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06 毫秒
1.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试点工作的决定》,该决定所启动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试点和未来的可能立法,既要立足我国本土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的实践,也应当吸收刑事案件快速审理程序的国际经验。美国的辩诉交易和德国的简易程序等快速审理程序在适用案件的范围、被告人的权利保护和审理方式等方面,显示出与我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显著不同的风格。从比较法的意义上,将中国、美国和德国的刑事案件快速审理程序进行横向比较,不仅有利于深入剖析我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试点规范,而且可为未来速裁程序的科学立法提供国际经验。  相似文献   

2.
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明文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入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中也强调,少年法庭应当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在审判的方式、方法上,注重疏导,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如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程序中的法庭教育已为少年法庭所普遍运用,成为区别于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程序的重要特征之一。增设法医教育程序的意义十几年来,少年法庭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相似文献   

3.
普通程序简便审,是人民法院近两年继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后。在探索刑事审判改革中,针对某些简易的刑事案件在按照普通程序审理时呈现的特点而提出的对其简便审理的一种审判方式。这种审判方式既体现刑事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特点。但又不同于普通程序,更异于刑事案件的简易程序。据学者和有关业类人士对其定义一般为:在审理普通刑事案件中,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也认罪的案件,在不丧失被告人诉权的条件下简便审理案件的一种审判方  相似文献   

4.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中诸多问题之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自从 1 984年在上海市长宁区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少年法庭以来 ,全国各地法院在审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过程中 ,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性积极探索适合少年的审判方式 ,先后积累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审判经验。 1 991年 1月 2 6日最高人民法院又颁布了《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试行 )》 ,对于少年案件审理有关的程序问题作了进一步的详细规定 ,这是我国目前唯一有关少年案件审理的法律依据。在我国刑诉法进行了重大修改尤其是审判制度上改革的步伐较大的情况下 ,少年刑事审判作为一种特殊的审判程序 ,如何能够既更好地体现少年案件的特殊性 ,又适…  相似文献   

5.
1984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首开先河,创立了中国大陆第一个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议庭,迈出了中国少年司法制度的第一步。创设(1984-1991):教育感化挽救早在“严打”初期,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对未成年被告人与成年被告人不加区别,查明事实后即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6.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渐法研字(87)57号《关于如何处理在法院审理期间刑事案件被告人畏罪潜逃的问题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在法院审理期间潜逃,人民法院应决定中止审理,挨被告人追捕归案后,再恢复审理。  相似文献   

7.
一、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的概念及其意义 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是指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范围内,对某些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被告人认罪的前提下,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的基础上,简化某些程序,以快速审理刑事案件,实现降低诉讼成  相似文献   

8.
目前北京市海淀区检法两院推出了“普通程序简易化”的审理模式。所谓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是指在现有刑事诉讼法律的框架内,对某些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案件,在被告人作有罪答辩的前提下,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采取简化部分审理程序,予以快速审结案件的一种新的法庭审理方式。本文仅就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方式的有关问题谈一点个人的看法。  相似文献   

9.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吸收司法解释中“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的原则和精神,扩大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确立了统一的简易程序,重新界定了简易程序适用的条件、审判组织、审判程序,有助于促进我国司法机关以正当的程序高效地处理刑事案件。但是,统一的简易程序在被告人自愿性的保障、审判组织的设置、审理方式和量刑程序的规定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有待立法和司法进一步发展与完善。  相似文献   

10.
在司法实践中,对二审刑事案件的审理方式有两种;一是书面审理,即不再传唤当事人和通知诉讼参与人到庭,不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只根据一审法院移送的全部卷宗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二审裁判。二是直接审理,即通过正式开庭,提审被告人,传唤当事人和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参加庭审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程序,然后作出二审裁判。长期以来,实际上书面审理成了主要审理方式,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司法透明度和司法民主意识增强,二审刑事案件审判方式已开始引起司法领导部门重视,要求有关二审法院以根本上扭转对二审刑事案件,尤其是对上诉案件偏重于书面审理的倾向,注重运用直接审理方式进行二审。直接审理方式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日益突出,  相似文献   

11.
少年法院的创设模式和收案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少年案件的审理,国外有司法制与行政制两种。北欧诸国社会福利事业相当发达,所以它们采用的是行政制,即将少年案件的审理委托社会福利机构来办理,除少数特殊少年刑事案件,可能由检察院移送法院审理外,几乎都脱离司法机关来审理。然而,在国际社会里,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司法制,即由司法机关来审理少年案件,但审理的组织形式不尽一致,一般有以下四种:1.专设少年法院审理少年刑事案件;2.由家庭法院审理少年案件;3.在法院内部指定特别刑事庭审理少年刑事案件;4.在普通法院内另设少年法庭审理少年刑事案件。就我国而言,上海地区目前采用…  相似文献   

