》作为管理预算活动的工具;而《预算法》之所以要制定,根本上又是为了更好地发挥预算管理经济  相似文献   

3.
一、审计法与宪法的关系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确定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国家机构的组织、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根本问题,是其他法律制度制定的依据.在法律体系中有“母法”之称。审计法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国家经济法律,是宪法原则的体现和细化。宪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  相似文献   

4.
当前财政资金收入与支出所存在的乱局早已引发各方的关注.如何解决各种财政乱象,不仅关系国家机关的正常运作,更关系国家所提供的公共服务与设施,进而影响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追根溯源,当前的财政乱象源于预算审批权形式化所引发的政府财政执行权的权力制约机制缺失,政府在财政管理体制中一家独大.预算审批权是一项独立于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国家权力,其行使的法律后果在于确立年度性财政收支的规范性依据,具有明显的权力属性.但此次《预算法》的修改并未关注到预算审批权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未能构建预算审批权行使的全面规则体系,应当说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当前政府主导的预算管理模式.  相似文献   

5.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与经济法的契合点在于法律制度现代化。预算法不仅事关政府之间有限财政资源的合理分配,同时也涉及权力民主化运作。如何实现"亚宪法"预算法现代化是落实《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重点步骤。为此,应当以"权力结构—决策方式—预算结果"为框架,讨论现行《预算法》存在的"议会至上"与"政府主导"的结构性失衡、中央与地方财权与事权切割不均衡、决策方式中"碎片化"等诸多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对《预算法修正案》加以评述。《预算法修正案》强化了人大预算监督权力,实现了预算由"政府管理工具"向"管理政府工具"的转变,但其并未解决预算权力结构及决策方式所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预算公开是指年度财政收支计划的编制、审批、执行的过程都应当以适当方式向公众公开。预算公开在保障纳税人权利、建立责任政府、提高财政透明、建构财政法治等方面都具有很重要的价值。许多国家都由宪法对预算公开进行了直接的规范,反映了预算公开这一事项的重要程度。我国在探求预算公开的进路上,应立足于现有的实际情况,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之上,完善《预算法》对预算公开的细节规定。不断地健全法治、转变政府理念、公开预算公开的审议程序。  相似文献   

7.
一、预算公开的必要性 从民国时代的预算公开尝试,到延安时代的预算民主实验,再到建国后1950年财政收支概算草案,到2014年新预算法对预算公开制度的法治化,百年间我们的预算制度有诸多进步,向现代国家的公共财政迈进了重要一步。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建设中,预算公开制度无疑对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特别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王婷婷 《政法学刊》2013,30(1):68-73
当前,参与式预算已经作为一种公民直接参与预算决策过程以提高预算民主的一种重要方式而广泛运用于各国的预算管理实践中,然而,参与预算的实践和试点并未实质性地推动我国立法的改变,在我国的《预算法》及其《修正案》中未对公民在预算过程中的权利进行规定,政府占据了过宽的预算平台而忽视了公民参与预算的重要意义。因此,在借鉴国际参与式预算经验,总结我国实践的基础上,以我国《预算法》的修改为契机构建完善的参与式预算机制极为必要。  相似文献   

9.
公民的基本权利,体现了公民同国家的关系,这种关系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公民享有的权利及实现的程度反映着他们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作为民主制度法律化的根本法—宪法如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进行保障,是近现代成文宪法诞生后一个长久不衰的话题,在该种意义上,宪法又常常被称为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二十世纪以前,世界各国宪法大多着重于对国家制度予以规范,以消极限制政府的权力.二十世纪以后,特别是二次世界大战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巩固其统治,在宪法中规定保障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的条文增多.社会主义制度是消灭了人剥削人的制度,人民  相似文献   

10.
财政法定包含税收法定与预算法定两大基本原则。形式意义上的财政法定侧重于解决征税权与支出权的形式规范性问题,但是伴随着公共政策观念的变迁尤其是财政干预主义政策的盛行,税收、预算成为实现某种经济社会功能的工具,其固有的控权特性日益被削弱。在此背景下,应当寻求实质意义的财政法定,在具体税制与预算规则之上,通过财政基本法与预算法的功能分离,从财政收支规模、财政收支结构、财政收支平衡方面建构和完善相关制度,从而实现财政法定实质化。  相似文献   

11.
《预算法》完成了大修订,很多条款也体现了新的规范和要求。大修后的《预算法》,能否做到纲举目张,使各方面的工作都达到新水平、踏上新台阶呢?困扰预算管理工作的问题,是否能够得到有效解决呢?预算法能否真正成为经济领域和经济活动的宪法呢?这一切应引起学术界的关注。  相似文献   

