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78 毫秒
1.
生于197年前的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伟大作家狄更斯,在其小说《双城记》的开头,对所处的英国由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时期作了这样的描述:“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这是一个智慧的时代.也是一个愚蠢的时代:这是一个信仰的时代,也是一个怀疑的时代:这是一个光明的季节.也是一个黑暗的季节;这是一个希望之春,也是一个失望之冬;我们面前有各种机会,我们面前也一无所有;我们可以直登天堂:我们也可以直下地狱……” 相似文献
2.
3.
4.
5.
甲:打起竹板心情好,我把业绩表一表。乙:一上台来说成绩,再说我要发脾气。甲:朋友你是不知道,说了你也心情好。乙:说说你是干啥的,这样我好心有底。甲:司法所里做工作,安置帮教有的说。乙:我本是个外行人。不要让我伤自尊。甲:释解人员回家乡,你说咱该帮不帮。乙:安置帮教成体系,帮扶对子要建立。甲:你还说是不在行,说的好像比我强。 相似文献
6.
“一毛不拔”,语出《孟子》,是孟子攻击杨朱的话。《孟子·尽心上》中说:“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意思是:“杨子主张为了自己.哪怕拔掉一根毫毛就可以对天下的人有利,他也是不干的。” 相似文献
7.
鄙人从政府督查室调到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以后,过去的一位同事见到我故作深沉地问道:“你现在搞法制工作了,知道我们国家最大的法是什么吗?”因为这是一个路人皆知的常识问题,太简单了,我便不屑一顾地反问道:“你是故意地考问我,还是调戏我?”同事满腔严肃地说:“我是真诚地考问你。”于是,我不加思索,脱口而出:“宪法!”同事抚掌大笑道:“大错特错。”见我目瞪口呆,同事又语重心长地说:“我们国家最大的“法”是领导的“看法”。你想想,你为什么会从督查室到法制办?真是孺子不可教也,朽木不可雕也!”顿时,我哑口无言。 相似文献
8.
9.
前段时间,官方用“失足妇女”来形容从事色情行业的女性,让人感觉好像失足是因为一不小心误入歧途的意思。其实失足在古代并不是这个意思。失足出自《札记》:“子曰:‘君子不失足于人,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是故君子貌足畏也,色足惮也,言足信也。”意思是说, 相似文献
10.
孔子曰:“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意思是说:“君子有三种事情应引以为戒:年少的时候,血气还不成熟,要戒除对女色的迷恋;等到身体成熟了,血气方刚,要戒除与人争斗;等到老年,血气已经衰弱了,要戒除贪得无厌。” 相似文献
11.
如此大的一个题目对于一个年纪还不大的人来说,显然是勉为其难的。好在自梁启超之少年中国说以来,中国已经逐渐成熟。梁任公说老年人常思既往,少年人常思将来。唯思既往也,故生留恋心;唯思将来也,故生希望心。由年纪不大的人谈论律师和宪政,也是因年轻人尚存希望,故也斗胆下笔。严格的学者写文字,必先界定概念,笔者并不属于此类,故不欲界定概念。然宪政的内涵一直有变化。中国古代有宪有政,但无宪政。宪者,法令也,《汉书·萧望之传》:作宪垂法,为无穷之规。政者,端正也,《论语·颜渊》: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 相似文献
12.
一九五四年,毛泽东同志在谈到我国宪法的原则时指出:“原则基本上是两个: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这里讲的宪法原则,也是我国所有社会主义法律共有的基本原则,当然也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3.
14.
15.
有人说,他是江淮大地上的吴运铎;有人说,他是农技战线上的“王铁人”;也有人说,他是中国的保尔·柯察金;还有人说,他是活着的焦裕禄、孔繁森。温家宝总理称他:“全国农技战线上的一面旗帜。也是残疾人自立的一面旗帜!”而他自己说:“我是农民的儿子。根在农村,与农村、农业、农民结下了不解之缘。” 相似文献
16.
17.
18.
周恩来同志两袖清风,一尘不染,其高风亮节,全世界景仰。其制定的十条家规是: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他.只能在出差顺路时去看看:来者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有工作的自己买饭菜票,没工作的由总理代付伙食费: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不得用招待券;不许请客送礼:不许动用公家的汽车;凡个人生活上能做的事,不要别人代办:生活要艰苦朴素;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总理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这十条家规是周恩来高尚人格的写照.也展示了共产党人处理家国关系的崇高境界。它不仅是周恩来的家规.也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面镜子。 相似文献
19.
邓亚军,中国首屈一指的DNA鉴定师。她每天都要和这样的故事打交道:很多人千方百计地证明孩子是自己的,也有人千方百计地证明孩子不是自己的:有人用性来尝试巩固财富,也有人试图借另外一个人的孩子来锁住自己的爱人…… 相似文献
20.
《法制与经济》2009,(9):42-42
最近一段时间,各地群众上访事件有增多趋势,有的是群体性的,越级直接上京的也不少,弄得地方政府很是紧张。为了防止群众上访,有些地方建立了包保“责任制”,每个干部包几家几户。干部们没有办法,就用经济手段来限制七访。如江西省丰城市某公司为了阻止职工上访,竟然下发书面通知以扣发工资和罚款相威胁:“上访一次罚款两百元,上访两次罚款四百元,上访三次工资扣发。”有些地方则充分发挥宣传工具的作用,广为宣传不得上访的规定,有些地方干脆打出标语:“不准上访,上访罚款”!前些天在网上看到一幅照片:农村某住家墙上赫然写着:“越级上访是犯法的”。人们不禁要问:这是哪家的法律?怎么连老百姓找个地方说说心里话也犯法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