12.
少年刑事审判庭(简称“少年法庭”)是人民法院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机构.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一个社会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而各级人民法院多种类的少年案件审判体系,在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的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已成为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窗口和阵地.各级法院在改革和摸索对未成年刑事案件的审判方式、程序及量刑上已有了不少成熟的做法和经验,最高人民法院讨论通过《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就是人民法院多年来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经验总结.在此,笔者试对未成年人刑事  相似文献   

13.
慎重对待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便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两年,我国许多地方法院掀起了一股探索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便审理的热潮。其基本思路是,对于那些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本应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采用一种比普通程序更为简便的方式审理。对于这种审理方式到底可在哪些环节进行简化,不同地方的法院以及同一法院不同法官的做法都各不相同。司法实践中,多数法院是在以下方面进行简化的:一是省略讯问被告人程序:在被告人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时,公诉人可直接举证,无需讯问被告人;二是简化举证和质证程序:对于证人证言,只需总结主要内容并对其进行质证,而…  相似文献   

14.
简化审理是指对一些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案件,在被告人作有罪供述的前提下,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庭审中对部分程序进行简化性审理快速审结案件的一种新的庭审方式。近二年来,简化审理的实施,提高诉讼效率,节约诉讼成本,起到了有目共睹的作用,但笔者在具体办理简化审理的案件中,发现仍有一些问题值得注意和探讨:一、由于案件进入简化审理程序有着一系列条件限制,如被告人系盲、聋哑的、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不认罪或者不同意适用本意见审理的,从而使部分案件不能实行简化审理。但简化审理的…  相似文献   

15.
孙恒 《山东审判》2002,(3):55-56
一、概念及施行动因 刑事诉讼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制度,是指在现有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对某些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案件,在被告人作有罪答辩的前提下,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采取简化、省略部分诉讼环节,予以快速审结案件的一种特殊的普通程序审理制度。这种审理制度的实质是对现有刑事案件审理方式作进一步地改革,达到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的目的。  相似文献   

16.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是指“对适用普通程序的被告人认罪案件的简化审理”。即被告人认罪的前提下,且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不违背刑事诉讼法程序,基本程序保持完整,只对某些环节简化,从而加快审结案件进程的一种法庭审理方式,它是对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所作的进一步分解。  相似文献   

17.
论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审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审体现了诉讼经济原则,有利于形成案件审理方式繁简配置的合理结构,而且具备法理上和实践中的可行性。在审理模式上简易审应当程序化,同时允许局部简易审。简易审适用于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适用时应当符合相应条件。实施时应调整和加强庭前程序,简化质证、辩论程序、简化判决书,同时应注意法制原则及被告人权利保障原则对简易审的制约。  相似文献   

18.
2003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公布了《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对于按照规定应当依照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被告人认罪案件",设立了相对简化的庭审方式,学界称之为"普通程序简化审"。所谓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就是指在现有刑事诉讼  相似文献   

19.
刘昂 《法学杂志》2016,(9):94-102
我国试点时期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具有四个主要特点,即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被追诉人认罪认罚从轻处理、公检法司四机关联动案件办理以及以司法公正实现为基石.速裁程序是区别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的新的程序类型,理论界与实务界对速裁程序的价值、适用范围、审理方式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等方面都存在较大争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建构应立足于我国司法实践需要,符合多元价值目标要求;应做到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的有机衔接,形成刑事诉讼程序体系;应切实保障当事人尤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并遵循刑事诉讼规律和基本的刑事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20.
胡星昊 《北方法学》2017,11(6):145-157
随着劳动教养制度的废除,部分违法行为将被纳入轻微犯罪,刑事案件激增将是一个无法回避的趋势。我国目前单一的简易程序无法应对刑事案件大量增多的审理需要,应当以刑事速裁程序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按照处刑命令程序的思路构建我国的刑事速裁程序,以应对犯罪圈扩大的趋势。借鉴德、日等国家或地区的成功做法,我国的速裁程序应当以书面审理为原则,但同时应当保障被告人的程序参与权和处分权。为保障该程序的有效运转,前科制度、强制措施制度、辩护制度亦应进行调整和创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