12.
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认定之实质标准的"公务",是一个与公权力相关且体现行为的违法与责任程度的范畴。在宪法教义学视野下,权利与权力之间是互斥关系,解释者不能把公民行使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的行为解释为犯罪,也不得将公民行使基本权利的行为界定为公权力。科研活动作为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属于和公权力无关的范畴,公民使用科研经费即使与国家财产权的保护之间存在价值冲突,也不能因科研经费姓"公"而将科研人员的科研活动解释为从事公务,进而将科研人员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  相似文献   

13.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新《预算法》)。此次预算法的修订亮点良多,在强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公开、完善预算问责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其中,为了提高预算的科学性与前瞻性、适应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和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的需要,新《预算法》第12条第2款明确规定"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为今后的  相似文献   

14.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做好本市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汁) 本市各级审计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的市长、区长、县长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维护预算的法律严肃性,发挥预算在经济建设中的调控作用,保障本市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5.
修正《预算法》的“地方软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海涛 《法人》2004,(5):36-38
新的预算法,既要加强对地方财政的约束和管理,又要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地方预算的独立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自1995年1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将近十个年头,它改变了政府预算无法可依的状况,对我国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促进依法理财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公共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推出及深入,现行预算法逐渐暴露出一些与改革不相适应的地方,修订预算法势在必行. 我国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除中央预算外,其他四级预算均为地方预算,可见,地方预算管理在政府预算管理中  相似文献   

16.
"财政国家"的制度体系主要由财政收支划分制度、财政收入制度和财政支出制度构成。在"财政国家"的宪法类型上,我国已经实现由"集权国家"向"分权国家"的历史转型,仍然面临"行政分权国"向"宪政分权国"的艰难转折。在财政收入制度和财政支出制度等方面,我国属于"所有权者国家"与"税收国家"的混合形态,亟需实现由"计划国家"向"预算国家"的彻底转型。  相似文献   

17.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公共预算作为财政体系的核心内容,预算治理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实现。2014年8月3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新《预算法》)在立法理念上融入了更多的民主性、公共性、控权性、全面性、公开性、问责性等现代预算法治精神,从规范化和体系化的角度完善了公共预算制度,这些规定至少从静态的法律条文层面为预算治理能力的提升和国家治理基础的夯实提供了制度保障。但审慎观察新《预算  相似文献   

18.
从国家预算的特质论我国《预算法》的修订目的和原则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预算法的修订已列入国家“十五”立法规划。如何修订该法俾其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首先就要求我们对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的国家预算及其特质应有清醒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才能正确确定我国修订预算法的目的和基本原则,并以此指导修法实践。本文认为,国家预算作为公共预算,具有预算主体多元性、预算决策受托性等四大特征及技术性、政策性两大性质;其从法律上言是一种法定的混合信托,人民(纳税人)公共需要的最大化实现是国家预算的最高利益,保障公共需要的充分实现应为修订预算法的根本目的和价值追求。从现实国情看,我国预算法的修订应遵循“中改”、整体刚性与适度弹性结合、高度重视预算过程的制度设计等五大原则。  相似文献   

19.
叶祝颐 《江淮法治》2014,(18):22-22
正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改预算法的决定两天后,9月2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完善预算管理、促进财政收支规范透明的相关意见。李克强总理强调说:开展清理整顿"小金库"行动,取缔各单位形形色色的"私房钱",堵塞公共资金的"跑冒滴漏"。(9月4日《新京报》)"私房钱"哪里来?不外是通过私设"小金库",单位和部门违反国家财政法规及规定,侵占、截留国家收入,通过隐瞒收入、虚列开支,乱收费等非法所得,使用未列入本单位财会部门账内管理的费用,私  相似文献   

20.
陈治 《法学论坛》2022,37(1):87-96
在应对突发事件而组织、调配、动用公共资源的过程中,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与重要支柱发挥了关键作用,而财政应急实践又是透过预算法上的一系列应急机制进一步展示其行动轨迹的,能否在预算层面提升公共资源的统筹规划与管理利用水平成为审视国家应急治理成效的重要标准。然而,分析预算法上的相关应急机制安排,发现其适用范围过于局限于紧急处置阶段,缺乏风险预防的制度化考量;当风险转变为现实危机时,应急机制又过于注重资金保障,忽视预算法内在的行为约束要求;进一步到恢复重建阶段,预算法应急机制还面临与预算法之外的其他风险应对专门立法的关系调适,以克服支出法定化及预算僵化的困扰。整体观之,预算法提供的应急机制远未适应风险社会突发事件应对的实践需求,与其支撑国家应急治理体系建设的应有定位存在明显差距。基于此,有必要面向风险预防需求扩展预算法应急机制的适用范围,区分不同阶段、不同类型预算法应急机制的保障与约束需求,协调预算法与其他风险应对专门立法的关系,使预算法真正承载突发事件的应对重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